公主的南瓜马车带她使向王子舞会的城堡。
她静静祈愿一场完美的童话、阿拉丁神灯里的精灵会帮她实现三个愿望么?
她、笑容遍布在脸上、指尖微凉的女子。
蓝天,白天,金色的阳光。长发,白裙,安静的女子。
她是妮艾。散落了遍地的纯白美好,笑容遍布在脸上,指尖微凉的女子。
妮艾拖着行理箱走进外国语学校的时候,看见大片的花草和四处青葱的树木,不禁对这里的喜爱又多了几分。此前,妮艾就已经深深喜欢上这座美丽沿海的城。她对大海的喜欢像是一场宿命的牵伴。总是喜欢站在海边长发随着凉爽的海风而在空中飞舞,看海面上欧鸟低飞,看沙滩上小孩子雕塑的城堡。她总是在想,深海里一定有漂亮的美人鱼,那小小的城堡是她偶尔在岸上的栖息地。
大一,新生,妮艾先是喜欢上这座城市,然后喜欢上这座校园。她期待,明晃晃的阳光下,有她美丽的遇见。她说,她不是公主,但却相信有王子的存在。她想要王子与公主的童话漫延到现实里来。于是她祈祷,她等待,一场不一样的未来在这个繁花的季节盛开。
新生接待处,接待妮艾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妮艾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像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帅的让人没有办法形容。他的眼晴像是水晶般闪烁,周身散发着阳光一样温暖的光。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想要静静观望,不能言语,怕一出声这场美丽的幻影就破碎了般。
她、会让文字在笔下、跳出一曲艳丽的华尔兹。
开学不久,参选社团的时候,妮艾想都没想就报了文学社。自小酷爱文学的她,总是可以让文字在她的笔下跳一曲艳丽的华尔兹。她的美丽不止于外表,不止于文字,她安静的微笑像是盛夏里的一朵山茶花。妮艾去文学社报到的那一天,才知道原来那个眼睛像水晶般闪烁的少年叫莫冰,读大三,是文学社社长。
莫冰冲着她微笑,接着把手伸了出来:“你好,我是莫冰,欢迎加入文学社。”
妮艾微笑了起来,嘴角有两个甜甜的酒窝。“你好,我是妮艾,谢谢你在我报到那一天帮我办手续,拿行理。”
入学一个月以后,学校为了迎接新生办了一场大规模的文学赛。小小的妮艾,在众多的班系中脱颖而出,拿了第二名,漂亮又有才情的她成了这一届新生的焦点人物。而第一名自然是早被全校师生公认的第一帅哥才子莫冰。颁奖晚会结束,莫冰微笑着对妮艾说:“恭喜你获奖。为庆祝我们的得奖,今晚,我请你吃饭吧。”
那晚,温馨宁静的日本料理店,妮艾与莫冰面对面坐着吃晚餐。他们的话题越来越多,笑容遍布在脸上,那条竖在两人之间陌生的线早已被温暖的照明灯扯断。星光,在绵长的夜里微笑着眨眼。
他、水晶般闪烁的眼晴、深深凝望远处的纯白女子。
白色棉布长裙,白色帆布鞋,一头海藻般的长发飘散下来。校园的绿茵草地上,一个纯白的女子安静读书的画面。偶尔,她安静的嘴角会上扬成一个甜美的弧度。偶尔,她会把头仰成45度,看天空飘浮的纯白云朵。妮艾,成了外国语学校里一道纯静的风景线。
她是那么纯静美好的女子,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却又怕靠的太近,让她沾染凡世的尘埃。
莫冰总是某一处安静的角落里,凝望妮艾小小的白色的身影。他没有想去靠近她,只要,这样远远的凝望就好。看着她行走,看着她微笑,看着她幸福。或者,在有限的范围里,力所能及的保护。妮艾是第一个牵走莫冰眼球的人,可是莫冰没说,妮艾也不知道。
空闲里,他们会一起聊天,谈文学,讨论如何更好的发展文学社。偶尔的周末,莫冰也会陪着妮艾去海边吹海风,拾贝壳,看她在浪花里奔跑的样子。时光在他们的欢声笑语里慢慢流走,谁都没有听见时光流走的脚步声。只是某天夜里,圣诞节钟声敲响的时候,意味着这个学期的终结。沿海城市的冬天,连空气里都有着潮湿的味道。就像,即将开始的短暂离别。
她与他、相信美人鱼的存在、童话里的美好。
次年春天,新学期开始的两周后,妮艾的生日。莫冰送了她亲手做的彩色贝壳风铃,每个彩色的贝壳后面,都写了小小的一段话,或是一首诗。妮艾对这个漂亮的风铃爱不释手,把它挂在床头,有风吹过的时候,就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就像妮艾小小的心房里砰砰的心跳声。
那个雨天的午后,妮艾受了委屈,哭的像个小孩子。莫冰出现后,她的泪水更像断了线的珠子停不下来。莫冰轻轻的把她拥在怀里,然后用手逆爱的拍着妮艾的头,说:“小丫头,哭吧,我只给你三分钟的时间。三分钟过后,所有的不快乐都抛在脑后,绽放你的笑脸。”
给妮艾的三分钟流泪时间过后,莫冰牵着她的手去海边在沙滩上堆砌城堡。望着那座小小的城堡,妮艾终于破涕为笑。妮艾说:“你怎么知道我这么喜欢来海边?怎么知道我喜欢海边沙滩的城堡?我相信深海里有漂亮的最终把自己化为泡影的美人鱼,莫冰你信么?”
莫冰的目光跳跃在海面的远处,然后微笑着说:“我相信有美人鱼的存在,也相信童话里的美好。”
微风把妮艾的长发舞动起来,海藻般的长发丝丝缕缕的*在一起,像是一场绵长的梦。“莫冰,你就像阿拉丁神灯里的精灵一样,是那个可以在我难过的时候带给我微笑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帮我实现三个愿望?”
他对她说、若有人要我留下、我会为她留下来。
时光被重叠的影子拉的细长,而且幽远。
那个炎热的七月,校园里到处都充满着离别的忧伤。即将毕业的大四学子们开始了一场疼痛的离别。有些人准备回家乡发展,有些人忙着到处投递简历,还有一些人选择考研。妮艾始终没有问莫冰打算去向何处,因为她知道,他们之间,注定要展开一场离别。而那么优秀的莫冰,无论去向何去,都会有很好的发展。
毕业前昔,妮艾请莫冰吃饭。昏暗的灯光里,莫冰的眼睛如水晶般闪亮,嘴角始终挂着好看的笑容。妮艾终究还是问出了那句一直不敢问的话,“选择好去哪里发展了吗?”莫冰的笑容很轻,轻的像她心底轻轻的心跳与慌张。“妮艾,这两年,那么多的男孩子追求你,为什么你始终都没有交男朋友?”
妮艾望着莫冰水晶一般闪烁的眼睛,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无力开口。她就那样安静的望着他,不能言语,怕一出声一场美丽的幻觉就破碎了般,像是她与他最初的相遇。
“妮艾,如果有人要我为她留下,那么我愿意为她留下来。”
他微笑着对她说、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时间与空间仿佛一下子静止了,停在莫冰那句话的一瞬间。妮艾安静的一动不动,眨着她瓷娃娃般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下开始有晶莹的液体涌现。是有人要为她留下来吗?她一直在静静的思考,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久的时间,妮艾终于小声的开口:“莫冰,你喜欢我吗?”
“如果爱,可以让你幸福,那么我就爱你。如果不爱你可以让你幸福,那么我就只是静静的喜欢你。”
“那你的幸福呢?”“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妮艾哭着扑向莫冰的怀里,可是脸上却有笑容在绽放:“莫冰,我要你为我留下来。”
莫冰逆爱的拍着妮艾的头,笑容遍布在脸上,声音轻柔的对她说:“傻丫头,我只给你三分钟哭泣的时间哭泣哦,三分钟过后,带你去海边吹海风,在沙滩上雕塑美人鱼的城堡。”
一个遥远的爱情故事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我不知道故事里面人的名字,所以其实只是“他”和“她”的故事。
也许不曲折也许不动听也许很平淡,也许是真实或者只是一个传说,但无关你我的心情。
假如你有时间,不妨听我讲讲,就当是在这样的一个午后呷一口白开水,不一定很有滋味,但也许可以解解渴。
她和他都是孤儿,他们是在贫穷且动荡的年月里相恋的。
这是一段甜密而痛苦的岁月,他们在精神上相依而愉,但是,贫穷——物质的贫穷却常常击碎他们美丽的幻想。
生活永远残酷,仿佛没有什么温情。
生存和恋情一直困挠着这年轻的一对。
终于,年轻的他决定要出去闯荡,为了美好的将来,他和她美好的将来。
美丽的她没有阻止他,而是默默地送他远行。分别时,他们没有山盟海誓,他送了他一个蝴蝶结,她留给了他一缕青丝。
然后,她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开始的时候,每过一段时间,他便会托人捎来一封信,顺便也会带些钱回来。他说他在外头很好,外面的世界很好,末了便会很肯定很肯定地说,他一定会赚足钱回来娶她。
她看着信,高兴着,流泪,又高兴,又流泪。在悲惨的生活里,这一封封信如同黑暗中的明珠一般,给她以美丽的幻想。
生活在一封一封的信里度过,而他则一次一次变换着地点,来的信也一封一封充满着诱人的前景。他仿佛在向她说,不久了,不久的将来,他就会回来和她成亲,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事情,她做梦都希望这一天的到来。
而每一封信的到来都可以令她快乐很长一段日子。
但,突然有一天,他的信就断了。
他仿佛凭空消失了,再也没有一封信,也没有了一丝消息。
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去了哪里。她拜托村里外出的人打听,打听,终于是没有音讯。
这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
她每天都看着他送给她的蝴蝶结,流着泪,在憔悴在消瘦。
村里的人都说,准是他在外面赚足了钱,变心了,这种事是常有的,陈世美这种人还会少吗?
善良的人们同情这位可怜的姑娘,他们要她忘了那个忘恩负义的“他”,振作起来,重新找个好人家。
她终于振作了起来。
但是她依然坚持等着他归来。
人们常常看到她在辛苦劳作的间隙,在夜晚的路口,凝视着那只美丽的蝴蝶,痴痴地却又微笑地。
她始终坚信,总有一天,他一定会回来,就像一只蝴蝶一样飞回来。
她要活着。活着等他回来。
人们叹息着,真是个又痴又傻的姑娘,但那又有什么结果呢?
日子在一天一天度过,也许是很多年过去了。年轻的她也已不再年轻。她拒绝了很多人的提亲,她还在等,等他回来。
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等待。等待仿佛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除了劳作,她活着的目的便是这如同绝望了的等待。
然而,命运是多么的奇怪!无论是多么漫长的等待似乎都会有尽头的。
一天,一个疲惫的旅人在路过这个村庄时,交给了她一封信,也许年代久远,信封已有些泛黄。
她看着,心狂跳起来,仿佛有某个谜底正要揭开。
她撕开信口,小心奕奕地,仿佛是将漫长的等待撕开了一个缺口。
没有称呼,没有年月,只有一缕青丝——当年她亲手剪下的,象孤寂的情感,穿透时光,牵连着漫长的岁月。
她的心碎了。
疲惫的旅人带来了一封没有言语的信,更带来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在外流浪的他,际遇并不好。惨淡的生活笼罩着他,但是,他从未在信中提及,他要给他心爱的人以安慰和希望,他把他所有的希望都会诸于拼命地工作赚钱中,但在这样一个战火纷扬动荡的年代,他能干些什么呢?
直到终于被生活的重压击垮,他才明白,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要永远和自己的爱人分离。
这位好心的旅人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遇见了他,他希望这位旅人能将他的消息带给他那可怜的爱人,并希望她能够找个更好的人并幸福地活下去。由于某种原因旅人没有及时将这消息带给她。基于善良,若干年后,经过一番苦苦寻找,终于将他的最后一封信和他未完的愿望带到了她的面前。
她听着,流着泪。
是的,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他并没有变心,他将他的感情带回来了。
自己多年的等待似乎不值得,但又值得,她证明了自己的一个信念,一个在漫长岁月中也不曾动摇的信念。
这是一个离我们已然很遥远的而且很平凡的故事。
如今,还有什么人会为了一个漫长的爱而等待?还有什么人会将爱当作一种信念?
如果没有,其实也无关心情,那么,就当是喝了一口淡淡的白开水吧!
我们的人生,更多的时候就是像这淡淡的白开水一样无味。
小城遗梦
小城实在太小,小得只有一个公园,而且里面荒芜又冷清。即使这样,只要回来,我一定带着女儿到里面走一走,从小生长在这里,对它总是太多的热爱与怀念,何况,在繁杂的城市里很难寻到这样一块静谧的去处,静静地坐在十年前坐过的石凳上,望着女儿一蹦一跳地捡着树叶,把疲备的心放任在阳光之下,顺着时光的隧道一点儿一点儿地回味,才知道也曾经得到过很多失去过不少。
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铭。实在太突然了,突然得连一点预感也没有。铭带着他的妻子和女儿缓缓拐进那片树林时,我还饶有兴趣地欣赏一家三口的和美呢。女儿活泼,妻子苗条,丈夫的个子很高,双肩微前倾。而且,右肩高,左肩低,莫非是他?
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血液忽地涌裹了全身,像有无数股细流要穿破肌肤,喷涌而出,十年中。我编织过无数次的相遇,或美丽,或悲壮,或凄婉,每次都会被自己感动。总以为那是梦,是一个小女人无聊的消遣。没想到今日果然遇到了他,只是……只是没有想像中的浪漫。猛然间,我不知该不该与他打招呼,生怕因现实的无情打破了固守中的那份温馨。但是如果即刻逃离,那十年的思念,十年的苦望岂不是成了泡影?此刻,就像看到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在凶手要出现的时候不再敢看下去,生怕因自己的推理不同而失望。我叫住女儿,要她选择走还是留。
十年前,我与铭都是十八岁,正是花样的年龄,等待高考分数公布的日子是难熬又是最无奈的时刻,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便常常相聚在这里,狂放得夫去了原形,铭是我们班男生女生中最安静的一个,总是悄悄地来,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默默地上课和下课,每日里看他满脸抑郁,总在猜想着他的不快,然而高三的重压及男生女生敏感使我不敢有丝毫的冒昧,因此,铭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迷,走出校门,长到十八岁,便解除了一切禁锢,我们可以大大方方的交往,名正言顺地示爱与被爱了。在一个夏日的黄昏,我知道了铭的一切。他说他的家在农村,有一大堆兄弟和姐妹,他的母亲长年有病,靠他的父亲地个人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小九口人。他父亲认为他最聪明,从众多的儿女中挑选了他,省吃俭用的供他在城里上学,如果考不上大学“无颜见父母兄妹”。突然,他盯住了我的眼睛说:我的右肩特别有劲,不信你试试,我能把你从公园这头扛到那一头去。就在我的惊讶的那一刻,他一把把我抡到肩膀上,任我又捶又踢,就是紧紧地抓住我不停地往公园深处跑去,渐渐地我失去了抵抗,静静的伏在他结实的背上感受着带有男性汗味的体温,慢慢地竟然有种幸福涌起,我突然希望公园再大些。
就在那个夏天,我们相爱了,爱得热火朝天,爱得张张扬扬。同学们都断定我俩肯定有促美好的未来。任铭的成绩,名牌大学的门已经向他敞开,我也不至于名落孙山,郎才女貌,一对幸运儿,将来的日子会多么明媚又浪漫。十八岁的爱虽然幼稚,但绝对纯情。只有在那个年龄爱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美好。
然而,就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铭突然不见了。我傻傻地等,痴痴的盼,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我离开小城。求学、工作、结婚、生子,就在我渐渐淡忘了我的初恋时,他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奇怪的是,对他曾经有过的怨和恨,就像被蒸发了一样,留下的只是一股幽幽的情怀。我们相爱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有,然而,却使我足足回味了十年,甚至几十年。这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竟带着女儿走向公园深处。公园的狭小及小路的狭窄终于使我与铭一家“邂逅”了,因有了刚才的准备,便能平静地对待他们一家。铭向我介绍了他的爱人与女儿,之后谈起了十年来的经历。问他突然离开的原因,他说,就在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他父亲突然遇祸身亡,为了一家的吃穿,他含泪烧了通知书,背着简单的行李开始了打工的生涯。“连饭也没得吃,还能顾及什么?”铭说,那个时候他决定,今生今世永不回小城。铭谈得极度平淡,碍于爱人的面,他半句也没有提到我们的过去。只是临走的时候,叫了他女儿一声,就是这轻轻一叫,却差一点让我晕过去。他叫道:“太阳,回家了。”
太阳正是我的小名。
飘雪的日子
窗外,又飘雪了,雪花一片一片地斜着飘落下来,默默地盖住草坪上那不和时机生长的小生命,天地静静地,睡吧,因为冬天已经到了。
她叫雪,也像雪,穿着那洁白的素裙,默默地站在飘雪之中,伸出手,数着那落在手心的雪花。一片、两片……十片、二十片……一百片、两百片……只因为曾经有人说过,当天上的飞雪化成红色的时候,他会回来,回到他的身边。
“为什么,你还不回来呢?”一场不大的事故,却夺去了雪的视力,牢记着的,只有这句话,这句刻骨铭心,永远无法忘记的话。
“该回家了,雪!”哥哥在叫她了。
“哥哥,雪变成红色了吗?”雪问。
“别傻了!雪是不会变成红色的!他也是不会回来的,他在骗而已!”哥哥的话已不止千遍,可是雪只是等着,等着他心中的人。
“他不会骗我的,当雪变成红色的时候,我又可以见到他了。”
雪进屋了。自从那次事故之后,无论发生什么,她从没有哭过,因为她知道,她一定能见到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当雪花化作红色之时,他一定会来到她的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我来了。”
“唉!你真是个傻女孩。”哥哥拉着她走进了屋子,雪还是不死心地向外望了一下,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却也很满足。
三年了,每逢下雪的日子,雪都会跑出去,站在雪中,不停地询问:“雪变成红色了吗?”“现在的雪是红色的吗?”
一次又一次,然后回来就生病发烧,让哥哥急得快要死掉。骂她傻女孩,她笑;说她是疯子,她笑;说他不会再来,他还是笑。白色的素裙,在雪中的询问与微笑,就像精灵一样。即使路过的人,也会不由得被他所吸引。
然后一次又一次,雪老是遇到危险,却每一次都会被人所救。“他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我的,然后偷偷地笑我。”雪告诉哥哥:“等到下红雪的时候,他一定会从我后面跑出来,吓我一跳。”哥哥只有叹气。
自从那次以后,雪的亲人只剩下哥哥一个了,虽然有时会怪他不让自己去等那个人,可是对雪来说,他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定要在那个人和哥哥之间选择,自己一定会不知所措,因为,哥哥真的好温柔。可是她知道不会的,因为哥哥永远不会给她太难的选择,每一次,只会给她温柔。
窗外,又下雪了,雪偷跑失败,被哥哥捉住了:“哥哥!让我出去看看吧!或许雪已经变成红色了,他看不到我会着急的!”
“别傻了,他已经死了!不可能回来的!”哥哥终于忍不住大吼一声。
“他没死!”雪也急了:“那天他既然能在大火中就出我,他自己一定也不会死的!”雪大吼:“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你告诉我呀!他的身体在哪里?在哪里呀?就算死了,他也应该会有……尸体吧?他答应过我红雪之日会回来,他一定不会失约的!”
“你要找他的身体是吗?这样你就会相信,就会忘了他?”哥哥的语调平静了下来:“好!我带你去。”
在哥哥的搀扶下,雪慢慢地走着,短短的几分钟,对她来说,却如过了好几十年。为什么呢?自己的心好乱,难道自己不信他吗?一天一天,三年来没有过一丝动摇的心,为何现在突然会跳个不停?为什么?
哥哥停了下来,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这就是他的尸体,用你的手感觉一下吧,感觉一下你所一直信任的人,是如何地不守诺言,是如何的欺骗你的感情的吧!”哥哥说着,把雪推向了停放尸体的地方。
有种感觉,身体一下变得冰冷了,为什么?天地好象失去了一切的温度,可是雪还是在下,白色的雪花,从没有改变过,只是那样片片地飘落,一点一点,落在雪的心上,落在那早已冰冷的身体上,与一个体温正不断下降的身体上。
“不要!”这是雪说出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便晕倒在了地上,倒在了那布满雪花的地上,那只有白色的雪地上。
醒来的时候,哥哥坐在身边,可是自己却没有了感觉,连心痛的感觉也没有了,只知道有水珠不停地从眼角流下,水珠?是什么颜色?是红色么?不,还是白色,那死寂的颜色。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地讨厌白色,如此地讨厌那宁静得感觉不到生命的颜色。
“别哭了。你现在该忘记他了吧?”哥哥问。
“已经不用了。”雪的声音没有丝毫的颤抖与悲伤,她只是说:“我的心会跟他去,或许,那个地方的雪,会是红色的吧。”
“别傻了!”哥哥猛地抱住雪:“不许说这种傻话,不许,连想也不可以想!”
“对不起,哥哥,我们来世再做兄妹好吗?”妹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不要,我不要!”哥哥呼喊着:“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忘了他呢?他真的这么重要吗?”
“不是重要,”雪的笑容总是这么美,即使现在也一样:“是一生相随,永不变心。”
“一生相随,永不变心。”哥哥默默地重复着这句话,“那好吧,我有话告诉你,如果听完之后,你还是要死,我不会拦你。”
雪不知道哥哥要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听着。
突然,哥哥的声音变了,不再是以前那种因烧伤而沙哑的声音,而是她最熟悉的,最盼望的声音,他说:“记住了,小雪,不管以后我会去到哪里,当天空下红雪的时候我就会回来,回到你的面前,我们约定了。”
“笨小雪,做相爱的人是要一生相随,永不变心的!你做得到吗?”
最熟悉的声音,轻轻地重复着曾经最熟悉的话,温暖的体温,抱着雪的身体,不是梦,这真的不是梦。
雪猛地扑了上去,哭着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装成我哥哥?为什么不告诉我?当我等你的时候,你一定在笑我吧?你故意捉弄我吗?你明知道,你明知道……”
“对不起,对不起!可是捉弄我的人是你呀!”紧紧地抱紧雪,只怕她会从怀里跑掉:“当初和我在一起,你不停地告诉我,你有多爱你哥哥,告诉我你哥哥有多么的优秀,其实那个身体是你哥哥,我只是怕你经受不住打击,才骗你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当我变作你哥哥之时,你却总是说你有多爱我呢?为什么不忘掉我?我不好的!”
“我在乎哥哥,却更在乎你,我只知道,你答应过决不会离开我,你不会食言的,我爱你,哥哥的是亲情,你却是真爱,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懂吗?”雪将他搂地更紧,更紧。
他轻轻地问雪:“可是这样的话,你就再没有亲人了,你不后悔吗?”
雪摇摇头:“我要的,只是你而已,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切,都无所谓了。”
雪还是在下着,无意中望出窗外,是红色的呢!红梅飘落,不是一场最美的红雪吗?当白雪化作红色的时候,有一对恋人,正相拥坐在屋檐下,就让那飘落的红梅为他们作证吧!
一生相随,永不变心……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只有哀哀地看着,因为她不是小公主。那天,狐狸脖子上挂着一圈野生的姜花,在郊外散步的时候,花环迎风飘动,香气吸引了路过的小王子。视线相撞的一刹那间,狐狸知道,她爱上了他。小王子看着火红的狐狸,暗暗地想:天哪,多美的长毛啊,要是用它来做一件裘皮大衣的话,那该多漂亮!于是王子问狐狸:“你愿意和我回宫吗?”“殿下,我非常愿意。”狐狸的眼眸里流露出欢喜。
七月的皇宫,炎热异常,根本不需要什么裘皮大衣,小王子渐渐冷淡了跟他回来的狐狸。狐狸被思念吞噬着。是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心痛让狐狸明白,是不爱一个人更难,她找不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只有去找小王子。她恳切地说:“殿下,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情。”小王子想了想,安排了一些事情让狐狸做。没想到,小王子安排了十件工作,狐狸做错了九件,剩下的一件还忘了做。狐狸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笨拙。
她如何告诉小王子,她这么做,只是希望吸引他的注意。小王子气极了,想把狐狸赶走,可是看到她那一身火红的皮毛,小王子心软了,那是自己的裘皮大衣啊。狐狸跟在小王子的身边问东问西,仿佛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知道,但是,王子很少回答她的问题。小王子日理万机,没时间答理这只多话的狐狸。他不知道,狐狸原来也并不是多嘴多舌的人,她不再沉默,是怕沉默会带来遗忘。其实她也多虑了,小王子怎么会忘了自己的裘皮大衣呢?夏去冬来,狐狸的长毛越来越漂亮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冬凉如水,小王子还没来得及做裘皮大衣,就生病了,三天三夜高烧不退。国王,王后守在病榻前,御医,侍女尽心侍奉,举国上下一片忧心。只有狐狸静静地蜷在小王子的身边,没有任何表示,仿佛根本不关心。
夜深人静。国王和王后回了寝宫,劳累的侍女疲倦地打着盹,小王子在榻上不断地发着抖,那么厚的锦缎被盖在身上,仍是冷。狐狸站了起来,轻轻地走到小王子身边,小心地把火红的长尾巴盖在他的身上,并用她的舌头反复舔着小王子发烫的额头。朦朦胧胧中,小王子感到寒冷的身体被一团火温柔的包围着,慢慢融化。恍惚间,他仿佛看到床边伫立着一位穿着火红长衫的姑娘,姑娘清凉的手指夹着阵阵姜花的香气,在他发烫的额头轻轻*。花香随着夜风缓缓地飘进了小王子的心田。夜复一夜,那花香,那艳红,那*,令小王子如痴如醉。小王子的身体渐渐康复,他却宁愿长病不醒。
七天后,小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小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躲在角落里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开心地微笑。“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了你的美食。”小王子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小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小王子痊愈后无比的喜悦。小王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狐狸怎么忍心?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那火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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