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写作应“认题立意,非识之高卓精审,无以中要。”(刘熙载《艺概》)就是说,写作当写出自己的高远出众的见识。高考考纲也要求作文要有“意蕴”,要“深刻”。如何做到有“意蕴”,如何达到“深刻”呢?——这就要求作者能对写作材料加以深入体察,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出感悟来。
一、由此及彼,悟其普遍性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写作中,面对某一事物,我们不能“就事论事”,而应依据其特征联想到某一类事物上去,以揭示其普遍意义。

例如,2006年高考江苏卷优作之一《人与路》,作者首先回顾了我国近年来的作文之路:“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此后,“文言之作犹如雨后春草,呈现疯狂态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结果呢,“故事新编也到了尽头”,学子们便充满了“迷茫的眼神”。后来,在韩寒的《杯中窥人》的影响下,“于是又一批学子走上创新之路,通篇文学支离破碎叫有个性,一首诗谁也看不懂叫有深度……”结果呢,也是行不通。从而,作者得出了作文“要走出自己的路”的结论。但,作者并未仅停留于此,而是将之进一步推演到人生之路上来:“做人当有个性,走路当走出一亲属于自己的路”“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这样,文章的意蕴便更深远了。

二、由浅及深,悟其本质性

生活中的许多现象、许多事物从表面来看,往往显得很平常,但如果我们用心体悟,反复琢磨,便会慧眼独具,从中悟出一些深意来。鲁迅先生曾说:“选材要严,开掘要深,忌浅尝辄止。”也就是要求我们,写作中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以揭示出“材料”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来。

例如,2005年高考安徽卷优作《树·画家》,作者首先从路旁的“两棵树”谈起。一棵在篱笆内,一棵在篱笆外。虽然,它们春天都开粉红色的花,秋天都结黄红色的果。可是,“外面的一棵年年硕果累累,里面的一棵总是稀稀落落几个果子”。——应该说,这些认识都是表象的,都是感性的。基于此,聪明的作者便由自然界的这两棵树巧妙地过渡到了现实中的两个画家。并通过不同果树、画家之间的鲜明对比,引起读者沉思:上帝永远是公平的,“世间万事,人才是主宰者,我们只有简单一点,专心一点,才能拥有真正意义上的成功”。——由“两棵树”而悟出了如此深刻的道理,难怪文章会脱颖而出。

三、由小及大,悟其启发性

有人讲,散文创作应是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其实,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由小及大,小中见大。就是说写作当通过个别而窥知其全体,通过“小事情”而揭示“大意义”。

例如,2006年高考江苏卷优作《弯弯的道路在延伸》,冬天,在雪地上留下“一行并不笔直的脚印,弯弯曲曲”,这也许是常事、小事。可如今,“弯弯的足迹”却引起了“我”的一番思索:“行走的路上,生活的路上,我们没有一双慧眼让足迹不弯曲,可是我们有力量,我们有心让这弯弯的足迹延伸。”“执著坚毅的人总会有志走过属于自己的路。”同时,作者又提醒现实中的学子们,“求知的路永远是漫长的,我们该怎样走完,这只能依靠自己”。

写作中的“由小及大”,由于着眼点相对较“小”,因而容易写得具体深刻。要学会“由小及大”,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做到多留心,多关注那些不易引人注意的平凡小事,并对其作一些深入的分析研究。

四、由事及情,悟其情感性

情者,文之经也。作文中,如能把自己的情感真实地流露出来,那样,不仅可以更好地打动读者,还可以达到深化文章意旨的目的。

例如,2006年高考湖北卷优作《三生有幸遇上你》,文章在记述了一位老师对自己关爱有加、问寒问暖的一些往事。在回忆中,“我”又一次落泪了,以至“我想叫你一声妈,老师!”,“妈,我三生有幸遇见了你,虽然你并不是我的亲生妈妈,但你满足了我对母爱所有的希望,妈,我爱你!是你教我懂得爱,懂得生活,懂得追求。上帝是公平的,它带走了一个亲妈,却还给我一个伟大的母爱!”如此叙事与抒情的结合,整篇文章是有血有肉,真切感人,而且也揭示了事件对“我”的影响,揭示了事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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