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不对, 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 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 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 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 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 朝曦一个女孩子, 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 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 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 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 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
瞧着更喜人。
朝曦身体太好,才躺了两天,退了烧,出了汗,又活蹦乱跳起来,其实心里不想好,不好就可以继续让沈斐照顾着,什么都不用管,沈斐会把药拿过来,水端过来,饭菜做好,不过他手脚不方便,有一次朝曦发现他吃饭时一反常态,将一只手搁在桌子下。
开始朝曦没注意,筷子掉了低头去捡,那人又把手拿了上去,搁在桌上,等她起来,他又快速放下来,朝曦便知道了,这人的手受伤了,无非是切菜的时候切到。
他不想让她知道,朝曦只好假装不知道,同时让自己的身体‘好’起来,接下沈斐的活。
又休息了一天,养足精神才开始处理脆骨蛇,磨成粉,与其它药材一起,熬成一锅,备着给这人喝。
针和工具一一摆开,放在桌子上,朝曦要施针了。
怕被人打扰,亦或者平安找来,日子选在晚上,窗户尽数紧闭,有细缝的地方用棉花和稻草堵住,不让风进来。
朝曦要听,听施针时的动静,不能被任何东西打扰,风也不行。
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这人扒光,被子盖在腰以下,取了针摸沈斐的穴位。
这几天她已经陆陆续续摸了很多次,对这具身体熟的就像自己的一样,轻而易举找到下针的地方。
第一针在最后一根脊椎的尾骨上,很成功,朝曦似乎听到了针小小的鸣叫声。
绝破针法有一套自己的针,头大身子小的设计,尾部有个孔,细细看会发现里面塞了颗小珠,很小很小,小到肉眼几乎看不到的地步。
针太细,拖不住尾部,头重脚轻那针就会微微摇晃,发出一种凤鸣似的好听声音,旁人听不到,只有朝曦能听到,连她师傅都听不清,反正每次问她,她便敷衍道,听到了听到了。
朝曦觉得她没听到,纯属应付她。
第一针成功,给了朝曦很大的自信,第二针稳稳落在该下的地方,也成功了,然后是第三针,第四针,一点意外都没有。
越到后面,朝曦压力越大,汗不由自主流下来,怕糊了眼睛,只能在衣服上蹭蹭。
她不是第一次施展绝破针法,虽然嘴上说的严重,实际上成功率很高,但她只在快死的动物身上施针,比如说捡到受伤的动物,带回来做个实验。
森林很残酷,受了伤几乎等于死刑,狼受了伤会脱离群体,自己一只狼生活,羊受了伤也会脱离群体,找个地方等死,很容易就能捡到。
反正都要死了,朝曦便想着替它们改变命运,也不是每个都救,看她饿不饿,饿了就吃掉,不饿就捡回来救救。
平安就是这么被她捡回来的,它来的时候心跳已经很弱了,被她捆起来养了几天,一放跑就用仇恨的眼神看她,后来又受伤了,也是朝曦给它治的,这只熊有点智商,知道不是害它,便干脆放下心结,渐渐接近她。
朝曦不是第一次在它身上下绝破针法,每半年下一次,沈斐来的时候刚好到了时间,许是被他看到了,亦或者他猜到的。
沈斐给她的感觉就像祖师爷似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问他什么都能回答上来。
有一次朝曦不小心在山里摘到红色的蘑菇,她在山里生活了那么久,自己都不确定叫什么?能不能吃,每次都捡出来,谁料沈斐居然认识,还说的头头是道。
朝曦对他是佩服的,出身大家,知识渊博,还能这么好的脾气,十分难得,总觉得他的身板里蕴含了很大的力量,那针刺到了骨头,他该是疼的,也一声不吭,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整个后背和额头上尽是冷汗,比朝曦流的还多。
朝曦紧张,他应该更紧张才是,毕竟是他的腿,关系到他的下半生。
朝曦下针更谨慎了些,她只在动物身上实践,给人看病的时候不敢胡来,圈子太小,接触不到快死和重病的人,一直没有机会施针,怕出意外。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在身上施针的人,千万不要出意外。
朝曦越发全神贯注,直到最后一针刺入皮肤,稳稳立着之后心中那根紧绷的弦才终于松了下来。
成功了。
这只是今天的份而已,中医需要慢慢调养,沈斐还需扎上七天左右,一个疗程,如果没效果,还要再扎七天。
针还在立着,朝曦等了些时间才取下来,给他擦了擦冒上来的血珠,被子一拉,盖到肩头。
沈斐也不动,一直保持这个动作等朝曦拿了药回来,喝了药朝曦才将他翻过来,给他穿了衣裳,按摩经穴,又是半天才好,整个过程朝曦的脸上说不上来高兴还是不高兴,情绪有些低落。
“怎么了?”沈斐问。
“没什么。”头一天的施针很顺利,针刺入沈斐的皮肤,直达骨头的时候沈斐整个人颤了颤,说明他有感觉,这是个好预兆,沈斐的腿能治好。
可治好后这人就会走,朝曦有预感,这个小山谷容不下他。
“沈斐。”朝曦留恋这人身上的体温,不顾他断了的骨头,执意钻进他的衣裳里,从衣襟里露出脑袋。
手臂穿过沈斐的袖子,和他十指相扣,“等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咱们成亲好不好?”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黑潭似的眼睛静静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第一次见面,便在他的酒杯里下毒,下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非常难解的合欢毒,毒发时日日都要行房事,否则血爆而亡。
那酒快到嘴边,妖娆女子突然‘哎呀’一声,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沈斐的酒也搁下没喝。
事后那女子又过来找他,说是后悔了,合欢毒太烈,改个温和点的……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这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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