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一卷第一章死人城里的邂逅(上)
于是,关于头几天没更新,原因是本书第一部分,纽约部分(分卷名英雄)已经结束了,于是马儿休息了几天,从今天开始正式恢复更新。至于本月的更新嘛,那啥,反正也休息够了,只要是工作日,马儿不会再偷懒的……

ps,英雄已经结束,从今天开始,本书进入第二部,中东部分(分卷名越狱),新的人物,新的情节,新的故事,敬请大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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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金字塔之国。开罗,尼罗河上的明珠。

虽然距离古埃及人最初的首都白城只有区区23公里,但是开罗这座城市和真正的埃及文明之间并没有太多联系。这是一座由阿拉伯征服者所建立起的城市,阿拉伯语音译为卡海勒,意思是征服或者胜利。

在大多数人眼里,开罗是座不错的城市,带有标准的阿拉伯城市的懒散却又不那么严重,现代化的程度不低,却又没有太讨厌的声光污染,人也不错,受过几百上千年的宗教洗礼,待人接物大都是彬彬有礼,而且还没有阿拉伯世界其他地方那种严重的异教徒歧视,毕竟这里还有一成以上的居民是虔诚的基督徒。

总之,开罗是座不错的城市,当然称不上完美,本来这世界上本来也没有什么完美的地方。不过以糟糕程度论,开罗地死人城无疑是这座城市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一个角落。

一般被本地人称作死人城的地方在开罗城的东北面,整体的占地面积差不多有这个城市的三分之一大小,本是阿拉伯帝国时代贵族和学者们的墓地,那个时候,除了地下埋着地死人之外,地表只有一些守墓人建造起的小屋。不过当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纳赛尔总统宣布埃及独立,开罗一下子变成了阿拉伯世界地中心。成千上万的人口全都涌了进来,地皮的价格翻了很多倍,很多住不起房子的贫民自然就把目光投向这片没人敢住的地方。

地下埋死人,地上住活人,虽然这种居住模式既不符合传统也不让人舒服,但是穷人可是没权力挑剔的,四五十年发展下来。这片大墓地上盖满了矮小、简单的房子,而更加精彩地是,本地居民也开始充分利用这片墓地,家里死了人也直接往里面埋,反正任何一家脚下只要挖上不到三五米就是一间墓室。

死人城这种死活同居的日子不但居民不舒服,当官的也同样觉得难受,只不过当年这片地方形成的时候,纳赛尔总统正把心思都花在重新跑迦南地区落户的犹太人身上。好不容易战争结束了,埃及政府也已经花光了口袋里的最后一个铜板,实在拿不出钱来整治这个名副其实的鬼地方,结果越拖死人城里的居民就越多——而且死地活的都在增加,直到最近,似乎是为了给新世纪、新千年留下一个好印象。政府部门终于想起来整治这里。

死人城眼下真的差不多成了座死城,破烂的小木屋、矮旧的清真寺等等毫无章法的违章建筑纵横期间,里面却已经见不到什么人气,而这就是埃及政府大力整顿地结果:他们划了一处地方,盖了几层楼,把居民全都塞了进去,可归结到这个贫民窟本身,由于涉及地下陵墓保护的问题,到底要不要拆,该怎么拆的问题到现在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虽然已经被划成了非居住区。但是只要里面的建筑还在。就总免不了有些人或者走投无路,或者看中这里的偏僻而住进来。毕竟遵纪守法的人固然是大多数,可贫民区在任何时代都免不了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咖啡馆,低矮的房间、昏暗的照明、满桌的尘土还有满屋子刺眼地香料味。

这样地环境要是出现在西欧,店主八成要在监狱里过上一辈子;要是出现在美国,罚款会让可怜的老板彻底破产;要是出现在日本,那里地人面对如此耻辱,一般习惯于用一种叫肋差的东西在自己肚子上开个口——而且是横竖两刀要十字形。

幸运的是,这家店在中东,别说是现在已经变成真正死城的死人城,就算换了其他任何一座城市人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正常。“只是看起来脏而已。”人们一定会这么说,“要是没有点灰尘,还算什么沙漠地带。”

店子很差劲,店子里所提供的东西倒算不上太差,拌有羊肉、蔬菜并且用香辛料调味的米饭虽然咖喱味浓得吓人,但是吃到嘴里感觉倒还不错,同时,只用酸柠檬汁调味的烤鱼还有用不知名草药配制的香草茶闻起来也都不错,只不过,大概是因为政府整治的关系影响到了这里的客源,以至于尽管只有一位客人,店老板仍旧非常殷勤的把吃食摆满了桌子。

唯一的客人是位女士,她穿着深颜色的风衣,一头同样深颜色的长直秀发顺滑的垂下直达腰间,因为是坐着,不太好判断身高,而且店里的光线太暗,让面部轮廓显得有些模糊,只有那娇艳的红唇在每一次咀嚼中轻轻蠕动着,显得异常诱惑。

“味道不错。”女士把盛着米饭的勺子托在面前,好像赞扬的对店主说。她的声线甜美,发音是标准的阿拉伯语,却从骨子里透出一种浪漫、华贵的异域风情。

似乎是外国来的旅游者,不过具体是来自哪个国家店主则无从判断:她有着东方人的外表,穿着打扮却充满了西方的味道,说话却带有浓浓地古风。那种仿佛来自哈里发宫廷中的优雅腔调可绝对不是随便学了两句阿拉伯语的外国人能够学会的,但她肯定不是阿拉伯人:因为面前那盘抓饭,这种阿拉伯的传统食物本来应该是拿手吃的,这种习惯应该已经刻进了中东人的骨头里,而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用勺子。

“您满意就好。”大胡子的中年店主把自己两只油乎乎地手在外衣上搓着,他一边殷勤的说着,脑子里一边忍不住思考着这位女士的身份。当然这还不是他思考的重点,他最关心的是这位女士钱包里到底有多少钱——还有更关键的。怎么让那些绿色的,或者其它什么颜色地小纸片乖乖的自己跳出来。

在过去,因为死人城那特别的居住习惯,这鬼地方颇能吸引一些喜欢猎奇的西方客人,靠着这家小店老板虽然不能发财,但是好歹也算赚到一个温饱,可是自从政府整治开始。死人城一下子变成了死城,小破店没了客源,老板的生计就成了问题。

店主人很激动,因为差不多就在他开始为生活担心的时候,这个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客人就出现了,而且似乎完全不需要考虑自己钱包的体重问题,手指转动之间点了差不多足够十个人吃饱一顿地饭菜出来。

“她要请客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店主人忍不住想,从这位女士说话中偶然透露出的内容判断。他似乎是在某人推荐之下选择了这家店,那么,要是能够得到一个固定的客源,而且每次都能卖出这么大一桌菜……满手油的大胡子遐想着,同时不停拿眼睛瞄着可以下网抓麻雀的店门口。

门被打开了,而且是一群人走了进来。老板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不过很快他地两只眼睛就再次暗淡下来:黑色的头发、褐色的皮肤、高高的颧骨,这明显是当地人的外貌,当然更关键的在于,这走进来的五六个青年人,老板全都认识。

那是一群听说从孟菲斯附近的乡下跑到城里面发财的混混,一群按照伊斯兰法全都应该被砍掉手的小偷、盗墓贼、地老鼠,自从政府清理完成以后,就始终在死人城里窜来窜去核警察们捉迷藏地混蛋——虽然店老板也在和警察们捉迷藏,但他还是讨厌他们。因为这些家伙经常跑到店里吃吃喝喝。但是从来没给过钱。

店主人讨厌他们,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开始担心了,他很清楚这些家伙是什么货色,贪婪、下作、小心眼,还非常善于而且乐于用各种借口制造麻烦,眼下自己店里有什么?一个穿着入时、气质高贵别管从什么角度看都不可能让原教旨主义者们满意地时髦女郎。最要命的是,店里只有两个人,他们却足有六个。

当然,混混们不是什么原教旨主义者,这些小子们酗酒、吸毒、偷美国人地猪肉香肠,甚至往清真寺的大门上挂过猪头,但这并不妨碍这些混帐在需要的时候立刻痛改前非、皈依真主,而且很明显的,他们正打算这么做,或者说,他们已经这么做了。

“耻辱、堕落!腐蚀我们纯洁信仰的异教徒女人,还有你,这个被异教徒腐蚀干净的老鬼,你们应该受到惩罚,惩罚!”店里有客人的局面显然让这几个小子有些意外,不过这种意外仅仅是让他们迟疑了几秒钟,然后行动就开始了:两个人堵门,三个人呈三角形包围了风衣女士用餐的桌子,最后,那个带头的家伙一把扯住了店主的脖子。

好吧,也许我今天就不该开门的,店主想。他用仇恨的目光看着眼前这群自作聪明的傻瓜,眼下的局面很糟糕,但还不是最糟糕的局面,至少这些傻瓜还没有和客人发生冲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算不上大问题——虽然老板已经开始为自己的钱包默哀了。

“砰!”“哗啦!”

老板的手已经伸进了钱包里,几张绿色的纸片也已经被他捏在了手里,不过在此之前,最坏的局面终于发生了:一个包围着风衣女士的小子表演了一把空中飞人,落地,砸烂了店里的一张桌子,然后那位女士就站了起来,她的语气非常郑重。

“打扰别人用餐是有罪的,伙计们,你们不知道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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