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打下一个江山送给你做嫁妆
对于陈贞慧在江南的名气,那是如雷灌类,不止是因为他是东林党党魁陈于廷的儿子,更是因为其文采飞扬,可谓处处皆风流,名声显要。

所以见着受伤惨重的陈公子,戒严的徐州城里,没有任何犹豫的给他开了门。

吊桥刚刚放下,城门只打开了一线,就见那些个马上的骑士凶狠的冲了过来,平rì里没见过这些官兵骑马如此厉害,众将士虽然察觉到了不妥,不过却并没有生疑,也只以为这是担忧陈贞慧,想要尽早进城找大夫。

“控制城门,给城外发号施令,拿下徐州城,建功立业就在今rì,众将随我杀啊!”公孙阳一马当先,怒吼一声,身下的战马忽然提速,冲过了吊桥,抽出雪亮的柳叶刀,一刀挥过,人头高高飞起。

“杀啊!”这一群官兵此时也变得如狼似虎,百多人jīng气神那叫一个旺盛。

咻!随着刺耳的响声,只见一道红sè的烟火拖着尾巴冲上天际,随即盛开出一朵绚烂的红花。

远处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只见一条烟尘快速的冲天而上,隆隆的马蹄声滚滚而来,这是红衣军最jīng锐的五千骑兵。

北人善马,南人擅舟,朱干的红衣军大多都是北方人,坐着船一路南下,行军虽然快速,但是因为军队大多晕船,所以上岸之后的战斗力并不强,红衣军逼近徐州城之后,连试探的攻城都没有就迅速离去,其实更多大原因还是因为此时军队士兵jīng神萎靡,有点虚张声势的样子。

不过朱干也自信自己的军队战斗力强大,即使徐州城的军队愿意出来野战,他也丝毫不惧。

如今五千骑兵冲锋而来,威势滔天,此时城门已经打开,被那一百多官兵降卒和锐士营占领,不断的狙杀着想要夺回城门的官兵,此时锐士营对官兵来说,完全就是一只大刺猬,让他们头疼不已。

锐士营进城之后,首先就是抢占了至高点,然后围绕着这里建立了一个狙击地,不少人更是爬上了远处民屋,瓦片成了他们手中最好的攻击武器,灌注了力道的碎瓦,打在脑袋上一下子就能让一个官兵失去战斗力。

这徐州城的布置图,早就已经从官军的降卒口中获得,红衣军也刻意选择了没有瓮城的这一面城墙,不过护城河实在够宽敞,更能行大舟,吊桥也根本承受不了多人同时进攻,将这吊桥收起,只要城墙上稍微防守严谨一些,这一面城墙便万无一失。

正是利用了官军这样的心理,容易产生懈怠懒惰,没想到果然奏效了,官军见着了受伤惨重的陈贞慧,根本没有想过这些平rì里无比熟悉的官军,更是会背叛,带着红衣军闯了进来。

马军卫第一时间知晓了此事,带着人火急火燎的往这边赶来,见着手下一个千户,劈头盖脸的就吼道:“烂泥扶不上墙,朽木不可雕也,我都给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红衣军到南方来作乱,要你们看紧了,看紧了,看看现在都成一个什么样了,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把城门朵回来,难道要我亲自带人上啊!”

“傻啦吧唧的还站着干什么,还不快滚。”马军卫见着一大群人围着他,他的心里就一阵不痛快,没想到李家的事儿还没解决,城门就被这些叛军拿下了,心头一阵火起,不过现在可不是生气的时候。

转头看着身边的亲卫,怒吼道:“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你们愚蠢,但要努力向我学习,都jīng明一些,我让你们离开了吗?还不快滚回来,派个人去通知李家,就说他们的条件我答应了,让他们快派人来帮助守城,否则徐州城破,他们也要伤筋动骨。”

一般专注的人,对于很多东西都比较敏感,比如瞎子听力好,又比如聋子眼力好,正是因为他们专注,所以敏感。而李名扬虽然得了这怪病,他却能zì yóu行动,不过他常年做轮椅,不是他懒,而是因为他太勤,不想要将自己的jīng力用于无所谓的事情之上。

所以他比聋子或者瞎子都要敏锐,城西的战争离他很远,他也第一时间听到了,仔细倾听了很久,忽然伏案快笔疾书起来,随后写好了摇了摇轮椅上的铃铛。

进来的不是伺候他的那些丫鬟家丁,而是一脸笑意的李俏雪,只见她穿了一身绿衣,腰间细了一条白sè的腰带,挂了几个小铃铛,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头上梳了垂鬟分肖髻,让她不失古典美之中更具有少女的俏皮轻灵,就如一朵兰花。

一进屋中,便说道:“哥!红衣军进城了,你说他们怎么破城的,这都指挥使马军卫也未免太草包了吧!”

李俏雪话刚说话,仔细的看了一遍李名扬所写,嘴里细细咀嚼着他话里的意思,神sè专注,修长上翘的睫毛不断眨动,扬起小脸神sè灼灼的看着李名扬,确认的问道:“哥!真的要这样做吗?要知道这可是回不了头的。”

李名扬眼中神光灼灼,用力的点了点头。

李俏雪鼻子一酸,这一刻她很想要哭,钱黄李三分江南的天下,虽说看上去无比的风光,实则危机重重,如果不是有李名扬这根定海神针的存在,李家早已被如狼似虎的吞噬干净。

如今兄妹俩却要分道扬镳,让她心中怎能忍受这样的痛苦,蹲下身紧紧的抓着李名扬的衣服道:“哥!真的要走这一步吗?我不在乎李家在徐州城的财富,我更不在乎李家所有的钱财,哥,我们离开这里吧!不要卷入了是非之中……”

只见李名扬缓缓摇头,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张了张嘴,艰难大说道:“雏鹰终究要腾飞,你就成全哥吧!”

李俏雪的眼泪,就如断线的珍珠,大颗大颗的滴落,因为她的皮肤实在太好太嫩,不过只是红了红眼睛,就让她的桃花眼下,一条卧蚕异常的清晰,也让她的眼睛肿得像一颗桃胡。

哽咽着说道:“好!好!哥,你保护了我这么久,妹子会成全你的。”

说完手背一抹红肿的眼睛,毅然站起身朝着屋外走去,再也没有回头,只留给李名扬一个纤瘦的孤独背影,从此两兄妹再难见面。

“哥,妹妹走了,会助你一臂之力,这天下会因你而绚烂的。”

李名扬靠上了轮椅的后背,整个人彻底的放松了,望着自己妹妹的背影,他此时的心中一片安宁:“谁说女子不如男,哥哥会为你打下这偌大的江山作为你的嫁妆,到时你就是王。”

慢慢的他的嘴角勾勒出一丝欢快的笑意,他在回想自己和妹妹在一起的rì子,那时候他还没有得这样的怪病。

漫天大雪的江南,一个如瓷娃娃一般的女孩,肤如凝脂,双霞绯红,追在一个白衣青年身后,这白衣青年,眼神清明大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睿智,远看他就像是一棵傲立悬崖的松,近看他就像是一把出窍的剑,这样的一个气质出众的翩翩公子,会惹无数的女子为他心醉而神迷,会惹无数的公子为他嫉妒并崇拜。

身后的那女孩儿喜欢雪,他就陪她去看雪,厚厚的积雪会让她行走吃力,他就故意放慢了步子,将积雪踩出一个个大洞,让那女孩儿能够踩着他的步子,不会再吃力摔倒。

这女孩儿喜欢看他在雪地里吟诗作对,将那些翩翩公子比下去,他就故作潇洒,袒胸露rǔ的癫狂,像极了竹林七贤。

……

他已经数不清楚自己为她做了多少事了,不过他感觉呵护自己的妹子,那是天经地义,可是他却感觉不够,他得病了,随时都会死去,现在为了自己这个妹子,他要再癫狂一次,将剩下的时间都为她去挣取那足够多的嫁妆,至于嫁妆到底多到了什么程度,也许会是这个江山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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