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过雨的北京,显得宽阔了许多,黑色的路面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更加深邃。雨伸进了路面却留下了潮湿的印记。北京的午夜是会让人寂寞的,白天的压抑被午夜虚无的寂寞所悄悄的*,一根烟的功夫,你已经忘记了自己。
3点半的后海仍然显得妩媚,仿佛有一股胭脂气和酒气杂陈的气味,闻一口就醉了。一间间酒吧站在道路一边,里面灯光摇曳,今天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很喜欢朝九晚五这家店,很喜欢那个自以为是的乐队主唱,看到他就让我想起了,我在酒吧卖唱的生涯。我和这个主唱是喝过酒的,他酒量一般,我总在他休息的时候打个招呼,让他陪我坐坐。两个男人有时候是不用说太多的话,仰脖豪饮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我们也曾合作过几首,我很羡慕我的嗓子,而我则钦佩他对音乐的一种感觉。今天他没在,顶替他的是一个姑娘,妆很浓,是一位钟情于朋克的女孩,她演唱的歌曲中很多来自于艾薇尔,我不反感她,只是彼此不太熟络。
今天同事过生日,大家都给了自己一个喝醉的理由。实际上每个月这样大大小小的聚会也难免喝醉,不过大家还是喜欢把这次生日聚会当作抵抗酒精冲刷得良药。
他们三五成群的玩着色子,我独自喝着酒听着歌。和他们相比,我喜欢伏特加一类的烈酒,它很容易让人迷狂。我的斜对面坐着一位气质不错的女人,头发自然的垂在肩上,她地睫毛很长,好像要盖住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微微上翘的弧度,这样长的睫毛很令人恐怖。轮廓娇美,很有古典女人的气质,美中不足的是他的眼睛很大但没有神,直勾勾的看着演出。我是不敢长时间注视她的,因为很不礼貌,我押了一大口的伏特加,一股浓烈的酒气冲上脑门,我咳嗽了一下,勉强将翻腾的胃稳住。我又一次禁不住回头,却看见这个女人正注视着我,我赶紧扭过脸来,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紧张让我又一次喝光了半杯的伏特加,我再也抑制不住,捂着嘴站起身来往门外跑,由于我起身过于仓促,碰掉了邻桌的一瓶酒,一个人拉住我骂骂咧咧,我无心还嘴,因为我知道,他一会一定不会再出现在我的身旁,我那些同事会好好“照顾”他。
我冲出了店门,朝着一棵大树跑去,可是我已经坚持不住了,我想让那些翻腾在胃里的小兽尽快脱离我的身体,我像被抽空了灵魂一样筋疲力尽,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强烈的眩晕,我仿佛听到了店里面嘈杂的声响,看来开战了,我想尽快参加战斗。我的血液在燃烧,我想发泄我过剩的精力,我歪歪扭扭的走到门口,却发现那个女人站在车旁注视着我,我大着胆子走了过去,还没等我开口,她说:“上车说吧!”宝马的座椅很舒服,感觉身体陷了进去,不知不觉想要*。她递过来一张纸,示意我擦拭一下嘴边的污物。她的牙齿不齐,但是很白,我看见她张口说话,但是话音迟了一些才传到耳朵里。
“陪我过夜,介意吗?”她很有礼貌的说。
我笑了笑:“我可声明我不是鸭子!”她说:“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是。”
“我们去哪里?”我问,我已经稍微清醒点了。
“去我家!”
我不置可否,车子缓缓开动了,我的晕眩没有受到车轮转动的影响,只是有一股很浓的女人味道离我很近。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停了下来,我借着周围的光亮看到来到了一个很整洁的别墅区,而我们的车正停在了一幢别墅的门口,车子熄灭了,周围只剩下别墅门前的门等孤零零的闪烁。我被领进了屋里,诺大的客厅陈设考究,不过我没有心思去看,只感觉晕眩又一次袭击了我,我赶紧将身体坠入柔软的沙发,闭上了眼睛,当我再次挣开眼时,发现她已经悄然换上了睡衣。端着杯水朝我走了过来,喝完水我感觉好多了。我洗了个澡,她为我煮了一碗面,我囫囵的吃下,却没有丝毫的味道,额头上已经渗满了汗珠。
她把我领进了一间不算很大的卧室,卧室的正中挂着一幅凡高的向日葵,我静静的看着它,看到了凡高站在向日葵下正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缓缓抬起,对准了自己的额头,砰的一声,我吓了一跳,原来我碰掉了柜台上的台灯。这时她拉着我的手走到床边,她褪去了身上的睡衣,里面一丝不挂的呈现在我的面前,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前,我触了电一样缩了回去。
“你没准备好吗?”
“不……不是,我只是想咱们应该先聊聊天,了解一下对方吧!”
“我还以为你是老手呢!你想知道什么?”
我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平时那个能言善辩的我今天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就像她早已窥视以久的猎物一样,被她的利爪卡住了喉咙。
“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第一次吧!我的意思是说第一次与素未谋面的女人过夜!”
她看出了我的尴尬,但是她的脸上还是带着笑容,倒在地上的台灯依然亮着,亮光折射在她的身上,像一株金色的向日葵。
“哪个男人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说完这句话我后悔了,多幼稚的说法啊?我的脸不由红了起来,我确实是第一次,为什么不敢承认呢?
“这栋房子是你的?”我心里的骂声已经听的很清楚了,我管这是谁的呢?
“如果我说这是我的你信吗?你可能会觉得像我这个年纪不被保养不嫁富豪就不能够拥有这么豪华的生活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没有别的问题了吧?”说着将我推倒在床上,那股熟悉的气味又一次笼罩了我,由上而下,由远及近将我包围。她的发梢轻点着我的身体,我一阵痉挛,身上凉凉的,是泪吗?她再哭吗?她再惩罚自己吗?
台灯不懂事的熄灭了,我们沉浸在黑夜的怀抱里,声音再也无法唤醒光亮。我借着闯入黑暗的月光,再次审视起了墙上的向日葵,尽管遁入了虚无向日葵却依然焕发出对生命的渴望,它们直挺着身子,去捕捉太阳的气息。她的*就像午夜的精灵低声吟唱,身体也翩翩起舞起来。我循着声音与她一起*了另一个世界,树上有许多鲜美的果子,我取下一颗与她一起分享。我的视线渐渐的模糊,身体的欢愉还在继续,流转、徘徊融入了无尽月光中……
“嘿,你丫喝傻了吧!”
“今天你不是有事吗?不是不来了吗?这个小丫头唱歌太不靠谱了,把我都唱迷糊了。”
“来,把这酒干了,陪我唱一首,一会儿给你介绍一朋友。”
“今天咱们唱什么啊?不会又让我陪你唱《DONTCRY》吧?唱吐了都!”
“咱们今天唱《不会消失的夜晚》,我拉小提琴,找个人弹键盘,你说怎么样?”
“你丫什么都会是吧,那么高雅的玩意都涉猎啊!行!陪你玩一回。不过今天给我介绍那朋友不会又是客气我一下结果自己带走了吧?”
“哪能啊,走咱们先过去说两句。”
我看他径直走向了我的斜后桌,那个女人和他嘀咕了几句,我过去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用笑容在等着我了。
“给介绍一下,这位是闵静,年轻的女老板哦?这位是……”
“不用介绍了,我认识他,以前在三里屯经常听他唱歌。”闵静从容的说,“不过没想到在这里也能见到他,真是巧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匆匆礼貌的握了个手,看到歌手满脸怀笑看着我,我赶紧和他走上了台,再他一番隆重的介绍完后,台下响起了掌声。我看见闵静安静的坐在座位上,点起一根烟深吸了一大口,一团烟雾将我和她的距离变得模糊神秘。
演唱很成功,好像我们之间有某种默契,两个男人的默契无法形容,有时一个眼神就可以达到沟通的效果。走下台了,我们三个又喝了不少酒,在谈话间我了解到,闵静是南方人,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做服装生意,凭借着她的吃苦耐劳,很快从一家摊位扩展到几十家,最后她把这些摊主整合起来,成立了一家服装批发公司。公司几年了业绩突出,她的身价也一涨再涨。不过她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丈夫看上了他的钱,几次伙同情人骗取闵静的钱财,闵静对他们恨之入骨。离婚后闵静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时常泡泡酒吧一类的场所。
恍然间,我感觉好像从哪里见过闵静,但是有说不出来。这天夜里,我们三个聊了很多,歌手也说他想换个环境,我给他们讲了自己在酒吧唱歌的经历,鼓励他应该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像我现在成了四不像。
走出店门,已经将近五点,空气中很潮湿。天沉沉的,那几瓶啤酒喝的我的胃很胀,仿佛啤酒就在我嗓子眼荡秋千。我跑到一棵梧桐树下,人工劳动将这些多余的污物吐了出来。吐出来的感觉舒服多了,我晃晃悠悠的寻找我的车,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开着大灯照着我,我拿胳膊挡住强光,刚要开骂,看见闵静伸出头来,向我招手。我没有犹豫拉开了车门,因为这一切都是如此熟悉,同样还有一股令人躁动的女人味道。
你不同的是,我们驱车前往了一个私人画室,画室中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向日葵,底色全是黑色。这些全部是她的作品。我问她为什么要把底色全部上上黑色。她轻描淡写的说,我在与生活斗争,我在挣扎,但是我们没有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就像黑夜里的向日葵,尽管没有阳光,但是他们还不是拥有五颜六色的色彩吗?他们还在悄悄地绽放不是吗?我忽然想起海明威的一句话:人可以被打倒,但是不可以被征服!
我把手贴在画上,感受到了一种来自生命的力量。画卷上有些潮湿,原来向日葵也会哭泣?
我呆呆的望着她的画,她悄悄地从背后抱住了我,一滴滴冰凉的泪水从衣服里渗进了我的身体,如此的厚重!我任由她抱着,向日葵纷纷把象征生命的胎盘的转向了我,我透过那一粒粒饱满的果实,看到了生命的深邃,和一颗倔强的心……
3点半的后海仍然显得妩媚,仿佛有一股胭脂气和酒气杂陈的气味,闻一口就醉了。一间间酒吧站在道路一边,里面灯光摇曳,今天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很喜欢朝九晚五这家店,很喜欢那个自以为是的乐队主唱,看到他就让我想起了,我在酒吧卖唱的生涯。我和这个主唱是喝过酒的,他酒量一般,我总在他休息的时候打个招呼,让他陪我坐坐。两个男人有时候是不用说太多的话,仰脖豪饮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我们也曾合作过几首,我很羡慕我的嗓子,而我则钦佩他对音乐的一种感觉。今天他没在,顶替他的是一个姑娘,妆很浓,是一位钟情于朋克的女孩,她演唱的歌曲中很多来自于艾薇尔,我不反感她,只是彼此不太熟络。
今天同事过生日,大家都给了自己一个喝醉的理由。实际上每个月这样大大小小的聚会也难免喝醉,不过大家还是喜欢把这次生日聚会当作抵抗酒精冲刷得良药。
他们三五成群的玩着色子,我独自喝着酒听着歌。和他们相比,我喜欢伏特加一类的烈酒,它很容易让人迷狂。我的斜对面坐着一位气质不错的女人,头发自然的垂在肩上,她地睫毛很长,好像要盖住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微微上翘的弧度,这样长的睫毛很令人恐怖。轮廓娇美,很有古典女人的气质,美中不足的是他的眼睛很大但没有神,直勾勾的看着演出。我是不敢长时间注视她的,因为很不礼貌,我押了一大口的伏特加,一股浓烈的酒气冲上脑门,我咳嗽了一下,勉强将翻腾的胃稳住。我又一次禁不住回头,却看见这个女人正注视着我,我赶紧扭过脸来,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紧张让我又一次喝光了半杯的伏特加,我再也抑制不住,捂着嘴站起身来往门外跑,由于我起身过于仓促,碰掉了邻桌的一瓶酒,一个人拉住我骂骂咧咧,我无心还嘴,因为我知道,他一会一定不会再出现在我的身旁,我那些同事会好好“照顾”他。
我冲出了店门,朝着一棵大树跑去,可是我已经坚持不住了,我想让那些翻腾在胃里的小兽尽快脱离我的身体,我像被抽空了灵魂一样筋疲力尽,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强烈的眩晕,我仿佛听到了店里面嘈杂的声响,看来开战了,我想尽快参加战斗。我的血液在燃烧,我想发泄我过剩的精力,我歪歪扭扭的走到门口,却发现那个女人站在车旁注视着我,我大着胆子走了过去,还没等我开口,她说:“上车说吧!”宝马的座椅很舒服,感觉身体陷了进去,不知不觉想要*。她递过来一张纸,示意我擦拭一下嘴边的污物。她的牙齿不齐,但是很白,我看见她张口说话,但是话音迟了一些才传到耳朵里。
“陪我过夜,介意吗?”她很有礼貌的说。
我笑了笑:“我可声明我不是鸭子!”她说:“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是。”
“我们去哪里?”我问,我已经稍微清醒点了。
“去我家!”
我不置可否,车子缓缓开动了,我的晕眩没有受到车轮转动的影响,只是有一股很浓的女人味道离我很近。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停了下来,我借着周围的光亮看到来到了一个很整洁的别墅区,而我们的车正停在了一幢别墅的门口,车子熄灭了,周围只剩下别墅门前的门等孤零零的闪烁。我被领进了屋里,诺大的客厅陈设考究,不过我没有心思去看,只感觉晕眩又一次袭击了我,我赶紧将身体坠入柔软的沙发,闭上了眼睛,当我再次挣开眼时,发现她已经悄然换上了睡衣。端着杯水朝我走了过来,喝完水我感觉好多了。我洗了个澡,她为我煮了一碗面,我囫囵的吃下,却没有丝毫的味道,额头上已经渗满了汗珠。
她把我领进了一间不算很大的卧室,卧室的正中挂着一幅凡高的向日葵,我静静的看着它,看到了凡高站在向日葵下正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缓缓抬起,对准了自己的额头,砰的一声,我吓了一跳,原来我碰掉了柜台上的台灯。这时她拉着我的手走到床边,她褪去了身上的睡衣,里面一丝不挂的呈现在我的面前,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前,我触了电一样缩了回去。
“你没准备好吗?”
“不……不是,我只是想咱们应该先聊聊天,了解一下对方吧!”
“我还以为你是老手呢!你想知道什么?”
我支支吾吾的说了半天,平时那个能言善辩的我今天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就像她早已窥视以久的猎物一样,被她的利爪卡住了喉咙。
“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第一次吧!我的意思是说第一次与素未谋面的女人过夜!”
她看出了我的尴尬,但是她的脸上还是带着笑容,倒在地上的台灯依然亮着,亮光折射在她的身上,像一株金色的向日葵。
“哪个男人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说完这句话我后悔了,多幼稚的说法啊?我的脸不由红了起来,我确实是第一次,为什么不敢承认呢?
“这栋房子是你的?”我心里的骂声已经听的很清楚了,我管这是谁的呢?
“如果我说这是我的你信吗?你可能会觉得像我这个年纪不被保养不嫁富豪就不能够拥有这么豪华的生活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没有别的问题了吧?”说着将我推倒在床上,那股熟悉的气味又一次笼罩了我,由上而下,由远及近将我包围。她的发梢轻点着我的身体,我一阵痉挛,身上凉凉的,是泪吗?她再哭吗?她再惩罚自己吗?
台灯不懂事的熄灭了,我们沉浸在黑夜的怀抱里,声音再也无法唤醒光亮。我借着闯入黑暗的月光,再次审视起了墙上的向日葵,尽管遁入了虚无向日葵却依然焕发出对生命的渴望,它们直挺着身子,去捕捉太阳的气息。她的*就像午夜的精灵低声吟唱,身体也翩翩起舞起来。我循着声音与她一起*了另一个世界,树上有许多鲜美的果子,我取下一颗与她一起分享。我的视线渐渐的模糊,身体的欢愉还在继续,流转、徘徊融入了无尽月光中……
“嘿,你丫喝傻了吧!”
“今天你不是有事吗?不是不来了吗?这个小丫头唱歌太不靠谱了,把我都唱迷糊了。”
“来,把这酒干了,陪我唱一首,一会儿给你介绍一朋友。”
“今天咱们唱什么啊?不会又让我陪你唱《DONTCRY》吧?唱吐了都!”
“咱们今天唱《不会消失的夜晚》,我拉小提琴,找个人弹键盘,你说怎么样?”
“你丫什么都会是吧,那么高雅的玩意都涉猎啊!行!陪你玩一回。不过今天给我介绍那朋友不会又是客气我一下结果自己带走了吧?”
“哪能啊,走咱们先过去说两句。”
我看他径直走向了我的斜后桌,那个女人和他嘀咕了几句,我过去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用笑容在等着我了。
“给介绍一下,这位是闵静,年轻的女老板哦?这位是……”
“不用介绍了,我认识他,以前在三里屯经常听他唱歌。”闵静从容的说,“不过没想到在这里也能见到他,真是巧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匆匆礼貌的握了个手,看到歌手满脸怀笑看着我,我赶紧和他走上了台,再他一番隆重的介绍完后,台下响起了掌声。我看见闵静安静的坐在座位上,点起一根烟深吸了一大口,一团烟雾将我和她的距离变得模糊神秘。
演唱很成功,好像我们之间有某种默契,两个男人的默契无法形容,有时一个眼神就可以达到沟通的效果。走下台了,我们三个又喝了不少酒,在谈话间我了解到,闵静是南方人,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做服装生意,凭借着她的吃苦耐劳,很快从一家摊位扩展到几十家,最后她把这些摊主整合起来,成立了一家服装批发公司。公司几年了业绩突出,她的身价也一涨再涨。不过她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丈夫看上了他的钱,几次伙同情人骗取闵静的钱财,闵静对他们恨之入骨。离婚后闵静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时常泡泡酒吧一类的场所。
恍然间,我感觉好像从哪里见过闵静,但是有说不出来。这天夜里,我们三个聊了很多,歌手也说他想换个环境,我给他们讲了自己在酒吧唱歌的经历,鼓励他应该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像我现在成了四不像。
走出店门,已经将近五点,空气中很潮湿。天沉沉的,那几瓶啤酒喝的我的胃很胀,仿佛啤酒就在我嗓子眼荡秋千。我跑到一棵梧桐树下,人工劳动将这些多余的污物吐了出来。吐出来的感觉舒服多了,我晃晃悠悠的寻找我的车,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开着大灯照着我,我拿胳膊挡住强光,刚要开骂,看见闵静伸出头来,向我招手。我没有犹豫拉开了车门,因为这一切都是如此熟悉,同样还有一股令人躁动的女人味道。
你不同的是,我们驱车前往了一个私人画室,画室中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向日葵,底色全是黑色。这些全部是她的作品。我问她为什么要把底色全部上上黑色。她轻描淡写的说,我在与生活斗争,我在挣扎,但是我们没有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就像黑夜里的向日葵,尽管没有阳光,但是他们还不是拥有五颜六色的色彩吗?他们还在悄悄地绽放不是吗?我忽然想起海明威的一句话:人可以被打倒,但是不可以被征服!
我把手贴在画上,感受到了一种来自生命的力量。画卷上有些潮湿,原来向日葵也会哭泣?
我呆呆的望着她的画,她悄悄地从背后抱住了我,一滴滴冰凉的泪水从衣服里渗进了我的身体,如此的厚重!我任由她抱着,向日葵纷纷把象征生命的胎盘的转向了我,我透过那一粒粒饱满的果实,看到了生命的深邃,和一颗倔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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