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言的等待
张开双臂,仰起头,在雨中轻轻的舞着,路人投来许多诧异的目光,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的心正随着这雨温柔的亲吻飞进那段雨中的回忆。雨吻湿了我的头发,也模糊了我的脸,但我相信,模糊脸的一定还有不知不觉流下的泪水,不然,嘴里怎么会有一种咸咸的味道呢?

我想了好久,喜欢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你。

那天,我跑去姐姐那里,问她为什么要和你分手。姐姐没有回答我,一直摇头,一直哭着。后来,我也跟着姐姐一起哭了。在走的时候我很用力的关上那扇门,我知道那扇门的玻璃被我震碎了,尽管我没有回头看。但我感觉我听到的不是玻璃破碎的声音,而是姐姐和我心碎的声音。

我把那场雨当成我生命里的第一场雨。

走在雨中,一会儿傻傻的看着天空,但我并不知道在看什么。

一会儿痴痴的想着,但我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一阵悦耳的车鸣声把我飞出的心叫了回来,我发现自己正站在马路的中央,同时我也发现在雨中走了这么久,身上竟然没有被雨淋湿,我回过头来,看到的是被雨淋湿的你,我抬起头,看到的是你为我撑起的一方晴空。

我不记得当时我说了什么,但我一定说了。

你一直没有言语,目光直直的看着前方,可是我无论走到哪里,你手里的那把伞一直都会满满的罩住我。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喜欢一个人不带伞的在雨中漫步,总是幻想着头顶还有你为我撑起的那片晴空,可是我几乎每次都被雨淋湿。

你以前爱说爱笑能疯能闹,可自从和姐姐分手以后,你沉默了,几乎没有声音。

那些日子,你天天都泡在酒里,工作也不要了。

姐姐离开了这个城市,去哪里?我没问,她也没说。

至于我,饭要吃,觉要睡,班也要上,感觉好累好累。

那晚,天又下着雨,我把醉倒在路旁的你搀到你住的地方。

那次是我第二次走进你的屋子。

我在门口愣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第一次来的时候,这里收拾的比女孩子的屋子还要干净,你说你喜欢干净,如果屋子太乱还不如睡狗窝,可是现在你的屋子跟狗窝没什么两样,泪不知不觉的流了出来,我帮你收拾了一下屋子,把你放在床上,听着你嘴里一直叫着姐姐的名字。

第二天我根本就没有犹豫就在家里简单的带了几件衣服便去了你那里,你看到我搬到你那儿,你并没有感到意外,甚至一点表情都没有,我为你做饭,你一口也没有吃,只是喝酒,我和你说话,你也不回答我,还是喝酒。

我在你的眼里就像是透明的,无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一味的喝酒,对我不闻不问不理不睬,那晚下班以后我找不到你,我像发了疯似的找遍你所有可能去的地方。

我当时真的好害怕再也看不到你,好害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那种感觉是那样的说不清楚,最后我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你,你正拿着一个又脏又臭的空酒瓶喝着。

我一手夺去你手中的瓶子,看着你脸上有明显的伤痕,可能是因为喝酒被别人打的。

看着你自暴自弃的样子,我的眼眶又无法承受那么多眼泪的重量了,我哭了,又为你哭了,哭得很彻底,很伤心。

我把你扶到我们住的地方,给你脱衣,洗藻。

你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任我而为。

在你身上我又看到了多处伤痕,我的泪又冲出了眼眶,我抱着你哭了……

你还是喝酒,还是不言不语也不笑,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有改变。我以为你真的没有知觉,以为你的心真的死了。我真的没想到你对我会是那样的在乎。

我看我没有办法劝你,就和你一起疯,和你一起喝酒。最后我喝进了医院,当我醒来的时候你坐在床边,眼神不在是那样的呆直,而是藏着许多忧郁和愧疚。

“明知道自己有病,不可以喝酒,为什么还那么傻呢?”

“我并不觉得我傻,在这半年里,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第一次感觉到你的温度,不在是那么冰冷。”

“这么做,值得吗?”

“我不知道值不值得,我只知道我必需这么做。”

你沉默了,用你的手握着我的手,我感觉好温暖。在你的眼神中藏着千言万语,你没有说出来,但我都知道,都理解。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在那一个星期里,你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我好感动,在那里,我拥有了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时光。

在我生日那天,又下着雨。

我说我要在雨中漫步,你没有言语,一直陪着我。最后我俩拥在一把伞下,感觉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实在。一起看着雨滴从伞边滑落,一起享受着这雨给我们带来的美好回忆。

“我明天要离开这里。”你看着天空说着。

我惊了一下,但在你的怀里我感觉很安全。想要说什么,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

“如果两年以后你没有嫁人,我回来一定要娶你。”

我又惊了一下,仍然没有说出什么。

“我不敢让你等我,但我这次必需走,为了能让你和我有一个好的未来。”

你说话的时候一直都没有看着我,好像怕正视我的目光,怕我的眼神让你不忍离去。到最后,我还是没有说出任何挽留的话。

“我等你两年,在两年以后的今天一定还会下雨,我就站在这里等你,一个人,不带伞。”我也看着天空说着。

你一阵沉默,胜过所有言语,感觉你把我抱的更紧,更温暖。

今天,我整整期待了两年,整整730个黑夜和白天。

在这两年里一共下了137场雨,在雨中我被淋湿了无数次,泪也流了无数次。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今天这个约定。在思念里煎熬,感觉幸福,痛苦,无奈……

今天果真如我说的那样下着雨,我相信,今天也一定会如你说的那样,你要回来,娶我。

雨还在下着,从头发,顺着脸颊,滑落到脚下。

眼看着雨就要停了,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你还没有来。但我的心并没有因此而慌,因为我感觉到你的气息,那样亲切,熟悉,很近,很近……雨没有停,却已经停止了对我的爱抚。身后传来一阵压力,很温暖。

我听到那心跳的声音很平静,我没有回头,感觉和两年前一样。

一切一切……

珍惜拥有

一,

秋天就要离开,吹了点风。

钞票说,我老大要见你。我拒绝,他就叫了几个人把我抬去了篮球场,一个黑黑的很高很壮的白痴就笑吟吟地拿着个篮球说要灌篮。

我漫不经心地瞅着。看着他自信地冲向篮筐,钞票和那几个人正准备欢呼。后来他们就成了我的笑柄。那小子根本不能灌篮。

回到宿舍大家最初都是起哄,说什么你死定了,被个恐怖分子看中了。熄了灯以后,收音机里传来的是“天际传情”的主持人宁静甜美的声音。最近不知道谁捡了好处没告诉姐妹们又过意不去,买了几筒大号电池放在收音机里。每天晚上我们都静静的躺着听宁静讲述爱情的原由,爱情的过程,爱情的真谛。

牛牛凑到我床上来问我“喜欢弹头吗”,我摇头后,大家才纷纷的说叫千万不要跟他在一起。

“初恋有二忌,一忌跟比你小的弟弟谈恋爱,二忌跟黑社会那群伤害女生象踩蚂蚁的恐怖分子。”

“他们这些人最会玩女人,最花心了。”……

我不爱他,他有很多呼来唤去的小弟,尽管他有很多女生喜欢的东西。

我爱上他,犯了很多傻。也让我相信什么叫感情可以培养。在床板上刻了用蜡烛熏两个大大的:弹头。每天晚上看着。每天倒立在床边念:我喜欢弹头。

是因为二个月以来,半夜眼睛疼,室友无奈告诉他,翻围墙跑步到很远的通宵药房买药送到楼下,直到知道我吃药睡下了。每寸的关怀每丝的照料,我终于不忍心让一个在感情方面还是孩子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自做多情。

这个秋季快结束,凉意会穿过衣服渗到皮肤上的时候,我们正式开始恋爱。每天我都在一个精致的本子上写上一句我想要说的话。

“总是那只温暖又大,大到能把我的手全包围的手,缆着我,背我到眼睛诊所,再背回来,这时候,他是我男朋友”……

“不再频繁地出去跟朋友疯,跟兄弟说江湖,不再频繁地被老师叫到办公室上政治课,举着手说:我弹头向你保证,绝对不旷半节课,不打一次架。这时候,他就是我听话的弟弟”。

“不行,你的‘不打一次架’的意思就是打好多次,快点,重新说一遍。”

“哦”,他装做被我看穿了诡计垂头丧气的样子,然后又举起手:“我保证不旷半节课,只打一次架。”说完,不见了人影。

我哭了。因为我爱他,爱这个朋友,爱这个弟弟,我在乎他了。而,他已经不在乎我了。

眼睛病过,经常犯疼。这回,犯大了。哭的时候眼睛更疼。也分不清到底是眼睛疼还是心疼。

弹头,我没看见他的影子已经一个星期了。

牛牛她们已经不敢再说那样的话了,因为基本*们的话已经应效了。

拼了命地追,拼了命地去想要拥有,拥有后就不会在乎了。从来没怪过他,因为毕竟,他曾经很用心很用心地对待我,很用心地爱我,很用心很用心地付出。

他生日的前一个晚上,深夜的秋风吹进窗户的时候,还带着细微的呼啸。我强忍着眼睛疼到凌晨12点,准时给他送上最早最及时的一句:生日快乐。电话通了,他不在。钞票说他爬出去和一群兄弟一群十三妹喝酒了,我说我不喜欢,好长一些日子他不这样。这时候我确定的告诉自己:他真的不在乎我了。

眼睛基本恢复的时候,我想用最美好最不让人伤心的办法分手。牛牛帮我买回了一个漂亮的玻璃瓶子,那个写满了刚好一个月恋爱的本子的纸都折成各种形状,装在瓶子里。

眼睛,已经不再象以前那样明亮。晚自习后去找他,在食堂门口他走过来抱着我:

“你怎么了,憔悴了好多。”风吹着他的头发,我看不清他的脸。

我推开他。居然又发现我根本不敢给他那个包装好的瓶子。他转身进了食堂。蹲在我旁边帮我插上吸管。是一打AD钙奶,我最爱喝的。

本是眼泪应该已经被治疗的时候都被医生赶干了的。可是我还是又哭了。日久生情,人心肉长,我承认自己是个感情脆弱的人。

他没有象牛牛说的那样,我想要的那样,把瓶子摔烂,用平时教训起无聊之辈那样的坚决跟我说:分手,不可能的事。

他没说一句话,他接过瓶子的时候,我转身的刹那,真的感觉到了今年的冬天第一丝最早的寒冷。他接受了分手。

缘分就这么尽了。接下来,怎么疗伤,只能看我自己。

二,

举着“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去网上转悠转悠。以为在这虚拟的网络上可以让我找到平衡,让我忘记一切。

网吧好暖和,暖气已经开起来了。这里还有音乐。

又听到了《后来》,这是我不爱弹头,他却傻傻的追着我的时候,钞票最爱对这我唱的歌。歌词让人心酸。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息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到底是谁错。

傻蛋上线了,傻蛋是牛牛男朋友最好的朋友。牛牛男朋友是破帆布乐队的主唱,而,傻蛋是吉他手。这算是支玩摇滚有点水平的乐队。第一次见到他,是牛牛男朋友追牛牛竭力要约牛牛去看摇滚演出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湖大大二的学生。瘦瘦的,长相会让我觉得他象小孩子。

其实不,他懂得很多。他会把话说到我的心坎上:他不伤心,你伤心,值得吗?

牵着我去我想去的地方,去池塘边丢石子,去爬山,去隔壁学校看我盯了很久的那个帅哥。很用心地很不耐烦地听我说弹头。

牛牛骂了我;不要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气都在傻蛋那里找到满足。原来我的所作所为如此地明显,能让牛牛知道我是因为弹头不在乎我才跟傻蛋在一起。

我选了个很好的方式。我用爱上傻蛋来忘记弹头,而不是,用弹头的冷淡去爱傻蛋。

似乎真的过去的一切仿佛没发生过,好少会见到弹头,我对记忆,却是犹新。钞票告诉我他又开始追求一个女生的时候,我开始发现,也许属于他的世界应该呈现出来,属于我的世界的生活也应该跟他扯不到一起。

开始很用心很刻意地去爱傻蛋。开始告诉自己:他不珍惜我,有人珍惜我。开始用“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来挂在嘴边。

也许也是应该彻底忘却的时候了。

牛牛和男朋友,我们四个一起去了湖大那条堕落街,那是条东西齐全又新鲜的街,堕落街的性质并不是顾名思义,有很长的历史了。傻蛋买了好几个防止眼睛疲劳的放在我手上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承受得起这份重复的对我好的感情吗。

我们喝着冰的绿豆汁,讨论着寒假应该四个人一起怎么happy。我寒假想去深圳一些日子,也许能在那里解决点什么问题。傻蛋只说对我有信心。

我是想找到另一个能占据我生活的方式,把忘记弹头这个主题忽略。

从湖大回到学校,校方通知:泥流有可能会袭击我们学校,提前放暑假。

有点刺激,有点兴奋,有点难受。

三,

离开学校的时候,大家都穿上了笨拙的冬装。提前在冬天来临之前给自己暖身。

深圳是个美丽又干净的城市。这里天气沿海,暖和得很。

与其说我是在家教,我愿意说是跟四个孩子在相处,学着与一个富贵的大家庭相处。开始发现,原来太多太多的人眼中爱情根本不在其中,比起事业,比起金钱,比起家庭责任。在这个充满了商业味道,争竞激烈的城市,我开始对“生存”有了概念。

车水马龙的匆忙,华灯的永不疲倦,空间的饱满,时间的不留情,我挤不出时间来想已有伤疤的爱情,誊不出空隙来想接下来的这份感情会怎么继续。

孩子很爱我。会因为我对她们学习态度的责备伤心嚎哭,会因为我的夸奖整天的笑。埋在她们的世界,我感觉到了充实。

最后一次到深圳天空下的这个天台,我才因为不舍而意识到自己又要回到学校那个我的世界。也意识弹头眼中的我,应该是另一个。我要面对的也应该是弹头的改变。傻蛋的改变。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刻骨铭心。也许真的就算真的可以淡,淡,淡,淡到你只剩下记忆,但是痕迹仍然留在记忆里。

孩子哭得一塌糊涂。好心疼他们伤心的样子,因为理解。

我于全班最后一个回到学校。牛牛高兴地掐着我的肩膀说:

“怎么这里只剩下骨头了。是不是想念傻蛋给折磨的?”,我笑笑,这是无稽之谈。因为我自己很清楚。

宁静久违甜美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里,更显得温和而美丽。

姐妹们已经习惯听我和牛牛念起傻蛋。珍惜傻蛋是她们统一的意见,也会常常暗暗的告诉自己:惜惜我者。

学校提前放假,也是开学最早的学校,泥流并没有到来,仿佛那也是个谎言,一点痕迹都没有。

湖大没开学,傻蛋还没来,堕落街大多数店子没开门,要知道那里的消费者全是湖大的学生。

姐妹们终于发现了我的变化,那不是我的刻意,是那个城市给我的影响吗,不,我是在短短的一段时间之内懂得了什么。或者我不并否认我是在恐惧,我是在犹豫,犹豫我该怎么面对这个我不爱的傻蛋。

我选择了很用心地学习,花很多很多的时间埋在书堆里。也会写如此之类的东西。有时候,我会发现,时间简单的流过,而且,我很简单的被充实。

很久没QQ。傻蛋很迫切的要见到我,说在第三个星期赶到学校。而弹头的QQ——ID里:曾经有一份很真挚的感情放在我的眼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我才……

后面是简单的几个字:我爱你。

四,

晚自习后,牛牛和男朋友出去了。

“你在教室等我们一会,我给你买AD钙奶回来。”牛牛的爱情,是完美的,她们是相爱的,平等的。

教室的灯很刺眼,数数,其实12盏已经只剩下9盏了。有几盏,是弹头来我们班上动作太粗鲁打坏的。钞票的声音,我很熟悉,是他在叫我。可,窗外,我看不见。

继续看书……

“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我高兴的抬头问,以为是牛牛。

不是。教师门口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后面是钞票。弹头有时候象会让你觉得他很成熟,因为他高,高到可以顶到教室门框,因为他办事很细心。有时候就象个孩子,站在教室门口的笑吟吟的样子就象个无邪的孩子。让人舍不得伤害。手里拿着一打AD钙奶。

牛牛在窗口招招手,示意在宿舍等我,走了。

瘦了不少。暑假做了好多以前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吃了不少以前不吃的苦。他说最重要的是他发现了自己犯的最大的错误。简单的一句对不起。希望我能帮他弥补过失。

不行。傻蛋的脸我还是记得很清楚。感情,说对不起能代表什么?

失眠了。跟牛牛聊到很晚,我们把两场被子放到一起,缩在里面,说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先避避寒气。宁静却始终用这么和平的语气:是真的爱他的话,给他机会就代表给自己机会。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个无情的人,我频繁的CALL傻蛋。他却总是在CALL完一分钟之内打通我的电话,那边的他则气湍吁吁。让我更加坚信了,这个才是从头到尾都在乎我的人。也让我承受了更大的压力,真的不想又让傻蛋的用心成为自做多情。或者更不好听,利用罢。

牛牛开始给我的感情观下概念:“你啊,就是太心软,感情这事能心软就定型吗。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呗。”

姐妹们开始叼念弹头的坏,弹头过去的坏,本身的坏。只是珍惜傻蛋这种话她们已经罕说了。现在已经不只我一个人清楚:我多么情不自禁地在乎弹头。

眼睛已经很少疼过,也许是因为习惯经常会隐隐疼。我,跟弹头之间就象回到最初。总是在教室门口出现,冲过来不经同意地抱着我。递给我插上了管子的AD钙奶。还打着“名正言顺”的牌子,扬着“就是要对你好”的笑脸,保着“就赖着你”的态度……

“你给我一点自由行吗。”我很认真的。

“就是不,被我赖上,你没有自由。”他还在笑。

“我有个很疼我不会伤害我的男朋友。”

“结婚了吗?公平竞争,叫他来啊。”孩子气太重,眼睛带着愤怒。

我一刹那,感觉到了以前。霸道的弹头。那个我经常怀念的季节。站在他旁边,风根本吹不到我,不管是秋风还是东风。牛牛很深沉地断定,我可能真的会伤害傻蛋,弹头的消失速度快,回来的时候又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他对你的旧情复燃。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要说什么。

见到傻蛋的时候,有点陌生了,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还是分开的时间太长,或者是因为……对他,我已经没觉得这是我的恋爱对象。他高兴地送给我一个石头记里买的京白玉。红色的绳子系着。

“这可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我挑了好久才挑到这个的,我们搞摇滚的眼光朋克得很,跟正常人眼光相差很远,总是怕挑到你不喜欢的。”他很兴奋。

“我挺喜欢的。”我笑了笑,他越对我好,我就越压得无法喘气。

“还摔不烂的呢。不信你试试。”我倒真的不信,什么东西摔不烂,被世人形容得淋漓尽致的是爱情,何况是石头。傻蛋把石头举得很高,摔在地板上。他太自信了。但是,石头真的安然无恙。我也试了好几次,它都没丝毫损坏。连一个小缺口都没有,很完美。

如果爱情可以这样就好。始终是一份,始终不会破,永远完美。

五,

然而,不是。爱情太脆弱。执著又怎样,始终都会有受伤的一方。

我还是单方面的伤害了傻蛋。牛牛的话我承认了,我遭到了谴责,姐妹们显然为傻蛋很不平。牛牛说如果真的不爱的话勉强只会到最后伤得更深。看到傻蛋ID里的:时间空间是在不断地推进,微妙的变化,珍惜并没有用。爱情,属于你的时候会来,不属于你的时候自己又走了。

有点自责。我的理由是因为我不爱他。而没说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是因为一直爱弹头才不爱他。

弹头再坐在我桌子旁边的时候,我不说话,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他,也只是坐在那里,陪着我看书。这些天,他每天晚上都是这样陪着我。会送我回宿舍,会问我饿不饿,会帮我削笔,尽管从头到尾我一句话都不跟他说。我是在自责。

他始终坚持他的臭理:一切都可以挽回,只要相信自己还爱她。

臭到让我伤害了无辜的傻蛋,臭到我还为之感动,臭到大家都还会隐隐地跟我说弹头长大了,懂得爱了。

钞票又开始对着我唱《后来》,既然已经伤害到那方,既然自己还爱他,为什么不给彼此留机会。难道真的要继续唱后来,要弹头也唱一辈子的后来。

我动摇了。我无法否认自己是因为弹头的存在。

回到宿舍,冲了个澡出来,已经要熄灯了。

“哇,你怎么洗那么久,憋死了我。”牛牛从床上跳了起来,冲进厕所。

“喂,看你床上,是弹头叫我交给你的。”她又探出头,说完匆匆钻了进去。

还是那个玻璃瓶子,一瓶子的纸条,不同的是:这次全是他写的。那两个熏的字我试图着擦掉它们好多次,都没有成功。现在已经渗到木板里,永远擦不掉了。姐妹们都用女人最敏锐的直觉肯定了我从头到尾都只爱着弹头。我没否认,因为她们也用最新潮的词语——“甩”肯定了我和傻蛋之间。

傻蛋还是会打电话,偶尔。牛牛的男朋友,看我的眼神带着恨。他说傻蛋傻到从不相信你从来没爱过他,傻到以为你们只是仅仅感情出了差错,傻到总是想用什么表现挽回什么。

而,我却真的做了回无情无义的人。电话拒接。罗曼蒂克都会承认做不了情人做朋友,这样的话着实的虚伪。

就这样几个星期。学校新开学的气氛完全散去的时候了。偶尔下点雨,很冷,仿佛是在提醒世界万物,冬天要来了。

小人游戏,我已经不再爱玩。虚荣,不是我想要的,钞票告诉我弹头晚上会跟他说我说着说着流眼泪是我意料不到的事实。还一个劲的说一个男人真正脆弱真正处于无奈之中的时候,比一个女人那样程度要深得多。虽然有时候脆弱是女人的代名词。

我并不相信。以为这只是个抓住我辫子下手的骗局,他只是想让我心软。

可是连续一个星期,我没见过弹头。钞票也很少见,偶尔碰见他,他并不跟我提起他,只是打个招呼低头走。

牛牛说可能弹头来真的了。

什么。

伤心欲绝呗。她也会一本正经的说男人脆弱起来的夸张程度。

我有点相信了。也有点担心了。

六,

一个月以后在隔壁学校的摇滚演出中看到了在台上吉他的傻蛋。发现他的样子其实从来没变过,也好象永远都不会变。包括看我的表情。

而,我已经可以很自然的对他笑笑然后走开。我们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演出很成功。牛牛跟乐队的成员一起去庆祝,我拒绝了。我约了钞票。

我虚伪了一回。我真的好想弹头。好想好想……

还是这个篮球场,常常坐在这个位置看弹头灌篮。他其实灌不到篮,毕竟身高还是不够理想。弹跳力又不出众。想到这,我笑了。

钞票坐在旁边的时候只说:我们都求你,给他一次机会吧。

开始意识到弹头可能真的犯傻了。

他跟钞票打了个赌,一个星期内能顺利灌篮,我就会回到他身边。并且约好,没有另外一种可能。这是跟弹头分手后第一次看他打篮球,他又瘦了。提着篮球走到我面前,强拽着我到篮球场中央,凶狠狠地说:

“看着,看清楚,看明白,我灌给你看。”说着纵身一跃,篮球轻松地被丢进网子。我楞楞的看着他。

我错过吗。没有。我付出的少吗。不会。我委屈吗。我比谁都委屈。不爱的时候强迫自己爱,爱他了他又不爱我,有个爱自己的人都已经失去了……

我还能做什么。我好想甩他一耳光。告诉他他有多可恨。

他不停的把球往篮筐里扔,每次都很准,嘴巴不停地大声喊着同样一句话:我灌给你看。

姐妹们看起来都很沉默,牛牛喝了点酒,一个劲地在宿舍里说话,什么爱情分明就是种折磨,什么相爱的人还不能在一起,什么爱别人又虚伪地不敢跟别人在一起,是担心再受伤害还是担心会被旁人谴责……

我把她哄得睡下的时候,刚好熄灯。

“这是最美好的结局,爱情,可以自私,可以个性,随心所欲。你爱他,他爱你,爱他就抱着他,爱情就这么简单。”

“今天收到几次同一个男生的电话,他的真诚,他对感情的态度感动了我,今天破例为他播放这首他要听的歌,他说送给自己也送给晚上流着眼泪看他灌篮的女生。”

是《后来》。熟悉的音乐,熟悉的画面,熟悉的感觉。

“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宁静想跟大家说的是:珍惜拥有。”

当他再抱着我的时候,泪水,这有感情有知觉的眼皮已经挡不住了。是委屈,是感动,也是我找到真实的感觉的眼泪。

整个过程,其实只是在验证这段爱情,在验证我们。弹头摸着我脖子上的京白玉说好白的玉,白到透明,白到感觉很脆弱。

他取掉玉,这本是不属于我应该承受的委屈,他说。一瞬间,玉掉地上,摔成几瓣。他睁着恐惧的大眼睛望着我:这么容易就……?

原来一个东西真正受伤的时候特别容易彻底破裂。一个人的心真正被伤害到的时候也多么的容易彻底粉碎。

傻蛋,过去了。

还是熟悉的大手,递给我插上吸管的AD钙奶,晚上陪伴我的也还是宁静甜美的声音,还是那两个牛牛说看上去阴森森的熏字,不同的是姐妹们已经不再说我犯着初恋大忌了。

她们只是说我这基本上已经属于第三次恋爱了。

冬天,是美好的。

珍惜拥有,朋友。

世界十大经典爱情故事

(一)罗密欧与朱丽叶,经典指数,750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当然,莎翁对于剧中男女主人公年龄问题上的处理,也是令人乍舌的。也许一百多年前的人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那么早的降临在一对未成年的男女身上,而且是那么牢固,让这一对恋人能够抛开自己的生死。毕竟,当朱丽叶第一次坠入情网时的年龄,刚满十四岁。但是现在,人们不再会有以前的那种观念了,当人们看到恋爱的年龄越来越小的趋势一步步向我们逼近的时候,人们不得不佩服莎翁的预见能力,不管现在十四五岁男男女女,他们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爱情。

剧尾是全剧最精彩的部分,这一对相爱的男女,由于误会而双双失去了生命。这一幕在四百多年前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剧场里,曾经让全场鸦雀无声,但是在今天,这样的结尾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其实她们是因为爱情而不是因为误会而失去生命的。对此感到惋惜,是没有必要的。

结论,残酷的爱情,任何伟大爱情的必由之路。

(二)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经典指数,750

在所有的爱情中,有得意者,就有失意者。这个来自于古希腊的爱情故事就是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个美少年阿都奈斯对自己所产生的爱情,一点也不比维纳斯对他的爱情更浅。唯一不同的是,维纳斯对他的爱,是任何社会都可以宽容接受的,虽然两者在身份和地位上有一点差别。可是阿都奈斯对于自己狂热的爱,却是难以被人理解。以至于后来人把他的这种行为叫做“自恋”(narcissism),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则被归为病态的一类。这对于这个美少年的本身是很不公平的。因为所有的爱,只要是爱,都不应该受到人们的冷落甚至不屑。

当然维纳斯对于这位美少年的爱,也是令人称道的,其追求的程度,迫不及待的心情,让现在很多高傲,自负的娇小姐们都无法理解。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叫“做神仙做到她这个份上,还是不要做了”。

忘情的维纳斯遇见了无动于衷,铁石心肠的阿都奈斯,从她的角度上来说,是她爱错了人,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分什么对错的,她就是爱他,这没有办法。维纳斯把一切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故事里对于*的描述,让我们今天的男女看了都有点觉得火辣辣,可是不要误会,这是维纳斯爱他的表现,与*无关这个故事还给我们后来的爱情文学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都奈斯爱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第三者,从更广一点的意义上来说,从那以后所有关于三角恋爱乃至四角,五角恋爱的文学作品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的故事。

结论,一厢情愿的爱情,总是伴随着一个人的快速毁灭和另一个人的慢慢毁灭。

(三)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经典指数,800

这是近代以来最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爱情故事,直到如今还被广为流传。在不列颠帝国将近千年的历史中,还没有一位国王会主动逊位。而他下台的原因却是为了两个字——爱情。这位使得他抛弃自己应有政治地位的女人,竟然是一位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

这件事在欧洲的上流社会眼里,无异于大逆不道。在当时的欧洲主流社会,人们还无法给这件事情以充分的宽容和认同。成千上万国王的支持者听到了收音机里传来的国王退位的声明,泪流满面地瘫倒在地。也许他们的举动里面还包含有对这份爱情极大的敬意,他们是怀着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看着自己爱戴的国王走下王座的。但任何事情就是这样,有一得必有一失。国王失去了他的王位和他的王国,得到了他最珍视的——爱情。

辛普森夫人后来以温莎公爵夫人的身份把自己丈夫的遗体送回英国,参加国葬。整个英伦三岛举国上下一片悲声。在那个时候,认同他们爱情的人,已经比几十年前要多许多了。人们把他们看作是为爱情献身的经典。现在想起来,没有他们的爱情,整个历史也许会被改变,现任的女王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为了爱情而抛弃王位的君主,从国家民族的角度来看,是不负责任,从人的角度来看,是把爱情当作自己毕生的信仰,是“人”这个概念的最完美的诠释。

结论,有代价的爱情,爱情的代价在蔑视爱情的人的面前是泰山,在珍视爱情的人的面前什么也不是。

(四)罗伊和马拉经典指数800

在伦敦的一座名叫华铁卢的桥上,一段美丽,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在炮火的轰鸣中悄悄地开始,同样,这份爱情最终也是在这个桥上走到了终点。其实这段爱情没有结束,永远也不会结束。

这段爱情从头到尾都是那么的完美,在这个故事里面,没有一个坏人,我们看到的都是好人。罗伊和马拉在桥头相遇的一瞬,伟大的爱情就开始了。罗伊在雨中望着上面的窗户,在他们的故事里,是点睛之笔。就在两个人在前往教堂结婚的路上,才互相问了对方的名字。一切看似那么的荒诞不经,但却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就是这一段闪电般成熟起来的爱情,却让一个人因为爱对方而献出了所有,让另一个人把这份爱情永远的放在自己的心里。

这个故事中的所有人,是宽容的,罗伊的叔叔,妈妈。不宽容的是一种无形的氛围,一种可以把人窒息的氛围。这种氛围牢牢地控制着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无可奈何的看着残酷的现实一步一步走来。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拉的死,恰恰就是这个故事中最动人的部分。正是她的死,才构成了这个故事的不朽,反之,马拉会成为又一个简爱,只不过马拉面对的罗伊,比简爱面对的罗切斯特更加浪漫一点,脾气更加好一点而已。而简爱的故事,实在不能算得上一个伟大,经典的爱情故事。我们把它叫做个人奋斗的经典之作还差不多,或者叫对于维多利亚时代教育制度以及门第观念的批判也行。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认为,婚姻应该是门当户对的。可罗伊和马拉的故事已经超出了门当户对的范围。如果我们把这位大作家从坟墓中唤醒,让他对魂断蓝桥的爱情故事进行一番评价,我想她也会感到很为难的,真的很为难。

结论,永远的爱情,无法长相厮守的爱情,才会是永远的爱情。

(五)爱斯梅哈尔达和撞钟人经典指数800

在阴森森的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撞钟人,被人们称之为野兽,那个为避祸逃到了里面的波希米亚女人,被人们称为美女。美女和野兽的爱情,本来就是一种不对称的爱情,并且反差如此之大,给人的直观感觉,并非像这个伟大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令人动情,令人回味。但是在几百年以后的钟楼里,当人们看到了两具抱在一起的尸体时,一份感动,对爱情的感动,不禁油然而生。美女和野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抱在了一起,并且永远没有分开。

撞钟人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已经超出了肯为之献身的范围。也许在撞种人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了她的手里,随时准备为他在心中所爱的女人献出一切。虽然他知道也许这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也许自己的死,只不过是像飞入大海的一片羽毛,只会无声无息,不会有人注意到。但幸运的是,他得到了对方的爱,并且是永远的。

也许这爱情不像其他的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让人易于接受,那么完美。但这也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而且这个爱情故事还是那么的震撼人心,那么的超凡脱俗。大革命时代的人文精神,在这里一览无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即便是畜生一样的人,也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即使距离再远的两个人,也会有机会注视同一目标,也会被爱情的彩带,连在一起。

(六)幸子和光夫经典指数850

八十年带上半叶,风靡了整个华夏大地的故事,从拖沓窘长的剧情中可以看出,这部电视剧主要所讲的还不是关于爱情,而是更加注目于亲情。剧中两人相爱,只是为了今后的亲情悲剧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尽管这个铺垫很巧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很残酷。好像是要逼着人们在爱情和亲情之间作出一个选择,这样的选择,对人类来说,是勉为其难的。所幸的是编剧在关键时刻,让幸子悄悄地死去,解除了我们的为难。我们的思想,在跨越人类道德最终底线的那一刻,被编剧生生的拉了回来。

光夫和性子的爱,在当时人们的眼里总是会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就是,在两人得知他们是兄妹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一下子转变成了兄妹之爱。还有一种就是,他们的爱是真正的爱,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办法处理,所以只好让其中的一个人死去。幸子最后在飘满樱花的湖中小船上,在光夫的怀里静静的死去,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他死在自己哥哥的怀里,一是他死在自己爱人的怀里。可叹的是,当时抱前一种观点的人,占到了绝大多数。

其实,爱就是爱,不会*为其它的什么。这一对男女,没有人会怀疑是天生的一对,即便在真实生活中,这两位演员也是一对夫妻。这就是编剧的可恶之处,他把任何条件都设定为对爱情的发展有利,唯独把一个条件定死了,这是先天的,后天努力所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是兄妹。

可怜一对相爱的人,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了很多,但没有多少人会理解他们,只有把那一份真挚的爱情藏在心底,一个辞世而去,一个面对一汪秀丽的湖水,回味着逝去的爱情。

结论,不可能的爱情,我们的这个社会还需要进化,我们要思考一下,道德和爱情,谁能超越谁。

(七)梁山伯与祝英台经典指数900

这是个在中国民间流传最广的爱情故事。某种程度上,还是被今天的一般人在爱情心理上所认同。不过今天的按男女们不会像那时候的梁祝那么的傻,竟然会坐以待毙,双双化蝶。在一个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盛行的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的交往不会再像古代社会那么困难,那么的低效率。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会象过去那么脆弱。我们直到今天还是能够感觉到当时的那一对男女在相思时候的痛苦。其实这种痛苦在你回味的时候是很甜蜜的,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代价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任何东西所无法代替的。现代男女的爱情故事之所以没有办法成为伟大的爱情,就是他们付出的太少,绝对不肯为之献身。毕竟,生命,是现代人可以付出代价的底线,不是可以轻易超越的。

这个故事中的求爱手段,也是让我们感到兴奋的地方。女主人公女扮男装,用一些景物和实物来进行比喻,向男主人公求爱。这一段故事的描写,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因为这不管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超越了故事发生的那个时代所能包含的一切特征,有一丝淡淡的现代主义的味道。浅薄的研究者,会从中得出一个里面有*倾向的描写。更深一步来想,这就是爱情的伟大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时代和观念的束缚,让人们作出不被当时社会理解但能被后代津津乐道的事情。

画龙点睛之笔,就是里面的化蝶。卑微的生命往往代表着自由。向往爱情和自由的人们,往往会这样去做,因为这两点,就是他们的生命。

结论,无奈的爱情,只能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寻找他们爱情的延续。

(八)莫瑞尔和保罗经典指数900

没有人会否认母爱的伟大,但母爱是单方面的。如果母爱可以得到回报,那也只能是来自儿女的儿女之爱。但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中,对这一观念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能够对这部作品所讲述的故事公开表示认同的,恐怕远远不如对这部作品进行研究的人多。

莫瑞尔太太把自己身上涌动的激情,倾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自己也从儿子的身上,获取从自己丈夫身上得不到的爱情感觉。对于这位莫瑞尔太太来说,在她心底里,早已把自己的儿子当作自己理想中的爱人,她照顾他,抚养他,所做的一切,都超出了一位母亲所能做的一切。她是真正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了自己爱的对象,这种爱,不是单纯的亲情之爱,更大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爱情的体现。而保罗,也在心目中把自己的母亲当作了自己的爱人,以至于他觉得,只要*在,他在次生就不可能找到自己的爱人。因为这个爱人就在他身边,那就是他的母亲。

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的更多的是心理层次和社会层次方面的东西。很多的时候把融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节(OdipusComplex),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也许人类不敢正视自己身上存在着的和现实社会不协调的东西,也许这个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定势,没有人能够去打破。我们只有沿着自己为自己设定的道路,走下去,永不回头。

结论,最有人伦的不伦之爱,这是一种爱情,最起码也要算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九)刘欣和董贤经典指数950

断袖之癖,是我们在大一点的时候所学到的一个成语。从字面上来看,十分的隐晦,不去做一番考证还真是不能明白其中的真意。刘欣,这个西汉王朝的昏君,竟然是一个至真至爱之人,在两人同榻而眠的时候,当他有要事要离开时,董贤的身体压住了他宽大的袖子,他不忍吵醒自己的爱人,断袖以离去,这一分细致,对爱人的那一份真爱,足以使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感到汗颜。当然他的另一半,董贤,也是一样,他在哀帝刘欣死去的第二天,就在家中自杀,死的时候,他还保留着哀帝留给他的玉玺。不幸的是,这一对恋人是两个男人,也就是被我们今天很多所谓的正人君子所不齿的*。

我们现在的很多人,一看到断袖之癖这个成语,都会理解成为不太好的方面,而忽略了其中对爱情的诠释。没有什么人规定了爱情是属于异性之间的专利,同性之间的爱情也许会更加真挚,更加荡气回肠。刘欣和董贤,就是属于这种爱情的代表。

爱之真,情之切,试想我们今天,即便是在异性之间,能对对方如此体贴,如此忠诚的爱侣,也并不多见。这就是源于爱的举动,这举动背后的动力,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爱情。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同性之爱已经不是一份年青的爱情,从古希腊人对与同性之爱的宽容态度,到中国大唐盛世时人们口无遮拦地对此进行谈论并亲身实践,直到现代西方国家从社会观念方面,法律方面,对此所作出的宽容调整,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一种属于畸形的爱情,只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

刘欣和董贤的故事,应该属于伟大的爱。

结论,同性之爱,也会是动人的,伟大的,催人泪下的。

(十)美人鱼和王子经典指数1000

这个来自于北欧的爱情故事,当然是一个最简单的爱情故事,但却是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最为不朽的。我们可能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只是很为那个小美人鱼惋惜,我们并不知道人生,包括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残酷的循环,总是要有人去做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一个人,爱一个人,竟然能够不让他知道,承受着爱他所带来的一切痛苦,还要承受他的漠视,承受着他去爱别的人,最后还要为拯救她所爱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情,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幸亏这位可敬的丹麦人描述的只是一个童话中的故事,否则我们这个世界,可真的是进化到了一种极高的境界。

大海是蓝色的,这种蓝色,有一种别样的情调。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催生出这样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总是理所当然。小美人鱼美丽的脸上,除了苍白之外,还有对爱人的挂念。她修长的*上,除了为爱流出的鲜血以外,还有为爱不顾一切,迈出的艰难步伐。

这个故事,是经典中的经典。我们不能指望在这个世界上会出现哪怕一个可堪与之媲美的爱情故事,尤其是现代。但那毕竟是我们的一个理想,这种理想总是在我们的前方闪耀,指引着我们在爱情的海洋上前进的道路。

只能选一枝玫瑰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她不经意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的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没有,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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