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就是绝口不提爱你

隆冬的夜晚从窗口向外望去就像海底般不可捉摸、深不可测,远处的几点灯光倒是给夜色带来了些许生气。

当电话铃声响的时候我正使劲甩着脑袋欲赶走突然袭来的寒意,电话那边传来小娜的声音,“还没睡吗?”她是我的女朋友,至少自己觉得应该是,虽然一时间又拿不出什么证据支持我的想法。但我已认定她就是能和我过一辈子的人了,对于我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困难。此刻当我听到她那关切的问题的时候,我幸福得险些昏过去。

“明天你有空吗?”她问的有些犹豫。我知道明天是她的生日。我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陪过她了,拼命地工作以来,发觉自己失去了很多能和她在一起的机会。年轻恋人之间那些信誓旦旦的日子我竟从未给过她,但我相信她是懂我的,正如我认为她十分在乎我一样。

“我没有时间呀!”我说这句话,是为了明天给她一个惊喜,尽管这样做实在是很老套。我不敢去想象她的邀请被拒绝后的表情,但我相信这是最后一次,因为明天,我将向她表白我的心意,将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清脆的闹钟声在我的房间里歇斯底里的叫嚣着,我立刻从床上弹起来,犹如一只受到惊吓的犬科动物。阳光温柔的从窗户洒进来,让人误认为已经春暖花开。尽管我每夜都睡的很晚,然而每当我梳洗完毕后就又变得神采奕奕了,我的生物钟常令自己感到自豪。

这时王珏打来电话,她是我的死党,几乎每天早上都要打电话来烦我一次,也不知哪来那么多精神,不管有事没事都要唠叨几句。

“今天小娜生日,她是不是已经约了你?”她劈头便问。“为什么要告诉你?”在她的抗议声中我飞快的挂了电话,跑出家门。

我在街上仔细的挑选生日礼物,雀跃得像个恶作剧即将得逞的小孩子。

我迫不及待地动身向小娜的住处出发。路人的目光都被我怀中的一大束红玫瑰所吸引,这不禁使我感到一些局促。我从未送过花给小娜,尽管她十分盼望得到,哪怕只有一朵。

刚走到靠近小娜家门口的街角,便远远看见她从屋里出来,我的心狂跳起来。她是否能想到马上就有一个男孩会抱着玫瑰花站在她面前呢?我猜想着,不禁咧开嘴笑了,也许是笑容太夸张,当一个小孩从我面前走过时,吓的险些哭了起来。

今天的小娜格外美丽。当一大束红玫瑰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时,脸頬的*早以出卖了她的羞涩与兴奋,她望着花束后面的男孩,眼中充满喜悦和惊讶,更多的是款款深情。

我几乎被她的笑容陶醉了。紧接着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我面前,让我险些晕倒:我一直都站在那个街角,而小娜也离我数十米之遥,而在她面前的确有一大束玫瑰和一个男孩子,但那个人不是我,那个人我不认识——陌生的面孔!

当我终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早已不见了小娜和那个男人。

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周围一片昏黯,仿佛正身处穿过隧道的列车里面。自己每个动作都变得毫无意识,惟独可以控制的是眼圈里的滚烫液体,我尽量不让它滑落。

鲜艳的玫瑰花束落在地上,丝毫掩饰不住它的脆弱,瞬间变成无数片花瓣随风在地面散开,那一片一片刺眼的红色漫天飞舞,不知要飘到哪里。

我从怀里取出一个漂亮的盒子,里面是要送给小娜的生日礼物,此刻连上面所带的体温都是对我毫无保留的讽刺。

“你是怎么回事?连电话也不接。”当王珏见到我时,我已经在酒精和尼古丁中度过了数日。

“要你管我?”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还能说出话来。

“难道你从没对小娜说过你喜欢她吗?”王珏问。

“没有,我只是想让她永远都有选择的自由……”

“你如愿以偿了吗?”她问。

“……”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只要她能幸福快乐’,你从来不说出来她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她呢!她根本不会选择这样一份没把握的感情……”王珏吼到。

“你说话怎么像算命的?”我说。

“别插嘴!其实你根本就不敢表白,你怕被拒绝,你根本就是个胆小鬼!”

我沉默了,虽然她说的不一定很对,但我的确无言以对。

我抬头望王珏,立刻被吓了一跳,我不明白她为何会泪流满面,“胆小鬼,胆小鬼……”她的声音一直回荡在房间里。

以后的日子我又恢复了没日没夜的工作,并不是我又重新领悟到了什么,只知道这样会让我忘掉许多事情。

小娜和那个男人订婚了,看过许多的电影和小说,我知道自己应该大方地去恭喜他们俩。同行的还有王珏,最近她总是在我身旁,像只跳蚤。她和小娜也是好朋友,当然要和我同去。

“‘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你’,你什么感觉?”在小娜家门口,王珏笑嘻嘻地问我。

“再说,我就把你门牙敲下来!”。我狠狠瞪她一眼。

那个男人张相一般,但十分风趣,气氛被他搞的很轻松,很难使我将失恋的痛苦迁怒于他。

我尽量使自己有说有笑,尽管觉得自己有些做作,但也多少掩饰了我的尴尬。

正在大家说笑时,小娜突然当众问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在大家的面前我要显得很镇静,“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对,一见钟情。”说完这句真心话后,我还得笑,为的是不让大家太在意我的话。

“瞎说!”小娜红着脸笑,尽管她不相信我的话,也还是有些害羞。

“真的!”我说着,“如果你刚生下来时侯被我看到,说不定也会喜欢上你。”随之我又咧开了嘴,故意使自己的笑声显得十分*。

大家跟着笑,只有王珏看不过去,也许此刻我在她眼里像个小丑。

“那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我的?”小娜有些不依不饶了。

“我记不起来了。”这是一句大家都能相信的话,而我说的极不甘心。

王珏在一旁悄悄对我说:“你为什么不敢承认你自己到现在都还一直喜欢她?胆小鬼。”

她的话立刻触发了我的怒火,“你管不着!”我这一声震惊了四座。

王珏被吓坏了,脸色刹白,哭着离开了。

小娜对我说:“你怎么了?其实王珏一直很喜欢你。”

“什么?”我感到有些意外。

“难到你看不出来?”

“别说了。”我余怒未消的说。

“你听我说,能有一个人一直都很喜欢自己多不容易,为什么还不知道珍惜呢?”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我一时间显的不知所措,便赶紧跑出门去。

隆冬的夜晚依旧那么凄凉,连远处的几点灯光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抬头望去,窗外的夜色依旧像海底般深不可测,它让我愈昡越深。

最后一次飙车

我们都是好动之人。他最爱飙车,我最爱迎风奔跑。他说,当你跑累了,我载你继续飞驰。

我说,那你不是要开得很慢,那还算飙车啊?

他看着我,微笑着说,为了你,我愿意开慢一些。因为等你是我此生的最终目标。

确实,他为了怕我担心,把能推的飙车比赛都推掉。晚上他一回来,我就知道,他不太高兴。

我靠了过去,和他耳语,出去兜兜风怎么样?

他马上笑得像开在山野里的花似的,拉着我的手就往外冲,钥匙随着他的奔跑发出轻快的声音。

奔跑在黑夜里的铁马载着他,也载着我。只是,我多少次想跟他说,不要开得太快咯,你开的那么快,我感觉自己都快飞出去了。

他不时会回头看我,附以微笑,然后又转过去,继续我们的旅程。

当驾在高速公路的下坡处时,他总不忘提醒我,看吧,风的魅力就在这里,这是我们向往的滑道。

这一刻,我好象突然明白,滑道在他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一如飙车。也许,我不应该阻拦他去追求他的梦。

第二天,他又想带我去飙车,我说,你去吧,我跑步好了。

他有些不高兴,但还是说,好吧,我就开慢点,等你累了,我就载着你继续奔跑。

我说,等我只会拖累你去追求你的梦,还是不要算了。

他听出了我的意思,有些生气,说,你就对我们这么没信心吗?要知道,有些人,会为了他爱的人而愿意放弃梦想啊。要说为什么,就是因为他认为她比梦想更重要。

他还说,我的等待,会延续一辈子。愿意嫁给我吗,亲爱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精致的戒指,美得如爱的誓言。

他完全知道该怎样讨我欢心,知道我要什么,也许,对于许多女人,这样的白马王子向我求婚,我应该立刻答应吧。可我就是不争气地在这时候胡闹。

我说,那当飙车赔掉了你的命,你用什么爱我?

他说,当我离开这个世界,我的灵魂会留在滑道旁守护着你,在狂风中奔跑的你,有我保护,就不会受伤。

然而,我说的话竟然真的灵验了——一次推不掉的飙车比赛里,他连人带车冲下了山崖……

他之前还答应我,只要赛完这一次,就会全心全意地陪在我身边。而原来,这成了他的最后一次……

我已不会哭了。因为,我没有哭的资格。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戴上他送我的戒指,在狂风中的滑道里,搜寻他的痕迹……

强的爱情只剩下孤单和无言

斜对面强强发廊很火红,师傅是强。强跛足,是乡下来的手艺人,强厚道,为人热情,但强至今没有女朋友,强说女孩子眼角高,瞧不上他跛足。热心人都说强快成家吧,我们等着喝你的喜酒。强很难过,一个人的时候常流泪。

有一天强领回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孩,穿着很俗气,手和脸很粗糙,一看就知道是穷地方来的,强和她住在了一起。我问强是不是太草率了,强笑了,说自己只配找穷沟沟里的女孩子。女孩一家很感激他的出手大方,家里人都尊他叫师傅。女孩听说他能把她带出穷沟沟到大城市便把他当作恩人,认为他是一定有天大的本事。强说起这很兴奋,我想也许强真的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强于是经常早早歇工,带女人四处逛逛大街小巷,让她熟悉这个城市性格、气味和色彩。强领女人上舞厅,喜欢看女人吃惊的眼神;强领女人去时装店,喜欢看女人颤颤惊惊地一瞥昂贵的价目牌;渐渐地强的女人活泼起来,鲜亮起来。强于是很放心女人独自地去逛这个城市,白天或是夜间。女人玩得开心,强便高兴,随手从钱匣里抽出几张“老人头”让女人零花。

突然有一天强打烊很久很久也不见女人的影子,一连几天都不见。后来听说跟一个打工仔跑到了另一个更大的城市。强对我说这是命,命中注定他这辈子打光棍。我让强耐心等待,会有好女孩喜欢你的。强说除非他的腿直了。

就在大家把强的婚姻大事几乎忘了的时候,不知谁突然说这几天总是看见一个女孩常到强的发廊,有时还打打下手。兴趣一下子来了,热心人四处打听,隐约知道那女孩就是这个城市的,家境大概也不错,都说强太有福气,苍天有眼。

“连个农村的女孩都看不上我,城里的女孩会看上我?这个女孩绝对的品质不好,也许名声坏得嫁不出去才赖住我,我不会上当的。”强的一番见解让我目瞪口呆,我拍胸口保证这女孩绝对的好,强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我和大家给他陷井下、屎盒子扣。

果然,第二天看到女孩含着泪跑了,终于永远地没有见到。

强的爱情只剩下孤单和无言。

伤心人在天涯

当我放下电话,坐在椅子里,整个世界静止了,接着是一阵阵隐隐的揪心。这种揪心的感觉在想到死亡时有,在远离父母时有,在大学毕业分手时有,似乎很熟悉。

可是想象中失恋的感觉不应该是这样的,难道破灭了五年的梦跟亲人、朋友的离去对于我是一样的,并不是痛不欲生的伤心。亲人朋友的离去总有重建的那一天,而失去的恋人是不能再有了,为什麽我只是同样的感觉?

再见了!从五年前开始的暗恋,这一厢情愿的单恋,注定不会有什麽结果的。似乎早知道是这样,而内心又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凭着那一点点在远方飘浮不定的希望,我等了五年。“爱人就是一种幸福,即使你爱的人并不爱你。”这是谁说的名言?回头想想过去,是有过幸福的体验,那是因为自己付出许多后终于换来了她瞥来的一眼,这就足以兴奋很久了。而大部分的时间我是痛苦的,用音乐斟满酒杯,用叹息去灌醉自己。

唯一拥有你的时候,是有五六次的梦里,你竟把手伸给我,一起坐在校园的长椅上。

“不是你的就别再勉强”。今天的结果应该是好的,我可以脱开捆了五年的绳索,把一颗只为你跳动的心调回应有的节奏。朋友在生日电话里是怎样对我说的?

“因为你心里有了她,你再遇到其他女孩子就会不自觉的拿来比较。又因为你的心里只有她,她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所以比较下来,你只能吊在这棵不属于你的树上。”

感情真是没人能够了解的东西,我本以为自己是个很理智的人,却没有想到这些年来,那种强烈的感情竟让自己如此糊涂。为了早已暗示了结果的感情,我抛开了一切,什麽时间宝贵,什麽事业第一,什麽知己难觅,竟愿意为你抛开这一切,太可怕了,是什麽摄走了我的魂?是你不很美丽的容貌?是你不算出众的身材?不,只是我被自己搅起的感情漩涡冲昏了头,不能静止下来去欣赏两岸更美丽的风光。还好,漩涡太急了,终于把我抛出了旋转,稳住心神,虽然已经错过了许多,我还可以抓住舵,扬起帆。前面的航行在延长。

“曾让我那样流泪的爱情,再回首时也不过恍如一梦。”我曾多麽傻的执着,只不过做了一个梦,一个五年的梦。

伤心总是难免的,把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你带走。我不够高大,我不够潇洒,我不够性格,我不够富有,我只有一颗痴心,既然不能相依,就这样永远分开不好吗?

再见了,最痴心爱恋的情人,谢谢你陪我这些年的时光,我才不会太孤单,我才不会太无助。

外面是不是下雨?我站在思绪的雨里淋湿了自己。

“我不哭,是因为心痛在向勇气求助;我潇洒,是因为除了潇洒别无它图。不能表达我的痛苦,不容许犯这样的错误,失去你象失去世界一样无助,拥有你才有我该追逐的路。好想哭,爱人和被爱一样铭心刻骨;好糊涂,就这样放手你和我幸福,不能埋怨我的付出,不得不承认已经结束,远离悲伤换一条路一样辛苦,谁能够苍凉一生毫不在乎。其实我真的很在乎,这辈子还有没有我的幸福,一个忍受寂寞的人,明天还能不能面对无尽的孤独。其实我真的很在乎,不愿意夜夜用买醉来弥补,一个隐藏伤痛的人,今夜还能不能安然度过寂寞的路。”

错过你错过爱

大三时,校报主编给我布置了一篇校园新闻大特写,就学生宿舍中流行挂床帘一事让我单独去采访。一天晚自习后,我随着涌出教室的人流向宿舍方向而去。前边的几个女生边走边唧唧喳喳聊天。我赶上去拦住她们,告诉她们我是校报记者,询问她们女生中有多少人挂床帘,为什么要挂床帘。她们有点不好意思,其中有个女孩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

我问她什么秘密。她说:“既然是秘密就不能告诉你。”我记下她的话又和她们聊了好长时间,这次采访我收获很大。文章刊出后在校园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我的名字也被许多学生所熟悉。

此后不久,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源有一天突然要给我介绍一个与他女老乡同宿舍的女孩子。那时,整天忙于学习写作的我总以为恋爱是浪费时间的事。

宿舍里的其他兄弟都起哄说:“是不是怕女孩看不上你?”我极力驳斥他们,想证明我只是不想谈。源说:“能证明给我们看看吗?能打个赌吗?”我的好胜心被激发了出来,于是我们击掌为赌。

按照源为我们约定的时间,某个月圆的晚上,我们在寂寂的林荫道上见面,女孩一肩长发,清秀苗条。我们在月光下散步,边走边聊,从各自的专业到宿舍中的轶闻趣事,气氛融洽而热烈。

很自然的我谈起了我发在校报上的那篇特写,我问她属于我文章中的哪一种情况。她轻笑着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我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她就是几天前我采访的那个女孩。

因为肩负着击掌为赌的使命,急于成功的我当即提出交朋友的要求,女孩脸上掠过一丝*,低着头半天不说话。看她犹豫不决,我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话:“错过我你会后悔一辈了。”

听了这话,女孩咯咯娇笑起来。分手时,我问周末能否约她出去看电影。她思索了一会儿,答应了我,并让我在女生楼下喊她。

回到宿舍,我向舍友汇报了战果,我很自信地说:“我赢定了。”源拍着我的肩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不过我还得请源帮点忙,大学里女生楼不准男生*,我又不好意思像其他男友那样在楼下喊她,于是我请源托他女老乡到时帮我喊一下她。

周末晚上,源的女老乡上楼去后,我和源站在树荫里闲聊,源很羡慕我这么轻松就赢得了女孩的爱情。

不一会儿,源的女老乡一个人下来了,她告诉我们她不愿意下来。我的头嗡地响了一下,脸随即红了。正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听见有个男孩大声地喊“梅子”。梅子正是我约的那个女孩,我诧异地看见梅子从窗户里伸出半个身子微笑着对那个男孩说:“等等,我马上下来。”

梅子和那个男孩在我的注视中走远后,我怏怏地和源回到了宿舍。

经过这次打击,我对爱情便有点心灰意冷。自此到大学毕业我再也没有靠近过女孩子。转眼,毕业在即,离愁别绪攫着每一个人的心。大家都想让别人在留言册上多写点东西,以便尽可能多地留住大学生活。

临行前几日,我拿回了自己的册子,晚上翻阅时,很吃惊地发现了梅子给我的一张照片和一句留言:

有些事别人是无法代劳的。

——梅子

我觉得很奇怪,便拿过去让源看。源看后轻摇了一下头,说:“我本不想告诉你的。”

源告诉我,其实介绍梅子给我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梅子让他女老乡通过他给我们穿针引线的,国为我的那次采访以及那篇文章让梅子很动心。梅子那次之所以拒绝我是因为我没有在楼下喊她,而是让别的女孩去叫她,这让她很伤面子。

梅子曾经和同宿舍的女生打赌说像我这样的男孩一定会在楼下大声喊她的名字,但最终我的行为令她失望。这是源的女老乡后来告诉源的。

我问:“那天那个男孩是怎么回事?”那个男孩追梅子好久了,但梅子不喜欢他,那天梅子约那男孩和我同时过去,想等我喊她之后就与我一块出去,好让那男孩就此死心。

人世间的事经常是这样阴差阳错,在爱情赌博中,我和梅子都是输家。

终于明白:爱上一个人,就要勇敢地向她表达,如果需要,一定要大声喊出她的名。

我的爱情失落于九八年的冬天

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切又仿如隔世。

毕业前的最后那个学期,我被安排到A市一间电脑公司实习,也是这样,我认识了大我六岁的禾,初次见面,我对禾没有感觉,因为刚步出校园还稚气十足的我认为外表稳重而聪明的禾是我的世界里另一类人,而禾后来则说对我一见钟情,虽然并不明显。

接着,禾便开始追求我,而我,也逐渐被禾的才华与那极魅力的笑容吸引,终于的在认识他的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们拖手了,那时,我便认定我那稳重而不失孩子气的梦中情人便是禾。

恋爱真好!禾是个老实而不乏浪漫的情人,他对电脑很内行,假日里,他总爱带着我上门维修电脑,而我,总乖巧的跟着禾,朋友们都说,我与禾是天生一对组合。而我,天性活泼幽默,一个小动作也能被我想像出一连串浪漫的事儿,禾有个坏习惯,就是买回的袜子穿不了几回便烂了袜头,看着他那从烂袜子里“钻”出的脚趾,这有伤大雅的举动在我想象中都无比的可爱!

禾是这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终于的实习期满,接着毕业分配,很不走运,分配期刚好遇上“裁员”政策,我分配的事也就被压了下来,一向对分配抱乐观态度的我被这打击有点自暴自弃,认为前途一片黑暗。没有工作,便没有经济来源,与禾一起时我也越感自卑,虽然那时我对爱情抱浪漫乐观态度,但我也很清楚,脱离经济的爱情不能美好。终于的,在一个我想送条牛仔裤给禾而掏不出一毛钱的晚上,我开始自暴自弃的向禾提出分手——我不想看着处境并不好的禾以后为了我如何的奔波劳碌,虽然我是那么深爱着禾。那一刻,我感到这世间真有无私的爱情,那就是只要禾过得安逸幸福,我甘愿为他付出一切……禾不同意分手,他诚恳的对我说“LL,别担心,砂仁蒸排骨一定会有的”我曾说过,如果以后我的生活里能每天吃上“砂仁蒸排骨”就已足够了。这也许是我至今听到的最纯朴最美丽的承诺,我拥着禾,为禾感动!

禾似乎一天比一天恋我,而我在禾的宠爱下脾气也越来越任性,禾稍有疏忽,我便无病*的诉说他的不是,故意的自作聪明的给禾制造一些美丽的痛苦,然后等着禾的主动妥协……禾对我越来越不满意,但因爱我而容忍,而我全然不知,因为我自信禾只爱我,不爱别人!

禾经常把我带到他家,与他父母共进晚餐,刚开始,*很高兴我的到来,因为,他希望禾能成家立室。可当我的工作依然没有着落时,我逐渐感到禾的母亲的不快,很多次,她转弯抹角的对我说:“年轻人应以事业为重”我明白她的弦外之音,可一时间又无法改变自己的现状。

禾依然装作若无其事与我一起,然而我知道,禾那来自家庭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为禾的处境不好,*希望禾能找一位可以在事业上帮助禾的,而我,连养活自己都不能。禾是个孝顺的儿子,而又不想放弃我,禾那是是痛苦的。禾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而他还要忙于兼职、家教,每当禾家教回来后向我倾诉当家教时如“与太子陪读”的委屈;每当禾领回那微薄的外块像个大孩子一样兴奋对我说“LL,我又挣到钱了”我感到那么的心酸,我只能看着禾奔波劳碌而不能为他分担分毫。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禾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而我,却在禾的宠爱中被眼前的快乐忘乎所有,工作的失落与身体的不适令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坏,禾看我的时候,多了几分失望。

禾逐渐的不再如从前那般宽容我,不再带我去修电脑,在我头痛的时候他也不再如以前那样细心关心我。最令我不满的是禾和我一起时遇到他的同事,禾总要让我故意远离他,我觉得这是禾对我的侮辱。我们的矛盾出现了。

半个世纪一次的“流星雨”降临在九八年的冬,那晚,禾约我一起看“流星雨”,我因一小事迟到片刻,而禾生气我的不守时,整个晚上都不理我,而我也不高兴于禾的不宽容,怪禾太小器,那晚我们的心情就如流星一样失落……

那晚回家后,一向放在我书桌上的禾送给我的卡通瓷杯竟不怎的摔碎了,我隐隐感到那是不好的预兆。

终于的,禾向我提出分手。禾当时的态度是坚定的,表情冷酷的令我寒意,我不相信那是禾。那刻我明白过来,以前我对禾说分手只不过是试探性耍小聪明的计策,而禾这次是真的,因为以禾的为人,分手并不是他一时*,而是已潜伏以久的决定。

禾给我最后一封信注释了我们最后的结局,我没想到平时相处时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竟会导致禾分手的原因,我不相信禾真的忍心离我而去,更不相信那会是禾分手的真正原因。那刻我终于明白,不是我迟到的错误不能原谅,而是禾不想去原谅我。当一个男人决定不再与你同甘共苦,他会有一万个理由离你而去。

我哭着求禾不要离开我,然而禾的态度坚决,最后我说,禾,让我等你两年好吗?两年后你再作决定?我苦苦哀求禾。许久,禾才说,“好的,我会好好考虑”。

禾,如果可以,我等你一生一世也愿意呵!

接下来的日子,我又回到了我原始的位置,没有禾的爱的冬天显得特别漫长,我时常在不眠的夜里祈祷新的一天的到来……表面上,我依然没变,然而我的心境已不再是一年前那么单纯而安于现状,我开始渴望成功,因为只有成功,我与禾的爱情便不会有贫穷的缺陷,有了钱,我便会兑现送禾一条牛仔裤的承诺,我也不会在禾的母亲面前自卑。我开始认真的反省自己,其实禾一直希望我能上进,然而我辜负了他;是我太任性了,以致令禾觉得太累。拥有时不懂珍惜,失去了才知可贵,禾,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我一定会更加珍惜与你的一切。

终于的,我在A市的一间电脑公司找到了工作,我决定努力工作忘记失恋的痛苦,可繁忙的工作并没有令我忘记禾,我依然会在朋友面前以一种温馨的心情诉说我与禾最美好的过去,我依然会惦记着我给禾还没兑现的“牛仔裤”的承诺,我时常会在睡不着觉的夜里打电话禾,然后不由自主的还当禾是我的男朋友,开始,禾会安慰我,叫我多点学习,不要想得太多,可逐渐的,禾的语气变得不耐烦,更多的是长久的沉默。

我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聪明之举,可又不由自主。我时时会在打电话给禾后深深自责。

转眼间,又来到了九九年的夏天。

最后一次打电话给禾是在与他分开的八个月后,那晚的天气特别闷热,我又想起了禾,忍不住又打电话给他,其实我只是想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问候久别的禾是否过得安好,其实我只是想听听禾的声音而已,而电话那边的禾显得极敷衍,当禾对我说“你令我感到无所适从”时,我觉得我对禾的爱已到了乞讨的地步。

那刻我明白过来,其实在九八年的冬天我已完全失去了禾,禾分手时答应我会好好考虑我们之间的事,事实上,他没有,可是禾,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你会!说你会?

我感到那刻的自己像个哭过闹过已困累了的孩子,我对禾说,我决定结束那两年后之约,让一切从今晚结束。也许是我怕两年后的自己还不能改变现状还令禾失望,也许我感到禾有着令我失望的东西,也许我是想解脱自己与成全禾的某种意愿。这些我都没说。因为那一刻我也不明白自己。

禾由始到末都在沉默,他在默认这个结局。可是禾,这真是你想要的结局吗?

突然间想起一句流行歌曲里的对白“LOVEISAGAME”,我开始怀疑,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情之所以完美,是否因为他们命短?禾分手的真正原因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也许禾是想以此来激励我上进,也许禾最终选择了*为他安排的爱情,劳累了的禾想摆脱束缚飞向那条能令他腾达的路……这些,我都不想知道。因为在结局面前,理由已经不重要。

过几天是我刚满21岁的生日,我跑遍了整个江城大小商场,希望能买回禾曾送给我的已摔烂了的卡通瓷杯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可奇怪的是,一只普通的价值4元钱人民币的水杯诺大的城市竟找不到第二只,是我太执着了,就算买回了,我们的爱情就能回来吗?

世界之大,而禾只有一个呵!

街上又传来了那首《别哭》,我曾说过那是我与禾最后的主题曲:

“别哭/别耽误自己的幸福/当爱不堪回首/就放手/让真情走其它的路……”泪眼中,我又痴痴地想起禾的烂袜子,和那“砂仁蒸排骨”的承诺,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一切又仿如隔世。

为禾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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