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女人问男人:“你说,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男人想了想,说:“是生与死吧!你想啊,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这不是爱的最高境界吗?”

女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开始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许多的爱情最壮烈的时候总是会和生与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无一不是生生死死,总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间的爱情却只有平常的爱与恨,只有平常的悲伤与快乐。

“那你说是什么?”男人问。

女人笑了:“是习惯,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中的习惯,你就真的爱上他了。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爱情的哲学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在生活的点滴里。你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只能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这些细节里。当你已经习惯你的爱人的所有习惯,比如他衣服的烟草味,比如他半夜起来看足球……如果这些你都已习惯,那么不要再问爱是什么这样愚蠢的话题了。”

爱,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朴素,它像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喝了,让我们觉得凉爽舒服。

七元钱的婚礼

几千年来,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成家”就是结婚育子,故有牧羊童说的“放羊赚钱,赚钱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儿子,生了儿子放羊”的故事流传。其实,在中国,尤其是农村,广大的芸芸众生虽然不一定都放羊,但基本上都在重复着牧羊童的故事。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我,不愿重复牧羊童的故事,千方百计的想改变自己“牧羊童”的身份——进山当了一名月薪30元的民办教师(实际上还是农民),于是,我终于能够把养家糊口的担子挑了起来,也基本上找回了七尺男儿的尊严。然而,俗话说饭饱思娇莲,我自然也脱不了俗,加上NN又是那样的爱着我,我也铁定:她必须是我的终身伴侣。于是“成家”——建立我俩自己的家,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我始终认为,人生只要有目标,那怕这个目标再俗,俗到与“牧羊童”近似而令现代人觉得可怜而又可悲,也能使我们品出生活的滋味,因而永远不会把自己的那份工作当成劳役。

NN那时已是正式教师,每月可拿35元的工资,还吃着每月28斤的国家粮,教学相当出色,还多次被评为“红旗教师”。我呢,一人教着30几个孩子,也是尽心尽力,深得山里人的敬重。虽隔山隔岭,但是“人居两地,情发一心”,我俩既能在信中嬉说“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往日趣事,数说“灯前写了书无数,算没个人传与”的眼前苦恼和无奈(分水坳不通邮),又能在暑假和寒假中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共同体验着“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的情趣,共同咀嚼着“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深意。

然而,花前月下的浪漫不能改变清贫而又严峻的现实:NN挑起的一家五口的担子十分沉重,我们不可能在维持两个家八、九个人的起码生活标准外有丝毫的积蓄,以便添置哪怕是一样显眼的新物件,至于那时农村婚嫁作兴的“三大件”: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我们笑谈:等猴年马月吧!谈婚论嫁对于我俩简直是遥不可及,为此,我俩也经常陷入苦恼和焦虑之中。

清贫的现实给我俩甜蜜的相处带来的焦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浓重,给两个家庭大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我的父亲对于未来儿媳的每一次到来,都是诚惶诚恐,除了倾尽全力把他的烹饪技巧发挥到极至外,就是把自己关到房间里,拿出他的长烟杆,不停的吸着最便宜的“屎脚叶子”旱烟;NN的母亲对于准女婿我的做客,唯一能尽的心意就是在他们“七根番薯丝扛一粒米”的饭甑里,特意留出一中碗纯米饭(我当时有胃病,对番薯特敏感)而且虎视眈眈的监视着小弟妹们,决不允许他们有“越雷池一步”的行为,饭桌上,小弟妹们偶尔瞟过来的艳羡的目光让我深深感到不安。

就这样,我们迎来了1965年的春节,在父亲的提议下,NN来到我家过年,一个未过门的媳妇能在男家过年,这件事本身的特殊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在我们人多眼杂的宋家大屋场里,当本家大兄嫂玉珍经过长期窥探得出我和NN至今都独善其身的结论后,就以她“大哥嫂”的身份,动员了一大帮妯娌,真诚的训导我“结了婚算了,这样下去,对人家小Z老师不好,老是拖、拖,把人家妹仔都拖老了,横边人都不忍心!”大家七嘴八舌一致附和。从除夕夜到大年初三,轮番说合,我们始终笑着摇头。

初四日又是个阴冷阴冷的日子,早饭后,嫂子们又围到火炉里开始了新的一论劝说。说实话,我何尝不想简简单单的搞个婚礼结婚呢!但再简单,床上的用品总得要新的吧,NN总还要有一套象样的新人服吧,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呀。但是,执拗而又热心的大哥嫂将军了:只要你同意,拿出两元、三元的,别的你别管!我半信半疑,掏出两元零钞给她,NN根本就不相信,但也掏出两元零钞,大哥嫂起身走开又向父亲讨了三元钱走了,我和NN并不以为然,继续烤我们的火。我俩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大哥嫂们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一场宋家屋场从未有过的婚礼——中午,我被大哥嫂叫到我们家唯一一间正房里,顿时眼睛一亮,床上挂着虽不新但非常洁白的蚊帐,床上的床单、枕头整整洁洁,红花被窝四四方方的安放在床头,格外显眼,旧书案铺上了清洁的台布,上面摆放着一盘新玻璃杯和一面崭新的圆镜,大哥嫂介绍这是尚待闺中的堂妹“福几”特意买来送给新嫂子的,其他床上用品都是嫂子们凑起来的。她还说,晚饭后,大家都会来贺喜,糖果、香烟、茶叶、酒和爆竹她都准备好了。听了她一本正经的陈述,我顿时乱了方寸,嗔怪道:大哥嫂,你还当真了?大哥嫂一脸严肃:快跟小Z准备去吧,这事,大哥嫂能跟你们开玩笑?!我一下子手足无措了,这也未免太马虎了吧,如此做派,岂不太委屈了NN、太对不起NN家了吗!然而,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跟NN正式挑明了这一话题。从心底里就认为遥不可及的事陡然摆到了一个不到21岁的姑娘面前,表态之难,可想而知。开始时,她只是一味的摇头,后来,我问她到底怎么办时,她沉默了,她大概又想起了家中辍学的大弟和幼小的二弟和小妹,想起了妈妈因最简单的脚盆、马桶、行笼、被窝等起码的陪嫁物都无能力着发时的长吁短叹,于是,她流泪了,当她意识到这种简单的婚礼实际上是对双方大人的一种精神解脱时,我再一次问她后,她没有摇头,接过我递给她的手绢擦干了眼泪轻轻的打了我:好伤了你吆!

婚礼很热闹,爆竹响后,在家的五伯五婶,七叔七婶,九叔九婶围在圆桌四周吸着香烟,饮着白酒,喝着浓茶,都向我父亲道贺,齐夸NN是个难得的好媳妇;一大帮兄嫂子侄女则到新房里闹洞房,传统的、时尚的节目一个接一个,在欢乐的气氛里我俩又跳又唱,我们用真情和热泪演绎了“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的人间佳话。

1965年农历正月初四,我俩以这七元钱的婚礼为,开始了充满甜酸苦辣的“成家”历程。每年的这一日,也便成了我们俩铁定纪念的日子。

晃一晃爱情的水杯

那一段日子他心里很不宁静,烦心事一件一件地接踵而来,搅得他看这个城市天空中好不容易才有的蓝天白云也一如往日般灰黄蒙尘。

妻子早就下了岗,在家做“家庭煮妇”已经好几年了;儿子去年考上了大学,学的却是艺术类的动漫专业,虽说学校不错,专业也有好前景,但那个专业收费却高,每年单是学费就得一万多块钱,加上住宿、吃饭、穿衣、书费和其他的日常开销,他的工资在儿子身上就用去了大半;他6年前按揭买了房,每月要还将近一千元,从成为“房奴”的那天起,这笔按揭款就像一座沉重的山压在了他的身上,住在这房子里,他的心也安不下来,每天上下班,关门开门,就觉得这房子的一面墙或是一扇窗某一天就有可能被别人推倒或是卸下;而更让他感到雪上加霜的是,他现在供职的这个单位越来越不景气,物价涨了收入却降了。

但是回到家呢?家里的日子也是波澜不兴。他和妻子的婚姻生活早过了七年之痒,每天上下班、吃饭,然后是妻子在沙发上斜躺着看电视。他不喜欢看电视剧。如果妻子刚好换到他感兴趣的某个节目,他就看一会儿。大多时间里,他就拿着一本书或是杂志,也斜躺在另一个长沙发上看。每天夜晚十一点,是他们的上床休息时间,在床上,他总是瞪大眼睛看一会儿黑乎乎的天花板,听着身边妻子的细细鼾声,然后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他们的*就是这样,除了每月或多或少的欢好,他们的日子就像八股文,一样的模式,一样的承转起合。有时候,他想起过去并不久的年少轻狂的日子,觉得恍如隔世。那个时候,他心目中的爱情和婚姻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神往!一晃几年过去,他的爱情和婚姻怎么就变了味呢?犹如死水一潭。

那天,要去上班的时候,他和妻子又为了钱的问题争吵了几句。原因是他们的小女儿正在上小学,妻子看到别人的孩子都报了各种辅导班,学英语奥数艺术之类,而他们的女儿什么班也没有报过。妻子说还是报个班吧,他不同意,钱是另外一回事,关键是他根本就不赞成小小孩子报这些乱七八糟的班,他觉得没什么用。妻子嘟囔了一句,说他害怕花钱。他一下子火了,不由自主地说:“花钱你怎么不去挣回来?”一句话说得妻子竟流泪了。骑车走在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流,他想到了一句古诗:“贫*夫妻百事哀。”

天变得越来越阴沉,他站在办公室窗前,伸手拭了拭。这时,他的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他打开收信箱,是一个短信息:“省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本市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请注意防范。”看下面的发信人号码,很陌生。他猜测可能是省气象台公益发布的。因为这个省会城市前几天刚下过一场大暴雨,本来气象台已经发布了暴雨预警信息,但气象台下属的公司却是谁交过钱就把这个信息发给谁。

刚回到办公桌前坐下,他突然想到妻子用的是小灵通,她可能得不到这个预警信息。他就把这条暴雨预警短信转发给了妻子,他知道妻子中午要接孩子,他怕妻子忘了带雨衣。短信刚发出去一会,他的手机又响了,打开短信,是妻子发过来的:“刚才那条短信是我让别人发给你的,你又发给了我。”原来,妻子那会儿正和院里的邻居们在一起说闲话,那个邻居每月交了钱,手机能够接受到气象预警短信,妻子知道他的手机没有交气象预警的钱,妻子就让邻居把那条预警短信转发给了他。

那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妻子说了这个短信的由来,他感动得竟一时无语。疲惫也好,困倦也好,原来,他们的心仍然是相通的。不然怎么会如此心有灵犀呢?

有时候,婚姻就如一个人一直在路上走,也会有疲倦的时候,激情因此沉淀了,这个时候,如果能及时晃一晃爱情的水杯,我们就会发现,爱人没变,一切都没变,变化的,只是我们困倦的心。

一度的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地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在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对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却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没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起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至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有了新房子后,洗脚的习惯反而因为每天洗澡而忽略了。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

借你一辈子

那是我读大二的时候,他高我一个年级。

有一天晚上,他约我出来,说是有事找我商量。我们沿着林阴小路走了很远,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你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子,而我的诚实可信想必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在月光下略显清秀的脸庞,等待下文。

“所以我今天鼓起勇气向你说3个字……”

我的心开始激动起来,赶紧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

“如果因为这3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我会非常的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我将非常高兴……”

我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右手拼命地抠着左手的大拇指,脸十分不争气地发着烧。

在我的极度窘迫中,他不紧不慢地说:“—借点钱!”

我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他因极力忍住爆笑的*而涨得通红的脸,以及那满是戏谑的双眼。

“哼!有钱也不借了。”我气急败坏,转身就走。

“喂喂喂喂,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别那么小气嘛!”

我想了想确实是自己犯傻,也忍不住笑了。我真的借钱给他了,而且我们的关系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更进了一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离校的时候,我非常难过,我发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事实:我喜欢上他了。

毕业后,我义无反顾地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沿着大街一路走下去。

“我们认识快3年了吧?3年来我们彼此已经很了解了……”他有点儿突兀地说。

我下意识地联想起3年前的那个夜晚,忍不住笑着打断他的话说:“是不是想借钱了?直说吧!”

“不,你听我说完。”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一如当年。

这次我不想借钱。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

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若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围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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