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华和颖是小学同学。和那个时代大多数男孩子一样,雷因营养不足而身材瘦小,脸色苍白。但有一件事情使他显得与众不同,即当别的孩子还在弹玻璃球、拍洋片的时候,雷已经开始读《红楼梦》了。或许是由于当时的文化产品过于匮乏,雷几乎是不加选择的读所有他能找到的书——包括爱情。
多年以后当雷回想起少年时这段经历,他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读书并没有使他成为一个文人,相反,他很快放弃了文学。书籍只是促使了他心理上的早熟和性格中的某些多愁善感。尽管当时,许多同龄人羡慕或者说崇拜他的博学多才,但是后来雷才发现,他文字上表达能力的发达伴随着语言交流的笨拙。
颖的家和雷只隔一条巷子。颖出身于那种没落贵族式的家庭,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雷很受吸引。后来回想起来,可能就是俗称“淑女”的那种(尽管小学时说什么气质仿佛过于早了,但我们的主人公感情的发育远远超过了他的*发育)。颖小提琴拉的极棒,是那所学校乐队的头号。雷也因此甚是崇拜。他们放学时常是一起回家,雷总是让颖走在前边,他喜欢看颖的小辫子一晃一晃。后来华也转学过来,他们三个成了好朋友。
在*眼中看来,小孩子的成长总是很快,但是他们自己当时可能反而觉得非常漫长。不管怎么说,几年之后,他们上了初中。颖这时已经长的亭亭玉立,身材高挑,而雷才开始迅猛的拔高,初二一年,他从1米5拔到了1米66。只有华,还是象个小姑娘。在当时全校诸多漂亮的女孩子之中,颖不算是最拔尖的,虽然雷并不这么认为。
时代已经发展到了80年代末,但在中学里,男孩子如果和女孩稍微多接触一点,还是很快会被斥为早恋,再加上与生俱来的腼腆,雷和颖的来往渐渐少了。何况,对他来说有一个最不利的因素就是,他和颖已经不在一个班上,他失去了许多名正言顺的理由。颖所在的一班人称“艺术班”,校乐队大多数成员都在里边,很是引人注目。雷和华的二班则要默默无闻的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雷和颖的关系一天比一天陌生。中考临近,大家开始报志愿。雷想,颖成绩那么好,一定要读高中然后考大学——于是他报了当地的重点高中。华也是。可是成绩下来,颖竟然上了千里外的一所中专。知道这个消息,雷好一段日子垂头丧气。
三个好朋友分手了,不过放假的时候还是常常聚在一起。就象歌中唱的那样,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的青春。时光流逝,雷、华和颖慢慢成长着,一转眼都成了大孩子。雷长的瘦瘦高高,有点象《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而颖也越来越有气质。雷每隔半年才能见到颖,寒假或是暑假她回家的时候。每次雷都很激动,也很惘然,因为关于颖,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是越来越多了。这时候华也出脱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同学都羡慕因此也取笑雷,说他和两个漂亮姑娘那么熟却一个也没弄到手,是暴殄天物。
被取笑的次数多了,雷也开始着急,他希望能发现颖的某些暗示,颖却总是对他淡淡的,弄的雷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华和颖都是女孩子,在一起的机会多,雷就常向华打听颖的事。于是,慢慢华知道了雷对颖的感情。其实颖也知道,但她总是不置可否。
三年后,雷和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也离开了家乡。颖还差一年毕业。雷和颖常通信,信里的内容无非是问候与彼此情况的介绍,雷很不满意。他经常写一些擦边的话来朦朦胧胧的表示那个意思,颖的回信却好象是没见到。大一下学期,雷终于忍不住在信里挑明了,让他失望的是,颖的回信仍然是不置可否,只是邀请他到她所在的城市去看她。雷去了。
一个初春的下午,少有的好天气,风不大,阳光慵慵懒懒的,一切好象都带点不真实的味道。雷和华对面坐在一家麦当劳里,空气里弥漫着汉堡淡淡的香气和童安格的歌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雷最欣赏的一首歌。尤其是那句——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据说这首歌还有一个很美也很忧伤的故事,不知道颖听过没有。雷暗暗想。颖说话了。
“最近还好吗?”
“马马乎乎。上学呗。”
“成绩呢?”
“反正过得去。不过这学期奖学金是没戏了。”
“你没以前用功了。”
“咳,大学那用高中那样。”
“她知道你来吗?”
雷知道她说的是华。他犹豫了一阵,不知该不该说实话。后来还是坦白了。
“知道。”
“是你告诉她的?”
“恩。”
“她为什么不一块来呢?”
“她说她有事。”雷心想,再说,你也没叫她来呀。
颖有一分钟没说话。雷心里有点发慌。该不是得罪她了吧?阳光从侧面投射到颖的身上,光影浓浓淡淡,颖垂在耳边的几缕头发好象成了金色。雷发了一阵呆。好在很快颖又谈起了别的事。
“过一阵子我说不定要去你们哪儿玩呢。”
“好啊,我当导游。”
“就是不知道五一放假有多长。”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人又聊起了小时侯的旧事。雷心里有点急,他想问颖他写的那封信她看了没有,她的意思是怎么样,可又鼓不起勇气。最主要的是,他怕自己是自做多情。颖仍然不提那封信。雷最后想,算了算了,还是下次再说吧,反正还有机会。但是还是有点惆怅。
快到上火车的时候了,两人一起去车站。火车快开的时候,颖在车窗下说:以后有时间再来吧。雷看见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盈盈的笑意,好象还有一种期待的神情。雷心里怦然一动,不过也没怎么细想,火车就开了。
回到学校,见到华,雷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原来是集体行动,现在好象是把华抛开了。不过华倒没怎么,也没打听他去颖哪儿的事,对他还是象从前一样的好。好多同学都以为华是雷女朋友,雷分辩也分辩不过来。华却很大方。她是很活泼的那种女孩,学校里朋友很多,虽然对雷格外好,雷也只以为是因为从前的友谊,从没往别处想。
从那以后,雷给颖的信中总有些超越友谊的话,颖照旧好象是没见到。雷开始是失望,后来就变成了沮丧。他也想过再去颖那里一趟,亲口问问颖,却总也鼓不起勇气。因为,从小时侯起,他在颖面前总是很紧张。他怕自己的词不达意把事情搞砸了。
就这样过了一年。雷的心里越来越凉。大二上学期,雷在一次大醉之后,吻了在一边照顾他的华。第二天,他写信给颖,说,他和华开始恋爱了。颖没有回信。雷不知道她是生气,还是不在乎。反正两人的通信从此中断了。不过华和颖的关系一直没断,虽然她们的信里是只字不提雷的。而雷和颖在一起的时候,仿佛有默契般,大家也都不提颖。
华对雷特别好,而且由于是学校里有名的美女,让雷很有面子。其实促使雷和华在一起的最关键因素是那一次他酒醉吻了华之后,她流着泪说的那句话:“你知道吗?我从童年就开始爱你了。”对雷来说接下来的事是顺理成章的。不过雷有时候想想也好笑,这一辈子就交代在这两个从小就认识的女孩手里了。况且《红楼梦》中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时候听过一首曲子——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雷和华毕业的时候,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在离他们家乡不远的一座城市。雷知道她的地址,虽然想去看看她,又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也就算了。他怕华多心。有一次出差路过颖那里,他想,去看看她吧,反正要结婚了,去看看也没什么。听说她生活的还可以,只是还没男朋友。
颖变得成熟多了,不折不扣的白领丽人。对雷的到来她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奇或者说惊喜,整个会面的气氛轻松而随意,一如多年以前。只是一次老朋友的拜访吧,雷有点淡淡的辛酸。他发现,不论在什么时候,他还是一样的欣赏颖。但是,过去的都过去了,毕竟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雷因此也很放松。
雷要走了,仍然是颖送他到车站。路很远,雷说,打车吧。颖微笑着说,不,我想走走。雷耸耸肩。其实,他又何尝不想多和颖说会话。走到一半,有个街心花园,颖说,坐下歇会儿吧,反正不忙。
公园里有棵梨树,正是花时,满树花绽放的很热闹。两人在树下沉默的坐了半晌,雷觉得气氛有点尴尬,正想说点什么,颖突然开口了。不过,她的声音好象很紧张的样子。
“那年,我叫你有空再去我哪儿玩,你为什么没去?”
雷没想到她会提起了旧事,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后来想了想,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我哪儿敢啊,怕你介绍你男朋友给我呢。”雷故作轻松的说。
颖转过头去,眼睛盯着一朵旋转而下的白花,说出一句令雷至今刻骨铭心的话。
“其实,我那时下定了决心,只要你再次到我面前,我会答应你的。”
雷的震惊是显而易见的,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心底那熟悉的旋律又回荡起来: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颖仍然自顾自在说:“其实,我是从小就喜欢你的,你是那么优秀而努力。不知道你记得不记得,有一次老师罚我练琴到十点,你一直陪我,最后送我回家,我就已经喜欢你了。后来,中考的时候,我以为你成绩那么好,一定会考中专的,又不敢问你,就报了中专。没想到你报的是高中。成绩知道了之后我还哭了一场呢。”
雷讷讷的说:“那我那封信——”
颖微笑:“我接到你那封信,心里高兴极了,但我奇怪你为什么见了我不提。”
雷不禁苦笑,一切都是阴错阳差,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没有勇气,而她不是那么矜持,也许今天一切都会不同了吧——“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颖最后说。她调皮的笑了笑,神情象个小女孩。但雷分明发现她的笑容背后藏着淡淡的忧郁。一阵狂风刮过,满树花簌簌落下,颖按住飘飞的衣裙,抬起头望着雷,眼睛里有些东西亮亮的。那一瞬间,雷只觉得一生中所有的白色全部在眼前坠落,铺天盖地,触目惊心。
华知道了这件事。是雷告诉她的。但是华接下来做的事雷却没料到。她辞了职,到深圳去了。没告诉雷,甚至没留下一句话。雷开始很是不知所措,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但是颖——他突然想到,这是否意味着他可以实现小时候的梦想了呢?
于是雷就和颖在一起。颖对雷同样很好。或许是经过了这一番波折,他们都很珍惜彼此。只是,雷总觉得一切好象变了,他不知是为什么。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说,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雷同意。而且,他惦念着华。可能是自己骨头*,失去的才是最好的,雷自嘲的想。
他们并不是常吵架,但雷总觉得和颖之间越来越不和谐。有一次颖幽幽的对他说,或许是因为,他爱上的只是梦中的她,而不是现实中的她。雷无言以对。
终于有一天,雷给颖留下一封信,也到深圳去了。信中说,你说的对,我爱上的只是梦中的你,而不是真实的你。你已经走出了我的生命,而她,还在我的生命里。
颖读到雷这封信是在他走两天之后。颖的反应之平静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颖对自己笑了笑。这世间本就许许多多的错误和错过,最关键的是,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颖慢慢将信撕碎了。但是颖的反应如何雷已经无从知晓。他在深圳找到工作后,便开始四处找华。这花费了他一年的时间。
雷找到华,确切的说发现华的经过颇具戏剧性。一个清晨,雷急匆匆冲出公寓,向停车场狂奔,一头撞在了一个女孩身上,就在他窘迫地连声道歉之时,抬起头却发现华满是笑意的眼睛。他的动作定格在空中,脑海中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一句似乎非常不恰当的话: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确,那种沧桑过后的熟稔与亲切,是可能使人暂时将爱情和亲情、友情混淆的。
接下来自然有许多话要说,但雷还是去上班了。下班后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华没什么变化,身上并没有孤身闯荡的艰难生活所留下的痕迹,依旧是言笑晏晏,楚楚动人。谈话中雷得知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来了这里并且一直在找她,于是特地来见他。
“不过我早就知道你会来的。”华说。
雷奇怪她为什么这么有信心。
“因为你是个俗人。有点浪漫,但是浪漫程度不够,并不足以支持你的行动。不让你追求你的梦是不行的,但你自己会发现你自己的真正目标。”华笑盈盈的说。
雷想想也是。使他纳闷的是为什么他还不如她了解自己。
“那你就别跑这么远啊。找也不好找。”
“我是给你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考虑。”
“那你没另寻新欢吧?别让我两头空啊。真有的话我就重新跟你上演一百零一次求婚。”雷开玩笑的说。
“你说呢?”华颇为狡猾的一笑
一年之后,他们结了婚。婚礼当天远在北方的颖发来封E-mail给华,里面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所犯的错误应该都能原谅吧——Congratulations。雷奇怪她怎么知道华的E-mail信箱,这让他怀疑华和颖一直都有联系,而他不过是戏里的一个丑角。华却不承认,只说她也是最近才和颖联系上。雷不信,不过并没有深究。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已经拥有了whathereallywants。
深圳没有家乡那种铺天盖地的狂风,这让雷一直都不习惯。他常常想起北方那个在狂风中,落花下,衣裙纷飞的女孩,想起那个他喜欢了半生,却在得到时轻易放弃的人。她的幸福不是自己能给予的,或许给她幸福的人还没出现,或许,他象自己当初一样不敢表白。谁知道呢。
夜色渐深。深圳。这流动着灯影车光的城市。雷轻轻叹口气,拉上窗帘,回过身来。华已经睡熟了。雷吻一下她的额角,心里说:“晚安,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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