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我暗恋上一个人,我们是在文学社的一次聚会上认识。交流完例会的稿件,社长组织了一个即兴party,他和一个女同学表演了一段简·爱的罗切斯特在桑尔庄园的精彩对白,他的嗓音极好,但貌不出众,极瘦高鼻梁塌腮。我很纳闷,浑厚的声音是怎样从那干瘪的胸腔中发出来的。他极投入的端坐时,那冷峻的额头使我一下子把罗切斯特的灵魂附着于他的身上。
从社员卡上查到他是数学系的,和我同级不同系。

那时学校的文理科目教室是分院的,两院之间隔着要步行十分钟的距离。偶尔在大门口碰面,我都不免多扫他两眼,而他好像不认识我。

后来心于功课,我竟渐渐淡忘了他。

是一次去十渡的效游使我们熟悉起来。不知怎么那样凑巧,我们两个系包了一辆车,而又那么偶然,我和他邻座。

从一上车,他播音员似的声音就在车厢里回荡,我则是老习惯,上车就闭眼。出发时是凌晨四点半,睡眠不足,空腹,使本来晕车的我顾不上优雅,难受得倚窗*,一股汽油味直冲鼻孔,我恨不能把五脏六腑全掏出来,偏偏什么也吐不出,天旋地转中,我听到了“罗切斯特”的声音:“很难受吗?”我不知道是*还是回答,“嗯”了一声。“用一只手掐住另一只手的虎口,这样。”我微微睁眼,看到了他的示范动作,我把一只手从嘴上挪下来模仿他的示范,没有感觉,车身这时却剧烈地抖了一下,强烈的恶心感顿时袭来,手又移回到嘴上。他似乎迟疑了一下,但瞬间,他拇指食指猛地掐在了我的虎口上。一股疼痛的电流顿时沿着胳膊上行,我失口“哎哟”了一声。就这样,他的手一直在我的手上。

他似乎还在说着让我分散注意力之类的话,我试着睁开了眼睛,嘴依旧闭得紧紧的。“槐花!”他忽然大声叫起来。一丝幽香飘亚,顺着他手指方向,我的视野顿时一片白茫茫。那洁白的小花朵一串串堆积在枝叶的浓荫间,形成团,扩成片,缀满了整个山坡,微风抚过,气流中不再只是汽油味了。

在十渡毫无现代化污染的溪流间我们赤足过河,水乡长大的我见到如此清透之水,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得意地把刚踩翻的鹅卵石用脚踢到了一边,没想到他正一只脚腾空做好迈步的动作,一下子手舞足蹈跌到了水里。水不深,刚及膝,但毕竟不是游泳的季节。他被同学们边叫带笑拖起来,拧了衣裤冒出一句:“呀,我差点探到龙宫!”

同学们笑得更响了:“见没见到小龙女呀?”

自那次效游之后,我们再碰面就点头致意了。偶尔聚到一起,也开始交流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的思辨力极强。

在一期社刊中我见到他冷峻的牙表下有一颗如此多愁善感的女儿心。

他的影子渐渐侵占了我的生活空间。下雨天带伞独步漫行,总幻想着他会支一把伞在我的头顶,然后揽住我冷得发抖的肩头说:“我们一起走。”深夜在床头辗转,总想象着他会在其床头燃一根烟,在烟圈中寻找自己。

我是否爱上他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他的书中看到了他和一个女孩的合影,凭心而论,那个女孩并不漂亮。他说她是他高中时的同学,现在在某个小学教书……我好像是微笑着听他说的,眼泪却酸酸地涌上了眼眶。

一连几天,我失魂落魄。

终于有一天我递给他一首诗,含蓄地请他点评。我看得出他眼中有一丝痛苦掠过。第二天他回给我一封信,信里说她善良纯朴,在他最忧郁的日子,她抚慰过他……最后一句是被人们说烂了的话:他会像喜欢一个聪慧可人的妹妹一样喜欢我。我也例行了别人重复过的动作——偷偷的大哭一场。

理智亮起了红灯:我不能再任自己的感情发展。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他,不得已碰面,我客气得令自己陌生。我生怕伤害了一颗远方女孩痴痴的爱心。

在岩浆般的隐痛中,我创作了一部中篇,半年后却被堕落了胎。我又把全部的课余时间花在了图书馆和听力室,任听力室那笨重的大耳机使我与自己的内心隔绝。

再后来,我同时收到我被录取为研究生的通知书和他将结婚的消息。

于是,我对自己回眸一笑,闭眼任思绪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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