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有人声传过来,而且是好听的带着温暖人心的男人的声音。
我在哪?怎么会在男人家里?冷汗从额头冒出。
然后看见一只挽着半截衣袖、光洁细腻修长的手臂伸到面前,递给她一杯水。
她抬头猛看,沈之莲。
啊?终于,她想起自己是在沈之莲家里,然后在他家沙发上睡了一觉。
她面上一抹酡红,是来做保姆的,居然主人般睡大觉。
她难为情地接过水杯,不敢看他的眼睛:“对不起,我不小心睡着了。”
沈之莲微笑,在她对面坐下。声音柔美:“既然你醒了,我们准备到外面吃晚饭?”
什么?吃晚饭?她飞快地望向窗外,居然天是黑的。不是我是上午睡的吗?只偶睡了那么一小会,怎么到晚上了?
“沈大哥,那你。。。。。。”她都快变成驼鸟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呵呵。。。。。。我中午回来过,看你睡得香,没惊动你,还给你带了午餐,你没动,看来一直睡到现在。”沈之莲觉得在她面前很轻松,很自在,不用伪装,不用客套。
原来沙发跟前的茶几上摆着点心。
“我。。。。。。”明珠不知该说什么了,糗到家了。
“我们现在去吃大餐吧。”沈之莲随意地说道,根本不把这些当回事。还请她去吃大餐!
“可是我。。。。。。”
“什么可是,你是保姆之前还是我的朋友啊,去准备一下,十分钟后我们出发,现在有时间想一想要吃什么,不要帮我省钱哦。”沈之莲堵住了她的话,站起身,拿过西装走出门。
明珠望着他的背影,张了张嘴,终究没说出什么,想说什么他也听不见了,人早已带上门出去了。
哎,这人怕比啊!换作是安梓绍那个混蛋,我不知要掉多少层皮才能赎罪啊!
边摇着头边站起身,一付忧心冲冲地样子,走进洗手间。
沈之莲带她来的是一间有格调的西餐厅,灯光柔和,装饰温馨,不大,但有档次,是他经常来的地方。
所以一看到他,侍者立刻堆满熔化人心地笑容迎接他:“沈先生,欢迎光临。这边请。”
把二人带到他经常坐的那个靠窗的位置。由于西餐厅位处22楼,靠窗的话能俯瞰全景,一边享受美味一边欣赏美景,是非常惬意的事。
二人坐下,侍者立刻递上菜单,明珠征求似的看了看沈之莲,沈之莲示意她放肆点单。
这样啊,那我不客气了。
她看到里面的菜名,两眼放光,天哪,这么多好吃的!然后照菜名(英文、中文)一连点了三道菜。
对面的沈之莲目瞪口呆,她居然老食客一般轻车熟路!
看着明珠吃东西简直就是一种享受,那些名媛、小姐吃的小心翼翼,动一点点食物然后擦擦小嘴,其实两眼放光仍盯着食物,但嘴巴却违心地说吃饱了,最终的目的就是怕发胖。让旁边看着吃的人可怜加可恨,实在不想看到这种虚伪的表现。
而明珠就不同了,她饿了就是饿了,就要吃饱,不管面前坐的是什么人,也不管自己吃相如何,重要的是填饱肚子才是上策。一阵风卷残云,桌上的食物就消失了大半,让面前坐着的人也受感染觉着食欲大开。
沈之莲就是这样子,此刻坐在明珠面前,心下安然地望着她专心致致地清扫战场,觉得什么吃在她嘴里都是香甜可口的,自己居然也觉得饿着,不自觉地吃完了本应吃不完的盘中食物。
这种极自然的事在某人眼中居然是一种享受!
安梓绍又恢复到以前的阴冷残暴,动不动就骂人,不管是家里的保姆还是公司的职员,稍不顺心就摔东西,令海诺胆战心惊地过每天的日子。
这主子的脾气怎么又变坏了,好像有段时间不坏了,嗯——,是那段有明珠在的日子,虽然仍冷着一张脸,但看得出来是故意假装的,那时的日子好怀念啊,轻松惬意,不用看主子的脸色。
哎——,海诺手撑着头回望办公室里烦躁不安的安梓绍,除了哀叹,还是无语。
林希被他踢出局了。
他找林希质问的时候,林希满脸的委屈和不满,眼泪汪汪地望着他,说:“是你自己答应要辞退她的啊,要不然我怎么敢动你的人呢?”
他回想起那时,确实林希在那个时间段打过一个电话,他正好和沈之莲在打高尔夫,正轮到他挥球,他极不耐烦地冲着电话里罗里八索说着的林希吼了一句:“什么事你自己做主好了,不要来烦我。”其实他什么也没听清,也不知道是什么事,然后就将生杀大权移交给了林希,然后就肃杀了他的明珠。
可以想象,当时在现场的明珠听到这个电话时是多么的伤心绝望,这个电话在她看来表明了他同意林希的意见她是个小偷,是个手脚不干净地女人,绝不可能留在这个家里,一定要被赶出去。
然后,自然而然,明珠被赶出去了,心碎神伤。
现在,只要一想起这个画面,他就悔恨万千,恼怒地想杀人。恨自己,更恨林希。
虽然把林希从他的视线踢出局了,他没有感到轻松,因为,那个丑八怪从他的视线消失了,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心底经常会莫名的酸痛,眼睛也会经常望着某处而失神。
有空闲的时候,他仍会开着车在街上乱逛,四处张望,希望会看到那个让他讨厌但骨子里却又无比想念的丑八怪,希望象在海南一样,在街上,突然看到那个冲他跑过来的熟悉身影,可是,这不是海南,再也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跑过来,有的只是过往的人群,和一阵看热闹的风而已。
这段时间的心不在焉影响到了他的工作,安佩伦露出严重的不满,甚至亲自下到他办公室,看到儿子焉不拉几的样子好不心疼,儿子这个样子是前所未有过的,从来没有表现的如此颓废,她问东问西,想方设法,拐弯抹角地企图从他口中挖出点什么,安梓绍只是重重地叹口气,不耐烦地挥挥手,想轰她走。
“是为了女人吧。”安佩伦不愧是女中强人,阅人无数,她美目一沉,道。
安梓绍一手抚在额间,一手玩转着钢笔,被她这句话吓得笔险些掉落。
安佩伦如何精明的女人,她只要一看安梓绍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的*不离十。
“你有喜欢的女人了。”她突然道出了石破天惊的一句话。
这下安梓绍险些从椅子上摔到地上,喜欢?不可能,怎么可能——,切,我安大少什么人,我喜欢的女人还没出现?至少现在还没有。
“儿子,先别急着辩解,至少,有喜欢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坏事,干嘛要狡辩呢?”安佩伦似笑非笑地盯着安梓绍。
干什么妈,你难道会读心术吗,干嘛我想什么你都知道了。
“别乱说好不好,还没有我安梓绍喜欢的女人出现呢。”安梓绍大感委屈,因为真的还没有喜欢的女人出现嘛。
安佩伦真惊讶于儿子的厚脸皮,摆明了他有喜欢的女人了,怎么死都不肯承认,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儿子,如果你告诉妈是哪个女人惹到你了,妈会给你想办法的哦。”安佩伦换了一种方式想套出狼来。
“没用的,你不要来这一套。就算你想一千个一万个方法也没用的。”安梓绍消极地回答。说的也是,想出办法有什么用呢,明珠走了,天下那么大,去哪里找,她就犹如一滴水落到大海,你能分清谁是海水谁是水滴吗。
挖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安佩伦心有不甘地走了。她其实是想安梓绍有喜欢的人的,至少,他不会是花心大少了,至少他开始长大成熟了。
对明珠,真的是。。。。。。喜欢吗?还是歉疚?
林希来找过安梓绍好多次,在公司门口堵截他,使出浑身解数,仍不能打动他,哪怕一个细微的眼神里掠过她都没有,她很伤心,自己真的只是他逢场作戏中的一个吗,难道不能有一点点进步吗?
难道赶走一个保姆,就令他那么大发雷霆吗?何况这是个丑八怪,要是个美女她还好想,可偏偏是输在这个丑陋的女人手里,她高傲的心怎么能受得了,所以,明宇就受了罪,充当了她的出气筒。
在家里只要休息,她也在家,明宇就愁眉不展,耳边是摔东摔西的东西碎裂声,或者是对保姆的强烈不满的斥责声,或者是对他偶尔不得已出现在她面前影响她心情的冷嘲热讽。。。。。。
很多时候,明宇躲在自己那个小房间里,耳朵塞上耳机,把歌声调至最大,企图掩盖外面刺耳地嘈杂声。。。。。。
偶尔,林荣恒会下楼来数落两句,但力度绝对不够,在明宇看来,那只是无关痛痒的两句话,只会招来林希更加任性、强横的撒娇和取闹。
哎,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偶尔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混蛋,王八蛋,你有什么了不起。。。。。。”
“为什么你这样对我,我这么喜欢你。。。。。。”
“等着看吧,我一定要把你弄到手,一定。。。。。。”
这些都是对着满脸黑线的明宇恶狠狠地放下的话,令明宇两腿直抖索,怎么听怎么象黑道上的话啊。。。。。。
怎么这些话一定要把我当靶子射过来呢,我冤不冤啊!
冤也要受着,这是林荣恒劝慰他的话,哎,她心情不好,让她发泄一下吧。
发泄。。。。。。一下?这是一下?
好吧,看在老板的面子上,我忍一忍吧,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吧。
哎,明珠,除了你之外,这天下的女孩子都不是女孩子,是狼狗。
让沈之莲哭笑不得的是,明珠,还真不是当保姆的料。
擦地收拾房间还可以,真要她做一顿饭出来,还真有点那个。。。。。。
因为,每天早上,出现在沈之莲面前的,是一碗西红柿鸡蛋面,中午或晚上,是西红柿炒鸡蛋。。。。。。其他菜呢,绝对会让你丧失了食欲,这是沈之莲得出的结论。
不过,他没有任何不满的想法,相反,他觉得很温馨,在这个家里,至少,有一男一女的家,每天回家有盏灯在等待他,虽然,这个不是女朋友,但是,仍是有那么一种期待,让他觉得很安心,很舒服。
偶尔,他有空闲的时候亲自下厨,做几样精致的菜肴,明珠就在旁边打下手,然后看着一样一样的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上桌拍手大笑,充满了偶像般的崇拜。。。。。。
整个画面温馨、煸情。。。。。。
她,不象是个保姆,而象他的。。。。。。女朋友,不是女朋友的。。。。。。女朋友。
他很久没有出去参加闲暇时的活动了,特别是晚上。
他喜欢窝在家里,在书房里静静地看书,然后明珠悄悄推门进来,在他面前放上一杯咖啡,或者一杯牛奶,然后送上一个甜甜地笑脸,然后才转身,关上门。。。。。。
他越发留恋这种生活。。。。。。
难道,家里有个保姆,会让自己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地改变?
得去问问其他人,看他们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触。。。。。。
有一天,安梓绍打电话给他,约他出去喝酒。安梓绍很少打电话给他,都是他打过去的。电话里安梓绍声音很疲惫,心事很重,他皱了皱眉,还是答应了。
出去的时候他再三交待明珠关好门窗,不要乱开门,以防坏人。明珠点头如捣蒜,嗯嗯,我会的。
其实这个小区保安系统是一流的,保安也是特别负责的,昼夜巡逻,有什么风吹草动都是如临大敌的。这里的住户,还没有发生过任何涉及安全的问题。
这段时间,明珠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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