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时分,明宛如带着明宇二人终于到达表姐家,表姐已经给她们在离自己家不远处租好一套房子。由于这里是一般居民区,房子很紧俏,但房价还算便宜,虽然是平民区,还算是热闹的,只是夜幕降临以后,巷子里就没有什么人走了,只有昏黄的路灯静静地伫立着。
表姐已经叫人把房子打扫干净,三人只需把车上的物品搬进去就可以了。

歇下来,四人围着窄窄的客厅坐在有些陈旧的沙发上,大家舒了一口气。厨房里,表姐帮着明宛如在沏茶,她忍不住好奇,问出了心中的疑问:“那个人是谁?明宇的媳妇吗?”

明宛如笑了笑:“之前我说过出了一些事故不能及时赶来吧?就是因为她。总之,三言两语一下子说不清。以后有时间我再慢慢说给你听。现在呢,就当她是我的女儿。”

表姐睁大了眼睛,难以相信这些事情。

客厅里,大家喝着茶,旅途的劳累被家的安顿带来的喜悦所代替。全身心的放心,让大家都觉惬意舒适。

“好了,你们赶了一天的路都累了,我先回去了。你们早点休息。明天,我带你们到处走走。”表姐起身告辞。

送走表姐,明宛如三人又坐了会,把做梦似的心情平静下来,才各自回房休息。

一夜深眠,香甜地睡到大天光。

表姐来敲门大家都才醒。速度惊人似的快,三人马上就准备好出门了。

明宇心中的大都市,终于踩在脚下了,站在城市中央,他的内心激情飞扬。

这城市有太多的壮观、恢宏的建筑,高耸林立的摩天大楼里进进出出的职场精英、超豪华的大卖场里一转眼稍不注意就会迷路、古老的有纪念意义的旅游圣地花团紧簇,风景烂漫、公路上车流如织,豪华名车随处可见。

逛到脚酸腿软,几人倒在广场的长椅上不想再动了。

广场的名字叫诺地广场,刻在一块奇形怪状的大石头上,镶成红色的字。广场上有硕大的喷泉池,层层叠叠,水从顶端喷泄而下,到了最低端四处飞散。不远处有三三两两的花丛和绿色灌木丛,随处可见在广场上消遣的人群,还有一群与人共存的白鸽,在地上啄着食物,偶尔飞一下,又落下来,栖息在人的脚边,也不害怕,形成动物与人共享的画面。

明宛如捶着走酸了的腿,连连叹气:“老了,现在才觉得我老了。”

明珠由于伤后体虚还没恢复好,现在已是面色惨白,大汗淋漓,倒在椅上喘着粗气。

明宇是男子汉,他倒一点事都没有,这一切对他来说充满了新鲜和刺激。他跑去买了几瓶水,回来仍迈着轻快的步子。

看到明珠如此吃力,他急忙掏出手帕替她擦汗,递给她水喝。

表姐暗暗看在眼里,脸上似笑非笑。

“明珠身体不好,应该好好补一补。我认识一位老中医,开几付中药调理调理。”表姐出主意说。

“好啊。姨妈,你明天带妈妈去吧,顺便给妈妈也开几付药补补身体。”明宇搭话。

明宛如嘴上不肯,但心里却有一股暖流淌过,美滋滋的。

“明宇说的是。反正这段时间还没有找到工作,不如就在家好好调理身体,等我帮你联系好了,你就能好好工作啊。”表姐说,她又望向明宇:“明宇呢,你姨夫给你约好了,暂时先帮几家酒店送货,虽然有点辛苦,但薪水还可以的。姨夫明天就带你去。”

“表姐,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们这一家子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明宛如对表姐的热心表示感激。

“哎呀都是亲戚,我在这里举目无亲,现在你们来了,我们能相互走动、相互依靠,我很高兴啊。”表姐心直口快,性格豪爽。

明宇很快就被录用给几家酒店送货,不跑长途,也算不上特别辛苦,他已经很满意了。在表姐的执意下,明宛如给自己和明珠开了几付中药补身体,果然是有名的中医,几付药吃完,自己感觉身体强壮了许多,明珠惨白的脸上开始浮现淡淡的红晕,身体开始慢慢好转。明宛如给她又开了几付药,感觉大不相同,明珠已经恢复到她的常态了,气色好转变得红润。空闲的时候她跟着明宛如学厨艺,她对厨房的一切事务全都不懂甚至是连菜都不认识令明宛如汗颜,她看见明宛如拿着葱说妈你为什么拿着草?看见南瓜花说妈你为什么把花也采摘吃了?那燃气灶和电饭褒就更加不会用了。

明宛如耐着性子手把手教她认菜,洗菜,还好,算她聪明,一学就会,会是会了,但总是混淆,葱说成是蒜,白菜和青菜放在一起就难以分清了,到这程度,对明宛如来说已经很不错了,知道有这些菜的存在了。

林希和安梓绍的关系一天天亲密,几乎每天都会和他出去吃饭或者酒巴,也经常带她到自己单独的别墅,和朋友一起聊天、品酒,但从不留她过夜,觉得安梓绍对她的感情是若即若离。她私下从佣人那里打听到,安梓绍虽然身边女人不断,但从未带女人回家过夜。这让林希进一步增添了自信心,尽可能在他身边施展她的妩媚,隐藏自己娇蛮任性的脾气,让安梓绍喜欢上自己。

安梓绍没有和母亲安佩伦一起住,自己单独一个人住在这豪华的别墅,经常与朋友一起在家里开派对,自由自在,毫于约束。他的性格,是无法被束缚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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