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的价值
一些装腔作势崇拜王菲一般崇拜摇滚的蠢货,一些披着“摇滚”外衣标榜异类和酷极的伪摇滚者,已经把“摇滚”炒作得像垃圾一样到处飘浮着污浊的白沫。摇滚像“内衣时尚”也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时尚之一。其实,真正的摇滚与崔健无关,与每一个尽人皆知的摇滚乐手和乐队无关。他们是地下的,永远拒绝崇拜。正是这种拒绝才使摇滚的存在成为价值。

一旦一个乐队遇到蜂涌的人群围追堵截欢呼嘶喊什么的,这个乐队就再也不能带给人们什么了,它几乎失去了存在的全部意义,任何一个让人崇拜的乐队都是最厚颜无耻的希特勒。摇滚只是在*的宣泄里保持的零度叙述——什么是人,什么才叫追求。

(二)是药三分毒

没有一种摇滚是聒噪而颓废的,这正如药的发现与发明是为了人类的健康。药的负作用只有凭借免疫力才得以抵抗与化解。

摇滚出现在无处不喧嚣的城市里,旨在以毒攻毒:用最肮脏丑陋摇滚的外表和逆耳的音乐告诉人们,我们正是生活在一个这样的空间,我们竟然如此这般地“活”在这里。摇滚展示的正是它的哭泣的痛恨的对象。是药三分毒。除非百毒不侵,除非心智健全,仅为宣泄的无病乱投医者还是尽早退烧为好。摇滚的本质是一种声音,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呕吐大便的抽水马桶。

(三)画蛋练功的艺术

后现代主义吊在“艺术”之树上自救。什么人只要剃个光头裸奔一个来回就可以以“艺术”(“先锋艺术”)自居。孰不知“艺术”旨在画蛋练功的朝朝夕夕才能达到的内心与世界最终的和谐。

崔健回过头去从古典音乐一个乐章一个乐章扎扎实实地重新翻起,任何行为艺术者唯有奔向死亡。摇滚用极端不和谐的外衣锤刺世界,为了在刺耳中引导内心的和谐——一个正直的人追求他喜欢的东西的心跳,像黑夜里的触目惊心,又像呼吸一样沉实平稳,起伏不容丝毫浮躁。

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寻找光明。”摇滚是黑夜里的孤独,孤独者的勇气;摇滚是药,必含三分之毒;摇滚是一个修道的过程。迷乱的鼓点里,只有并且最终只剩下一双拒绝祟拜的勇敢的黑眼睛,才能发现“乌鸦的男低音”究竟在那儿倾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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