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虎手掌托着下巴,胳膊肘撑在课桌上,懒洋洋的望着窗外青葱的草坪,怔怔出神。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一整个上午,因为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整个世界就穿越了,就连自己都变得不再是自己。

李小虎其实不是李小虎,虽然他前世也叫李小虎,但此李小虎非彼李小虎。

不错,现在这个李小虎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穿越者的灵魂。

这个灵魂穿越之前只是个混吃等死的末流网络写手,每个月守着千把块钱的稿费,整天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写出一本神书,一家伙火到大河西,赚得盆满钵满。

对于穿越这种事,身为一个末流网络写手,自然并不陌生,但他却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轮到他来做猪脚。

李小虎其实不想做猪脚,因为他前世还有父母亲人,不是谁都能坦然面对永远失去亲人的痛苦。

万幸的是,李小虎前世并非独生子,他还有个弟弟,家里父母以后不至于无人赡养。

“虎子,亨哥在叫你呢……”

李小虎正在神飞天外,他的同桌忽然在桌子底下轻踹了他一脚。

“啊?哦……”李小虎茫然看了同桌一眼,才醒悟过来自己的处境,他已经不是靠着一台破烂电脑打天下的末流网络写手,而是个坐在教室里的高三学生。

“李小虎,”讲台上传来一阵疾言厉色的训斥“从我上课起,你的眼睛就一直望着窗户外头,既然你这么喜欢看外面的景色,那就干脆出去看个够……”

李小虎再次茫然的转过视线,讲台上,数学课老师铁青着脸——他就是传说中的亨哥,手指往教室门口一指:“出去……”

全班同学讶然,赶李小虎出教室?貌似就算是班主任,都从来没有这么干过,今天数学老师哪儿来的这么大的脾气?

更让全班同学惊讶的是,李小虎面无表情的站起来,就那么直愣愣的走出了教室。

同学们为什么会这么惊讶?

因为李小虎从来不是这么好脾气,他就像头老虎一样暴躁,他也真的像老虎一样能打,花园高中还没有谁惹得起这头老虎。

就连代课的老师,都轻易不愿意往死里得罪李小虎……教书育人也犯不着冒生命危险,惹毛了李小虎这个楞子,被他暴打一顿,实在是划不着。就算事后把人开除,面子也丢尽了。

老师们对付李小虎的办法,通常都是不闻不问,把他当空气处理,反正这家伙报考的是艺术类学校,不会拉低班里的升学率——其实花园高中在全市四十多所高中里,已经是垫底的,再拉低也不会低到哪儿去。

像这样把李小虎赶出教室的情形,自从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个呆霸王的脾气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

李小虎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茫然站立片刻,便向着记忆中操场的方向走去。

经过其他班的时候,听着教室里传来的阵阵读书声,和代课老师们抑扬顿挫讲解习题的声音,李小虎忽然有种时空错乱的莫名感觉。

原本是个大学毕业好几年的大龄光棍青年,却忽然又回到高中时代,身处的还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李小虎没有一点穿越后当猪脚的雄心壮志,他只感到无比的彷徨和茫然。

操场上一群少年正在啪啪啪的拍着篮球,尽情挥洒着青春的活力。高中生课程很紧,每天的课程都是排得密不透风。每周只有一节的体育课,同学们可以放松一下紧绷的脑子。

李小虎四仰八叉的躺在篮球场旁边的草坪上,感受着冬天的寒意,眼望湛蓝无云的天空,忽然间不可遏制的想起了前世的亲人。

人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可惜李小虎领悟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弥补的机会了。

“嘭……”

李小虎只觉得脑袋一闷,耳边听到几声惊呼,侧过头看去,一只篮球正从他脑袋边上蹦跶弹开。

“对不起,你没事吧?咦,你是李小虎……”

‘李小虎’这三个字一出口,追着篮球过来的几个少年,顿时齐齐来了个急刹车,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李小虎挺身坐起来,不知所谓的笑了笑。看来自己附身的这个家伙,还真是凶名远播啊,一个名字就能把人吓呆掉……这样的威风,对于前世弱爆了的他来说,可是种难得的新奇体验。

翻身爬起来,李小虎三两步追上还在蹦跶的篮球,随手拍了拍。他前世是个极品宅男,从未打过篮球,此时却感觉篮球好像长在了手掌上,如臂使指,运球异常轻松。

这当然不是穿越附带的赠品,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本就是个运动健将,篮球技术虽然有些粗糙,但凭借过人的体能和天赋,在花园高中的篮球场上,可以说是独孤求败,打遍校园无敌手。

李小虎无视了几个怯懦着不敢过来的少年,不紧不慢的拍打着篮球,走入球场,快到篮筐下的时候,他陡然加速、跃起。

匡……

一个力灌千钧的大扣篮,篮板激烈摇晃着,让人怀疑整个篮筐是不是都被他这一下给砸碎了。

李小虎身高只有一米七七,却能够做出如此威猛的大灌篮,身体素质之好,让旁观的少年们羡慕不已。

“哇!好帅……”

花痴少女们惊喜的尖叫起来,在高中可不常见到这样的场面。

不过此时倒是没有哪个少女围过来。以前的李小虎简直是个夯货,从来都不怜香惜玉。他一根筋儿喜欢的,只有花园高中的校花林月,对于其他的女生向来都是横眉以对,常常让热情的少女下不来台,是个生人勿近的呆霸王。

不远处的体育课老师,也是两眼一亮,旋即又摇了摇头,大名鼎鼎的李小虎,体育老师也不是第一天见到,知道这个好苗子不可能招进校篮球队。

李小虎怔怔的看着双手,心中忽然想起前世李连杰主演的电影《太极张三丰》,大坏蛋天宝霸气十足的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又想起《英雄本色》之中,小马哥说:“我就是神!神也是人,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就是神……”

可是,人真的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吗?

若真的能,那我无缘无故被丢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又该如何去反抗命运的安排?

李小虎忽然又想,为什么要反抗?不管是不是命运的安排,自己总是照着自己的真性情活了这一遭,又何必去管什么虚无缥缈的命运?

既来之则安之,想得再多也回不去了,不如好好考虑一下人生大计。

老子今天真是太文青了,居然去考虑什么命运齿轮这样玄幻的命题,李小虎暗骂自己有病。

纠结了一个上午,这时候忽然念头通达,李小虎不知所谓的冲着篮球场边上的花痴少女们挥挥手,引起一连串尖叫,施施然向着食堂走去——上午最后一节课马上就要结束,还是先到食堂去打饭,填饱肚子是正经。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往常下课之后,全校学生都是一窝蜂的涌到食堂,人山人海。但现在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整个食堂只有李小虎一个人,静悄悄的。

食堂大厨看来也认识李小虎,给的饭菜分量倍儿足。

其实李小虎的家就在中海市,骑自行车到花园高中,只要十几分钟的时间。不过高中课程紧,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所以就算是很多走读生,中午也一般都是在学校食堂吃饭,顺便还可以节省点时间出来,美美的睡个午觉。

当然,李小虎今天肯定没有什么心情睡午觉,他一边狼吞虎咽的扒拉饭菜,一边从记忆中慢慢了解这个世界,思考着人生大计。

李小虎前世的日历已经翻到了2013年,传说中的世界末日都已经平安度过,但是这个世界却才刚过1997年元旦,马上寒假就要来临。

虽然时间倒回了十几年,但想要利用重生者的先知先觉,在商场或者官场兴风作浪,却完全不可能。

因为这个世界与李小虎前世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很多人和事都变得面目全非,似乎是某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不小心扇了一下翅膀,把李小虎前世所熟知的那些名人、大事,全都给一家伙扇没了。

没了先知先觉的优势,难道又要重复前世末流网络写手的命运?

这当然不是李小虎想要的,他翻看着身体的记忆,却忽然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所附身的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脑袋有点缺根弦儿,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型代表人物。但不可思议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竟然精通多种乐器,甚至还曾经写过几首不着调的歌曲……当然,这几首歌都很烂。

说起来,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其实并不热爱音乐,只不过他有个哥哥,呃,李小虎的哥哥不一定就叫李小龙,事实上他哥哥叫李小山——李小山的老爹叫李正山。李小虎只是个计划外的产品,名字不太好往下排,再排下去得变成李土丘了。

哥哥李小山的理想是做大明星,以后能赚钱养家糊口。以前的李小虎懵懵懂懂的,只是因为非常崇拜哥哥,所以也就跟着老哥学音乐,打算追随老哥的脚步。

现在李小虎虽然换了个人,但所掌握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却一点没丢。所以此时李小虎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哥们儿要当大明星了,他前世听了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好歌,这个世界里可全都没有。

但李小虎的第二个念头却是……我不要做明星。

李小虎的虚荣心其实也暴强,只不过他却没有兴趣把自己扒光了,放到大庭广众之下,让人去研究他身上有几根毫毛。

在李小虎的印象当中,明星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表面风光,其实没有一点**。

若是有可能,李小虎更愿意像前世一样,做个写手——当然,是畅销书写手,而不是前世那样的扑街末流网络写手。

只是很可惜,文采这种东西,不是穿越就能变好的,即使李小虎前世看过无数经典的小说,他也无法原封不动的还原过来。

真要让他动笔去写,再好的故事,都有可能被他写成扑街货。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小虎脸色忽然变得诡异起来,因为他刚刚才发现,原来穿越真的是有猪脚大礼包附赠的——他的脑袋居然里多出了一台电脑,只心念一动,马上就有无数经典的小说列出来,堆满了整个电脑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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