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天上掉下个林伯
洗髓功,是静儿师尊——仙云宗主多年研究心得。他老人家深恶工业污染环境,害的他种植多年的灵草品阶下降!辛苦炼出来的丹药,效用减低不说,杂质还多得吓人,怎么给他宝贝徒弟服用?于是,博学多才、通贯古今的仙云宗主,创造出了这种于修为境界无用,但可以提纯体质、功力的“洗髓功”。

效果嘛,比什么“洗髓丹”“换骨丹”好多了,而且安全无毒副作用!每天练习,排毒又养颜,打造完美身体。话说静儿为何服用罗家那颗三百年的人参,忽然间容光焕发?不就是攒足了灵气练了几遍“洗髓功”了么!

严谦等三人,究竟是有大福气的,能学得此功法。而且随着时间推移,等他们到达地灵、羽灵、风灵的时候,才真正发现此功法的玄妙处——不挑等级、资质、年龄,对每个人都有效果,不下于当世第一等的奇功啊!

但此时,他们什么也没有想,只是慌不择路的寻到一处山泉,冲洗身上难以忍受的污垢。一整块的柠檬味“舒肤佳”捣鼓完了,头发丝到指甲盖都清洗干净了,这才神清气爽的松了口气,彼此看光溜溜的身体,呵呵直笑。

三人中,徐鹏程的变化是最明显的。他原就是“小白脸”,五官精致,俊美翩翩。此刻,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阳光下自己手臂肌肤的纹理,居然隐隐透着一股晕光,如同婴儿般白腻细滑,哪像是男人的皮肤!而且浑身轻快舒畅,甩掉了几十斤多余的负重似地。

方少华的变化不太明显,黯黑的皮肤就算淡了点,也看不出来。只双眸之中的神光熠熠生辉,令其平凡的五官生动多了。

严谦的变化在内部,他的修为倒退了。

丹田的六十八个气结,居然退成六十——足足减少了八个!凝神内视才发现,气结虽然减少,可更凝实了,精炼得他有比以往更加强大的感觉!细思其中的微妙,不由得冷汗淋淋,原来他过度求快,暗地里不知埋下了多少隐患!若不是学了这门功法,排除了体内垃圾,不知道以后爆发起来,会怎么样呢!

……

静儿百无聊赖的摇着一根狗尾巴草,估摸差不多了,才飘然而来。隔着老远,就被徐鹏程炯炯有神的眼睛发现了。

他虽然欣赏自己的“焕然一新”,也迫不及待让人发现这一点,但不是现在!浑身光溜溜的,多尴尬啊?

“喂,非礼勿视,你过来干嘛,不准偷看!”

“偷看?”静儿鄙视着丢了狗尾巴草,右手一抹左手无名指,迅速在衣柜中挑出三件男式衣服,丢在前面的草丛中。“我是怕你们没衣服换,才过来的!你一身排骨,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两粒小红豆么,还藏藏掖掖……”

风儿把碎碎念的抱怨声吹散了,留下方少华跟徐鹏程原地呆愣——原来真实的静儿,是这个样子的……

算不算更了解了呢?

静儿还丢下一条松软的毛巾。擦拭干净后,徐鹏程第一个出来,在三套不伦不类的衣衫中挑来拣去。

靠!就知道她没安好心,居然给他们没人要的,破了洞的裤子?还有这颜色……什么跟什么呀!

徐鹏程黑着脸,一边怒骂一边挑选了勉强能穿的,蓝白横条纹的海魂衫,天蓝色的牛仔裤。其中海魂衫是短袖T恤,一个领口两个袖口,活似一条麻袋开了三个口,让他折磨了小半天,试穿了好几次,才终于穿对了。

气得他又喝骂两声——主人是个弯弯绕绕难理解的,衣服也这样!

严谦呢,生性大方,从不计较吃穿之物。但瞅了一眼“破洞牛仔裤”后,决定他还是穿那套颜色难看的罢!

剩下方少华,没得选了,苦笑连连的把那套“非主流”的彩绘套头衫,跟破洞牛仔裤穿了。

这一穿不要紧,令人大吃一惊!

俗话说的好,人挑衣服,衣服也挑人。如果换了鹏程跟严谦,穿上这套“非主流”一定气质不合,有格格不入感。而少华呢,长相平凡,属于掉进人堆里也挑不出来的,换上这身奇奇怪怪的衣服后,反而有种特别的气质,叫人一看之下就挪不开眼睛。

他们俩当然不知道这是彰显“叛逆”“颓废”的个性衣服,静儿也是懵懂半懂的。调头过来后,见少华居然穿出了前世逛街见到的街头青少年的感觉,喜不自禁,急忙上前给他挂了一条“非主流”的船锚项链,退后看了看,有些不满,随即又从蕴灵戒中拿出一只钛钢耳扣,表面是骷髅头的,要给他带上。

少华吓了一跳,慌忙摆手,“我没耳洞。”

打耳洞,好像是女人吧?

鹏程嗤的一笑,抱胸而立,“没有,可以打个洞啊,看在静儿难得这么殷勤,你好意思拒绝?”

说得少华无言以对,只能收下这粒耳扣。

静儿不在意的笑了笑,又转头看大哥严谦。他穿的是休闲式的迷彩服。独特的颜色,最适合现下的丛林里,衬得他整个人越发冷肃了。而徐鹏程呢……太白,稚气的像个文弱的学生,不说也罢。

休整完毕,四人回到灰熊肆虐过的战场,清理战利品,熊掌、熊胆、熊皮,都是难得之物。静儿不客气的把好东西都收到自己的蕴灵戒中,对此,严谦等人没有异议。

……

傍晚,夕阳如火、晚霞漫天的时候,来自梧桐镇方向,突然传来一道悠远高亢的长鸣。隔着数十几里的距离,依旧听得分明。

徐鹏程手里的烤熊肉掉在地上,吃惊道,

“是罗家的信笛罗家有消息了!”

大家族总有些特别的联系手段。那些忽长忽短,急促高亢的声音,在外人听来漫无目的,可在某些人耳中,却有特别的含义。

竖着耳朵认真听了几分钟后,徐鹏程脸上浮起一层狂喜,手舞足蹈的跳起来,

“是召唤族中子弟归家,大肆庆祝的意思!邱家退让了,哈哈,我们可以回家了!”

这么快就取得全面的胜利?

严谦跟少华面面相觑。

才不到十天,梧桐镇数百年根基的邱家就败了?不……太可能吧?哪怕安子荣那个趋利避害的也加入,二对一,也不可能短短几天内打败邱家啊!

虽然犹疑不信,可此时和罗家站在统一战线,罗家胜利,就代表他们能安枕无忧的回家;罗家若败了,只有远走他乡,心中倒是希望罗家赢的。

四人连夜抄近路回梧桐镇。以前都是在云雾山的外围绕圈子,走走停停,怕静儿冷了,饿了,累了,经过这些天的了解,那些不必要的功夫省了。快马加鞭,终于在第二日的午前赶了回去。

有人在必经之路早已等候多时了。

入山的羊肠小道上,陌生男子身穿天青色茧绸圆领衫子,脚下黑色云头履,虽然年纪不轻了,眼角的皱纹显示他至少过了六十,可面色红润,笑容和蔼亲切,倒也不讨人厌烦。

“老奴见过小少爷!小少爷一路辛苦了。山路崎岖,马车难行,因此老奴独身一人前来,未有代步工具迎接……”

严谦等人摸不着头脑,哪里来的老家人,一上来就打躬作揖的?

当事人徐鹏程左看看,右看看,半天才反应过来,指着自己的鼻子,“老人家,你唤的是我?可我不认识你啊!”

“呵呵”,林伯笑了笑,看鹏程的眼神就像看自家的孩子,关怀、宠溺、期冀、疼爱,语气略带萧索的说,“小少爷自幼不在家中长大,才不认得林伯,等回到家,日子久了自然就认识熟悉了。”

“小少爷还不知道吧,你家中还有亲伯父,亲爷爷在。他们日日思念你却不得见,唉,九少爷终于想通了。这一次林伯就是来接你回家,认祖归宗。”

“……”太震撼了!

原来他那个吃软饭的老爹,家里还有亲戚!徐鹏程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过父亲提起过,还以为老爹就是一孤儿呢!

天上掉下个林伯,非说自己是他家的老仆,徐鹏程呆滞的不知所措,信好还是不信好?还是方少华提醒了一句,“见到徐伯父不就明白了?”急的他朝罗家飞奔而去。

ps:抱歉,更新迟了。今天切菜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切了某索一直是做家务的时候想情节,分心二用,从来没出过错。今天好不好的,居然在切菜的时候溜神了,想的是刀磨得好快哦,不会切到手吧,然后不到一分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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