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多年后重逢,当她再次靠近他、看着他、听他说话,会是怎样的场景?
他的心会以何种方式跳动?思绪是如何起伏?血液会变得多么滚烫、冲动?

他会说些什么?

而她,又将怎么回应?

陆克鹏想过又想,特别是午夜不能成眠、独醒着面对整个世界时,他大脑里总会转着那些事,孵出许许多多的情况和对话,但所有的设想中,从没有一个像现在这样——

他全身虚脱,躺在一张能简单折叠收纳的病床上,右手吊着点滴,身上穿着有五星级饭店图印的睡袍,急诊室外的走道上一直有人来来去去,吵得他太阳穴隐隐作痛,他的喉咙则因太过频繁的呕吐而感到疼痛。

然后,她就坐在病床边。

不知道是他视力模糊,抑或是医院走道的灯光亮度有待加强,她的脸看起来蒙蒙胧胧的,眉心不明所以地轻蹙,眸底的幽光静谧柔软。

又然后,他所有的不舒服因她的出现变得很可以忍受。

「好些了吗?」瑰唇掀动,袁静菱上半身轻倾,长发虽然绑成麻花辫了,仍有几绺没梳紧的青丝垂在腮畔,把她的瓜子脸蛋衬托得秀气却又风流。

怔怔看着她,看得有些忘我,他忘记要眨眼,忘记身体正在大不适中,忘记周遭的吵杂和难闻的消毒水气味,只记得一件事——

「陆天茉那个小鬼……」

「天茉很好,我请星亚先带她去我妈妈那儿了,星亚就是你今天在店里看到的那位孕妇,是『COOLME』的二老板,人很好的。还有,你也晓得我妈妈和明祈叔,他们很好客又喜欢照顾人,你不用担心天茉她——」

「她不是我生的!」

咦?!

袁静菱蓦地顿住,看着他略嫌惨青的奋力掀启,不知是气恼还是悲愤,即便气息不稳,一字字仍挤得好卖力。

「我没结婚,也没有小孩。那小鬼不是我女儿,我还没倒霉到那种地步!她是陆适义和何庆茹那女人生的,不是我的!」

是与他同父异母、年纪相差二十多岁的妹妹?!瞠眸,空气原本如丝般挤进袁静菱的鼻腔和肺里,氧气不太足够了,她突然抽了口气,这才完全回过神来。

「那……那很好啊,有一个年纪好小的妹妹,感觉挺奇妙的吧?」

微微笑,她偷偷调整呼吸,侧开小脸检查着点滴注射的速度,某种热热的情感也一滴滴落在心湖,无声地荡开涟漪。

「天茉年纪虽然小,但感觉很懂事了。你得的是急性病毒性肠胃炎,医生说,应该是吃到不干净的食物,又或者饮用水里有细菌,才会突然呕吐又拉肚子,身体里的水分大量流失,严重脱水到肌肉已开始不自觉抽搐……天茉打电话来店里找我时,语气担心得都快哭了,要我赶快去你们下榻的饭店救人。」

「她怎么有你的电话……」该死!他的胃肠竟然虚过那只小鬼,一根凤梨串和几条青芒果就把他KO了!

「她从『COOLME』离开时,顺手拿了店里的名片。」

接到那通电话,听明白发生什么事后,她先安抚了小女孩,问清楚饭店和房间号码,随即打电话联络饭店柜台,请服务人员先帮忙处理,自己则和星亚赶紧开车过去。幸好当时已过了交通尖峰时间,仅花二十多分钟就到了机场路的饭店。

抵达时,饭店方面安排的救护车已在门口外等待,陆克鹏一脸惨白、瘫死在担架上被医护人员扛出电梯。想也没想地,她就跟着跳上救护车,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谭星亚,请她载小女孩到母亲那里过夜。

就算多年不见,当年「分手」的场面也不太愉快,到底算得上朋友吧?朋友之间本来就该相互帮助,更何况他现在身处国外,而她好歹是「地头蛇」一尾,所以跟着爬上救护车,还一路跟进医院、随侍在侧,这是朋友间的道义。她如此告诉自己。

「你跟天茉很要好啊?」星眸不自觉闪着笑意。

「我们不要好。我和她……不熟。」陆克鹏皱着眉,就算体弱气虚也要快快撇清。「她爸和她妈发神经,一个礼拜前把小孩丢在台湾给保母和佣人照顾,夫妻俩飞到国外二度蜜月。管家说她在家里大吵大闹,问我能不能回山上大宅一趟,我回去了,她就开始巴着我不放,连我过来河内处理事情,她也要跟,很烦人!」

依他以往的脾气,霸道、蛮不讲理、我行我素,如果他当真不爽,懒得理谁,任凭别人好说歹说、千求万求,也休想他会心软回头。要不是挺喜欢那个小女孩,他不会出国还拎着她一块儿。袁静菱幽幽思索,没想戳破他的说词,偏偏她恬淡神情与他急躁的内心形成强烈对比,惹得他先自乱阵脚。

撇撇嘴,陆克鹏哑着声补充说明。「我……我确实是嫌那只小鬼麻烦,吵得要命,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她跟着我『混』,肯定能让她家的老头子气得跳脚,所以我才勉为其难让她跟在身边,连一个月的基本学杂费就要价五万块的数位双语幼稚园,我也要保母打电话过去请假。哼,偏不让她上课!」以努力带坏小鬼为最高原则。

袁静菱微乎其微地挑眉,嗅到浓浓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小女孩家的「老头子」也是他的「老头子」啊!不晓得这几年来,他和自己父亲之间的情况有没有改善?还会如年少时那般的愤恨和易生冲突吗?

她没问,也问不出口,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改变了许多人,当然,他们也逃不开变化,再也回不去许久前的那一段。

「喝水。把嘴巴张开。」打开矿泉水,她把吸管凑近他略干的唇。

陆克鹏听话得不得了,乖乖含住吸管,一方面是口渴了,另一方面则是抵挡不住她近似诱哄的语气。

边喝着,他目光在她温驯的眉眸间穿梭,模糊想着,或许犯「小人」、犯得上吐下泻,还很丢脸地被拾进医院,也不是多糟糕的事。塞翁失马,焉知不是福?她坐在身旁喂他水喝,光为这一点,他愿意再狂吐猛泻下去。

看他不知节制,一直喝个没完,好像她喂多少,他就灌多少似的,袁静菱怕他被水撑得胃胀痛,赶紧把吸管拔出来。

「别一口气喝这么多,等一下再喝。」心里叹气,她用手帕压了压他湿掉的下颚,动作自然且温柔,仿佛与他是知交多年的老朋友,不曾长时间分离。「医院里因为病房不够,你只能躺在走道上吊点滴,医生说得连打两瓶,再看看恢复得怎么样?除了多喝水外,暂时不能进食,免得又刺激了胃部。觉得累就闭起眼睛睡一会儿,我——」

「你回去吧。」他突然说。

「回去……」她表情有几分迷惘,像是不知道回去要干什么?

「我一个人没问题的,你忙一整天,该回去休息了,不要待在这里。我如果感觉好些就会自己出院,但那只小鬼……呃,我是说陆天茉,要请你妈妈帮忙照顾一晚。」

他语气懒懒的,眼尾、眉间与嘴角都有淡淡的细纹,看得出相当疲惫,不知为何却不肯合眼睡觉。

袁静菱抿唇静了几秒,眸光幽静。

「……我留下陪你。」

他嘴角的纹路深了深。「你那时不肯留在我身边,说走就走,现在愿意了?」

病人和医护人员在身旁走动,病童哭闹声、家属促急的询问声、广播声、急诊室内传出的声……无数的杂音构成混乱的空间,而他正用一种相当随兴的调调儿,虚弱地勾着唇,极平静地谈起那一年的事。

当时的「走」,和现在的「留」,两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他们俩都心知肚明,但袁静菱却不想反驳些什么。

这一刻,她再次想起六条通内旧家的小巷,想起他在昏黄路灯下抽烟的模样,想起她提说要跟母亲回越南的那一晚,他狂乱的眼神。

他情绪失控地痛揍那个陌生男人,咆哮、嚎叫、咒骂,一拳重过一拳,俱乐部小姐吓得双腿发软,而她心很痛,痛得泪流满面。

那一次,她没有试图上前阻止,不知谁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她掉着泪、不发一语地看着满头是血的陌生男人被抬进救护车内,看着两名警察把他强压住、铐上手铐,押进警车后座。

都多久以前的旧事了,为何每每想起,她还是心痛得无以复加?

「小菱……」那声低唤从男人苍白的唇间逸出。

她呼吸一紧,记起在梦中听过同样的声音,于是,脸蛋红了、心口热烫,她被他的目光紧紧吸引,喉咙被无形的块垒堵住,不能成声。

陆克鹏再也按捺不住,没有打点滴的那只手忽然覆上她略凉的柔荑,收拢五指握牢。他左胸掀起难以言喻的激荡,气息促热,失而复得的感动让他嗓音更加沙哑。

「那时候……是我不好,一切的错都在我。」

而这一次,他会用尽所有可能的方法,修正一切的错误,然后得到她。

真正的得到。

圣诞节将近,河内这儿走到一个相当舒适的时节,不燥不热,诱惑着人们往户外活动,四处走走逛逛,就只是早晚的温差大了些,得多加一件薄外套。

今天是袁静菱的轮休日,「COOLME」那里交给谭星亚坐镇,她很放心,更何况星亚有她的手机号码,店里如果临时有急事,很容易联络到她。

早上七点刚过,她走出自己的住所。

她住的地方就位在「COOLME」后面的巷内,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建物,前面留着一小块院子,目前已被她摆下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盆栽,八成是「家庭教育」在血液里生根,盆栽里种的东西仍以实用为主,辣椒、罗勒、青葱和韭菜是必种之物,另外还有小西红柿、金桔、秋葵等等。

住的地方和店面是向同一位屋主租用的。

三年前她筹备开店,四处寻找地方,主要是想找一个好店面即可,但屋主当时表明店面后头的两层楼和小院子皆可出租,而且租金便宜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让她认真考虑起独居的生活。

说是「独居」其实不尽然,妈妈和明祈叔住的地方离她才隔几条街而已,坐人力脚踏车十分钟不到,走路二十分钟刚刚好,她还时常过去搭伙,吃免钱饭。只不过搬出来住了,她比较有自己的空间,妈妈和明祈叔也较能享受两人世界,一切都挺好的。

从仅能容两人擦身通过的小巷弄走出来,沿着街道往位在市中心的「还剑湖」走去,时间虽早,外头人车已多,可以看见不少穿越南国服、踩着脚踏车的年轻女孩,及肩长发随风飞扬,柔软布料勾勒出窃窕身形,她们很多都是女大学生,青春又有风情。

三个女学生停在路边的米食小摊买早点,袁静菱喜欢荷叶包饭的香气,也掏钱买了三个。走过湖边,绿荫底下有妇女们在跳韵律舞,几个男人蹲在红砖地上玩着她从来没看懂过的黑白棋,迎面而来的两名妇人瘦小黝黑,戴斗笠、挑着扁担,竹篮里是刚剪下的长茎玫瑰花,颜色缤纷。

她伫足,从篮子里选出十来枝含苞待放的粉玫瑰,正要付钱,有人已抢先一步把纸钞塞进妇人手里,取走包好的花。

「黎大哥?」侧眸,袁静菱讶异地看着自己的房东先生。

黎内森咧嘴露出白牙。「哈罗,小菱!」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就她所知,她这位房东先生在河内市区除租给她的那一处所在之外,还有其它房子,大半时间却喜欢待在北越山区,在那里照顾整大片的花圃。

「我开了整整四个小时的夜车,今早六点多才到家呀!」语气有几分哀怨。

闻言,袁静菱更不明白了,下意识接过对方递来的那把粉玫瑰。「谢谢……」

「不客气。送花给美女是我的荣幸。」

她微笑。「从山上开夜车下来很费精神的,你怎么不好好休息,跑来这里做什么?」

黎内森耸耸肩,大手挺无奈地一摊。「没办法,我有损友来访,他肚子一饿脾气就很差,还会摆脸色给我看,我正设法要找东西填饱他的胃。」而「还剑湖」附近有传统早市,有星巴克、麦当劳等等咖啡店和快餐连锁店,觅食容易啊,总不会要他下厨吧?

「你朋友他人在——啊?」袁静菱小嘴微启。

那高大且熟悉的身影静静出现在黎内森背后,紊乱黑发下的峻脸看起来当真好臭,像被几百个人联手倒会,然后是那两道幽深不可测的目光,看得她几乎说不出话来。

黎内森迅速地左右张望了一下,掉头,终于看到杵在身后的人,白牙跟着闪了闪。「小菱,这位就是我朋友啦!呵呵呵……不知道需不需要小的为两位大德相互介绍兼说明呢?」

「你可以滚回去睡觉了!」陆克鹏沉着浓眉,语气不知在闷个什么劲儿。

「耶?」黎内森用食指指着自己,略嫌夸张地抽搐着嘴角。「你不是要我陪你吃饭吗?我专程开车下山,就只为了跟你吃饭耶!」

「我不跟你吃了。」

干净利落地丢下一句,陆克鹏注视着面前女子此时小心翼翼搂在怀里,用纸张裹着长茎的整把玫瑰花,不由得撇撇嘴,阴晦的眼神别向湖面几秒后,又再度荡回来,与她充满迷惑的眸光相凝,问:「你吃早点了吗?」

「呃……」袁静菱的小脑袋瓜左右缓慢摇动。

「我跟你一起吃。」陆克鹏点点头。

「厚~~」难道就不能三人行,一块儿吃顿早餐吗?黎内森直接翻白眼。果然是兄弟如衣服,女人才是性命,朋友是交来过河拆桥用的!

十五分钟后。

多余的那一位遭到无情对待,早早被赶走了,一男一女此刻对坐在传统早市里、一家专卖河粉的老店铺内。

跟台湾的「度小月」很像,老店铺中的桌椅全是矮桌、矮凳子,女的秀气地侧坐着,把玫瑰花和长长的发辫全搁在弓起的膝上,男的似乎也挺习惯,凳子虽矮,他坐相从来就是大剌刺、随心所欲得很,长腿爱往哪里摆就往哪里伸。

「这家店虽然旧,但东西很好吃的。你想点些什么?」袁静菱问。

「我肚子饿了。」牛头不对马嘴地回了句,瞥到那束粉玫瑰,陆克鹏像跟它有仇似的,蹙眉紧盯着不放。

知道他不经饿,一饿就火冲脑,袁静菱忍不住叹气。

这般的叹息中有着她不解的滋味,微甜、微暖、微微怅惘,仿佛与年少的那段时光有了连结,也不晓得这样的情况是好还是坏。唉

她「专断独权」地点了两人的早餐——

鲜牛肉河粉、四色配菜、老油条、三明治,再来两杯越式咖啡,还有她之前在路边买的荷叶包饭。就不信还喂不饱他!

食物陆续端上,摆了满桌,陆克鹏的视线终于从那把粉玫瑰上头挪开。

他不发一语看着面前丰盛的菜色,跟着抬眼瞅着她,虽没出声,那瞳底闪烁的光辉已显示出他心情正在好转当中。

「都是我喜欢的。」她还记得他的饮食喜好,记得他喜欢分量双倍的配菜,记得他喜欢在河粉里加老油条。陆克鹏脸部的棱角稍稍软化了,接过她递来的免洗筷,埋头专注地吃了起来。

看他吃东西一直是种享受,会兴起某种满足感,觉得面前再平凡不过的庶民料理仿佛变成难得的珍馑般,每一口都让人赞叹。

察觉到她的凝望,陆克鹏把满嘴的食物咽下,拆开一双免洗筷塞进她手里。「你也吃,要是凉掉汤头就不对味了,别一直盯着我。」

她颊面微热,赶紧垂下眼睫,被他碰触到的肌肤兴起麻麻的感觉,让她不禁收紧小手,牢握着筷子。

「我只是想说……要不要提醒你,配菜别吃那么多?那些韭菜、豆芽和九层塔都是生菜,没煮熟的,虽然可以生吃,但你的肚子说不定又受不了了,而且吃太多辣椒也会刺激肠胃……」

「我的肠胃一向强壮,上次是被『小鬼』缠到才会破功。」她是在关心他吧?是吧?是吧?这下子他男性峻脸不只软化,嘴角的笑纹也似有若无地浮现。

那次病毒性肠胃炎被抬进急诊室,吊完两瓶点滴后,他隔天清晨就能下床自己走出医院了。而她没离开,一直陪在他身旁,累了就趴在他病床边小睡。对他来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急性肠胃炎,充满「神圣」的意义,有着一辈子也不可抹杀的功劳。

至于袁静菱,对她而言,那是相当奇特的一夜。

他握住她的小手,整晚都握着不放,她也没想从那只温热大掌中抽离。彼此之间似乎有许多话想说,又不知该从哪里起头,就暂时搁下了。虽无言,心却已震颤不止。

这个男人重新在她的生活中来去,一个多月以来,她见到他的次数变得相当频繁,差不多每隔两、三天他就会出现,等她一块儿吃晚饭,陪她散步,东扯扯、西扯扯,聊一些言不及义的安全话题。他像是变了,又似乎没有,她其实很困惑,弄不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在追求她?

他是在追求她吗?

若是,这全然不像他追女孩子的手法,太过隐伏低调了。毕竟除了在医院那晚,他紧握她小手不放外,就再也没有任何过分亲密的举措。

倘若不是,他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来到她面前,用那种搅得她心思紊乱的眼神注视她、勾引着她?

唉……

压不住心头迷惘,也只能暗暗叹息。

「天茉好吗?她没吵着要跟你来?」知道男人话中的「小鬼」指的是何方神圣,她轻问,舀了口汤喝着,告诉自己别再一直盯着他看。

陆克鹏吞下吸饱汤汁的老油条后,才慢吞吞地低语:「我把她丢回去给她娘了,那小鬼吃得饱、穿得暖,不可能不好。」不好的是他好不好?

都一个多月过去了,他尽可能把台湾的事务丢给合伙的朋友,然后坚决要待在河内管工厂。撑过八年,他准备收网验收,却头疼得不知如何着手才好,只会绕在她身边打转。不行用强,怕她反感;不敢躁进,怕吓到她:不能再大刺刺把「喜欢」和「爱」的字眼挂在嘴边,怕她嗤之以鼻、不肯相信。

他的爱情之路注定辛苦,但再辛苦,也得咬牙撑下去。

袁静菱轻柔又说:「天茉很懂事的,妈妈和明祈叔都很喜欢她,夸她有礼貌又活泼可爱,你如果好好跟她相处,会发现她真的挺可爱的。」

是啦,就他不喜欢那只小鬼,坏人都是他!陆克鹏暗暗磨牙,埋首发泄似地把整碗河粉尽数喀光,汤喝得一滴也不剩,抓起三明治泄恨咬下。

发觉他目光又变得暗晦了些,像是生气了。

为什么?是她管得太多吗?

猜不透他的思绪转折,袁静菱胸口微沈,只淡淡换了个话题。「原来你和黎大哥是好朋友,世界真是小小小啊……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只是酒肉朋友,不小心认识的。」陆克鹏抽出面纸,把桌面的几点汤汁拭掉,答得有点勉强。

没办法,听到「黎大哥」三个字从她口中唤出,他就一整个闷。

然后是那束长茎粉玫瑰……那家伙竟敢当着他的面,买花送她?!根本是存心挑衅!存心的!

他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让袁静菱心中又是一紧,温驯的眉眼蒙上冷凝,抿着唇,小脸显得有些苍白。

陆克鹏很想给自己两拳,外加重踹两脚。

他究竟在干什么啊?

讨好不了她,却一再惹得她伤心难过吗?

他唾弃自己!

他就是蠢、就是笨、就是无可救药!

忍住想扯光一头乱发的冲动,他绷紧下颚,目光直勾勾锁住她,粗声问:「你今天挪得出时间吗?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袁静菱微怔,收敛了笑意的脸容不知为何会透出无辜和怜弱感,她凝望他深目好几秒,还是抵挡不住诱惑地问:「什么地方?」

「你跟我去吗?」男人霸道的本质永远不会消失,他不答反问,只求她一个简单至极的答复。

静菱沈吟片刻,仍是点头了。

下一瞬,她搁在膝头的小手被握住,热气包裹她的柔荑,像那晚在医院时他对她做的。

「走,现在就去!」在桌上放了足够的钱,陆克鹏拉起她,说走就走。

「等等,我的花——啊!」来不及了。袁静菱陡然站起,膝上的花束掉落地面,她想拾起,一只大脚已快她一步,恶狠狠地踩在花朵上,把全踩出汁液。

陆克鹏收回脚,按捺得意地说——

「没关系,我再买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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