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没走过这段路,但看地图,认为一直沿图雷山走麦城一线,然后横穿迷雾荒原可以更快到达精灵森林的幻灵镇。而敏特却对图雷山东麓没什么好感,那里山路难行,迷雾荒原更是可怕,除非是老手,否则很容易在里面迷路,不知不觉是死于有毒的雾气。他曾经走过都没什么把握,更何况还有个亚历克斯?他坚持走天神之刃,虽然远一点,但绝不会迷路,而且进入精灵森林后,能更快见到拉德洛与精灵女王。
亚历克斯反驳道:“时间!时间!我们时间不多了!事实上早在西科时,就不该拐到诺嘉来。如果我们走其顿梅顿那头,说不定现在已经到达迷雾荒原外围了呢!你不是说从那边走只需要**天吗?我们根本没必要拐那么大的弯跑北边去!”
敏特瞪他一眼:“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迷雾荒原上的雾,现在是最浓的时候,一进去,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太阳也看不见。我爷爷都不敢在冬天时穿越荒原,你以为自己是谁?!走北边是有点远,但不会迷路,没走过的人不要嗦!”
亚历克斯一脸忿忿,忽一瞥见地图的角落,眼中一亮,伸手指着伊斯特东北角处:“那就不走荒原,咱们走海路!这里的海湾不是正连着精灵森林的东边吗?!”
敏特瞄了一眼,冷笑道:“的确,那里是连着的,只要你能出得了海,那就去吧,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什么叫回流湾”
亚历克斯哑口无言了。若不是一时心急,他也不会忘了这件事。那个海湾的水流从北向南,十分湍急,船一离岸,走不到十米就会被海浪带回,因此被称为“回流湾”,从没有人能成功从那里出海,而海岸线上大片的珊瑚礁。也是阻止外来侵袭地好屏障,因此那一带虽然是边境,却连一个守军也没有。
亚历克斯低头收好地图,脸上犹有不甘,没好气地朝店员高声道:“热汤还没好吗?!我们已经坐了半小时了!”
此刻他们正坐在一家小酒馆中吃午饭,店里坐了许多客人,都是借着烤火喝上几杯取暖的,吵杂喧闹得很。店员忙得团团转。听到亚历克斯的叫唤,忙道:“马上来了马上来了!”然后才跑到厨房里捣鼓了半天,端出两热汤过来,又送上一盘黑面包,点头哈腰地道歉,“真是对不起,客人,连着几日下雪。材料有些不够了,因此…没有肉汤…”
亚历克斯盯着汤中黑不溜秋的不明茎块。一声不吭。敏特闻了闻,知道那只是本地特产,便朝店员笑笑:“没关系,只要你别多收我们的钱。”
店员一愣,陪笑着搓手,偷偷瞄了瞄店主,一脸为难的样子。
敏特没理会。只是掰开面包泡进汤中。小声对亚历克斯说:“可以吃地。就是样子难看些。”还吃了几口示范给他看。亚历克斯鼓起勇气。尝了小半匙。发现味道还算可以。才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才吃了一点。他发现店员一直站在旁边没走。便皱了皱眉:“还有什么事?”
店员忙上前一步。谄笑道:“两位客人。你们…是从南边来地吧?请问你们知不知道…魔兽地事怎么样了?”他忽地伸头过来:“都杀死了吗?”
周围地人声忽然消失了。人人都转过脸来。盯着他们。等待答案。
亚历克斯稍稍后退了些。眉头皱得更深。敏特便笑着答道:“没有全部杀死。不过已经控制住了。但西边地情形我们并不清楚。上个月我在诺蒙卡时。市面上还算平静。”
店员大大松了口气。其他人也都纷纷议论起来。店内一时又恢复了喧闹。店主拿起一碟点心。从柜台后走出来。对敏特与亚历笑道:“照客人这么说。我们这里就不需要担心魔兽地事了?那真是太好了。现在没有确切地消息。谣言满天飞。我们人人都担心得不得了。”
敏特顿了顿,忍不住提醒他们:“谁也不能说一定是安全的,你们最好小心些。凡是山洞、山谷之类的地方,如果是偏僻的,最好检查一下,看地面上有没有画上魔法阵,那是用来运魔兽地。如果有,立刻离得远远的,然后上报军队或领主。平时准备些弓箭、油和火种之类的东西,魔兽怕火。实在不行,就搬到山上去,当然,要先确定附近没有可疑的地方。”
店主脸上满是感激:“谢谢您了,我会告诉大家的。”周围的人听了,议论得更激烈了,立刻就有人结帐离开,打算将家人搬到附近的山上去。
亚历克斯留意到屋角有一个人不声不响地放下钱走了,临出门时还偷偷看了他们一眼,便皱了皱眉,悄悄拉了拉敏特的袖子:“快点吃,咱们吃完就走。”
“咦?”敏特有些疑惑,顺着他地视线看去,发现那个人走到街角,跟一个骑士打扮的男子说了一会悄悄话,又回头指了指自己和亚历克斯,心中暗叫不好:“他们该不会想对我们不利吧?现在都已经结盟了!”
“我可没说人家会对我们不利。”亚历克斯飞快地掰着面包,“他们只需要多追问几个关于魔兽地问题,我们就要耽搁半天了。你以为所有领主都会关心大陆局势吗?他们会关心自己领地上的事务,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敏特忙埋头吃起来,一吃完,两人就丢下饭钱,不顾店主店员在后面追着大喊,匆匆出门上马出发。跑出几百米远后,刚好看到一个穿着华丽的肥胖中年男子在大队人马围绕下到了小酒馆外。敏特见状吐了吐舌头,朝亚历克斯笑道:“幸好你机灵。不然可真要耽误了。”
亚历克斯冷哼一声,高高抬起了下巴。
继续北行,三天后,他们到达了黑山镇。
这里萧条了许多,集市上的货物无论是数量还是品质,都比当年差了一大截。敏特向路人打听了,才知道这里的领主新起了一个城镇,强行要求附近的富户都迁过去。因此好东西都往那边去了,也吸引了客商转向那边。黑山镇彻底成为穷人的交易所。
敏特叹了口气,想找当年那家炖肉店,却怎么也找不到,只好胡乱吃了点东西,便拉着亚历克斯去卖马。后者吓了一跳:“为什么要卖?!我们还要赶路呢!”
“明天就到雪山脚下了,你难道要骑着马过雪山?”
“不行吗?我的马耐力好得很。”
敏特轻笑:“别说笑话了。那里不能骑马,不然只有死路一条。我们只能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亚历克斯摸着自己地马。轻声问:“不能寄存吗?这马跟我很多年了。”敏特有些犹豫:“在这里?恐怕转身就被人卖掉了。我们反而亏钱。”
亚历克斯不说话,敏特为难地看着他,让步道:“好吧,我找个人帮你养。”他改而只卖掉自己那匹,又从集市上买了许多肉干和酒,还多买了几条毡子,两人去客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便牵着亚历克斯那匹白马向东北方向走。只过了半天就到了曾经借宿过地小村庄。
这里几乎成了荒村,只剩下四五户人家还住着。其他人都迁到外地去了。幸好罗尔还在,敏特只给了五个金币,就说服他帮忙照顾马匹。为了防止他转卖,敏特还威胁道:“如果我们回来时,马被照顾得好好地,我就另付你二十个金币。但如果马没有了,或生病了,受伤了,你就得倒赔我四十个金币!我告诉你。我可不是好糊弄的!我在王宫里当过侍从官。国王陛下都认识我,公爵阁下还是我地好朋友!”
罗尔吞了口口水。差点就指天起誓了:“我一定照顾好,给它吃最好的草料。喝最干净地水,还让它跟我睡在一起。一定!”别说这个陌生人的身份那么吓人了,光是那四十个金币,他就赔不起了。自从儿子一家搬到新城,自己独自留在家乡,一年到头,连一个银币都挣不到。现在只需要帮人看几天马,就有几十个金币进账,他才不会犯傻呢!要知道,现在外头地马价,顶多就是十个金币一匹!
敏特笑了,又多留了一坛酒、一包肉干和一些零钱给他,他更是感激涕零。敏特受不了他的奉承,忙拉着亚历克斯出门。
亚历克斯频频回头,敏特安慰道:“等我们回来,你就能带上它了。别婆婆妈妈的,那个人还没胆子亏待你的马。”
亚历克斯斜了他一眼,一声不吭地往前走。
他们一路走得很快,当夜暮降临时,已经走过了峡谷尽头,到达对面的大雪山了。亚历克斯回头望望来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来到这个地方,口中喃喃地道:“真的是天神之刃啊…”敏特有些好笑:“我说了几天了,你以为我们会走哪里?”
亚历克斯呆呆地回头:“这里是天神之刃啊,天神之刃!你看那些光!那是神迹!”
“嘘!”敏特小心地瞧瞧周围,见雪山没什么动静,才安下心来,瞪了亚历克斯一眼,“小声点儿!在这里不能大声说话,脚步要放轻,你最好多用悬空术!不然要是引发雪崩,就惨了!”亚历克斯忙捂住自己的嘴,脸有些发红,为刚才自己地丢脸表现而惭愧。
两人都穿着厚厚的冬衣,头顶厚毡帽,大围巾将口耳鼻挡得严严实实,眼部还绑上了黑纱带。在敏特的警告下,亚历克斯小心地使用最低限度的浮空术,让自己的脚轻轻踩在雪地上,免得引发积雪的异变,而敏特的轻功也比小时候更加精湛,两人顺利地进入了雪山腹地。在敏特的魔葯帮助下,两人都没有被寒冷地空气冻伤。
天完全黑了下来,两人借助雪光。找到一个背风地地方,支起了帐篷。敏特掏出魔杖对帐篷外部施了几个避风咒,又钻进去朝四个玻璃瓶里装了几团魔法火焰,摆放在四个角落里,帐篷中顿时暖和起来。
他甩出一大叠毛毯,随意靠在其中一堆上,双脚蹬掉长靴,瞥了门口地亚历克斯一眼。便把冷湿的袜子也脱掉了,将脚靠近角落的火焰,叹了一声:“真暖和…”
亚历克斯犹豫地往外瞧,敏特见状便问:“你怎么不进来?”
“不用生火堆吗?野外宿营,应该要生火堆吧?不然会有野兽来的。”
敏特笑道:“这里哪有什么野兽?当年我跟爷爷连帐篷都没有呢,生了火也会被风吹熄掉的,而且要是导致积雪融化,不是更糟糕吗?快进来吧!”
亚历克斯这才进了帐篷。回身将入口封住,又想起一件事:“对了!不生火,我们吃什么?!该不会是冷食吧?”一回头,却看到敏特拿出一个形状古怪的炉子,便问:“这是什么?”
“魔法炉。”敏特取出锅子,钻出帐篷到附近敲了两块干净的冰回来,放入锅中,启动魔法炉。让冰慢慢融化,又渐渐烧开。然后将肉干切成小块放下去,添上盐和调味料,不一会儿,喷香地肉汤就煮好了。
亚历克斯食指大动,忙坐下来帮着舀汤,又见敏特拿出几个白面包,撕开了泡进汤中,便也学着做了。美味的肉汤,松软地面包。吃起来真是无上地美味。他长长吁了口气。越发觉得脚上湿冷难受,犹豫了一下。悄悄蹭着靴子,将它们踢到一边。忍住没脱掉袜子,学着敏特那样将脚伸到角落的火焰处,不一会儿,暖意就从脚底渗入,全身都暖和起来了。
吃完了肉汤和面包,敏特掏出魔杖朝锅碗瓢盘发出个清洁咒,东西就全都干干净净了,然后他又煮起了奶茶。
亚历克斯则研究起了魔法炉地原理。虽然早就听说过,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实物,当年萧家商行代理的魔法炉,只卖了一批二十只,半天不到就断了货,后来商行巨变,不再出售炼金产品了,只听说魔法之都偶尔有出售,但始终没亲眼见过。
还未研究完,敏特就塞了一杯热奶茶进他手中,他愣了愣,笑道:“我地朋友,如果你是女孩子,我一定会向你求婚地。”
敏特愣了愣,脸刷的一下红了,随手一巴掌打过去:“胡说什么?!”
亚历克斯吓了一跳,奶茶溅了小半杯出来:“你干什么呀?我只是开玩笑的!”
敏特咬牙切齿地瞪着他,半响才重重哼了一声,扭头睡下,不理他了。
亚历克斯莫名其妙地摸摸鼻子,小声嘀咕着:“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勇敢率直的男子汉,怎么认识越久,就越来越婆妈,还象女孩子一样小气,又爱耍赖…”
埋怨了几句,见敏特一直没反应,他又觉得自己实在太无聊了,便匆匆喝下奶茶,也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起来,他看到敏特将头脸包得严严实实的,全身衣服厚得不行,忍不住想笑,见对方瞪自己,又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昨晚上敏特只是好意,他却取笑别人,其实是他犯错在先。惭愧之下,他便主动帮着收拾早饭用具和帐篷,一瞥见昨晚喝奶茶的杯子居然还没洗,忙动手清理干净了。
敏特冷眼看着,扯了扯嘴角:“看不出来,你干这些杂活还挺麻利的嘛,如果你是女…”顿了顿,他撇开头没说下去。
亚历克斯不以为忤,笑道:“你以为我是那些贵族大少爷吗?我进梵阿的头一年,可是象其他魔法学徒一样,不但饮食起居都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充当老师地侍从呢!这些活我也是干过的。”
敏特有些意外:“真地假的?”
“当然是真的。”亚历克斯伸出手让他看自己的茧子,“那时候,冬天里我们还要去砍柴呢,手砍!不许用魔法。”
“不会吧?你老师为什么要这么做?”敏特看着那些厚茧,没想到是这么来的。
“为了锻练我们的意志力!其实我跟修士们过的是一样的生活,很简朴,每天早睡早起,除了吃饭、祷告、睡觉和干活,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学习。老师希望我们不要被外来的事物迷惑,那几年里,连肉和酒都不许吃。”
敏特睁大了眼,忽又觉得不信:“少说谎了!你虽然穿着打扮还算朴素,但那是为了隐瞒身份地!我才不相信,生活简朴地人还会往身上撒香水,而且你还挑食!差一点的都不肯吃!”
亚历克斯哂道:“谁挑食了?我只是养成了习惯,不吃不熟悉地东西,怕会产生异味。你知不知道?修士们必须保持身心洁净,不但不能吃有异味的食物,还不能让汗臭味熏着人?我当时一天要洗三次澡,除了牛奶和白面包,什么东西都不敢吃。香水是一定要喷地,而且香味一定要清淡,不然就是对神灵不敬了。”
敏特咋舌不已,心中对亚历克斯起了同情之心:“听起来可真不容易啊。”
亚历克斯却挑挑眉:“还行吧,我适应得挺好。”
敏特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走吧!”
他们一路往东走,小心地翻过一座座雪山,晚上宿在帐篷中,又有聊不完的话,虽然中间夹杂着呕气与嗤笑,但还是和平地相处了下来。终于,他们走完了雪山,脚踏上带着绿意的土地。
亚历克斯不停地转头看敏特:“喂,雪山已经过了,你还把头脸包得那么严实,不难受吗?”
“闭嘴!”敏特嘴里发现含糊的声音,亚历克斯觉得跟他平时的不太象,便起了疑心:“你生病了吗?”
“没有!走路吧,别说了!”敏特继续闷闷地说话,见亚历克斯不再发问,才松了口气。不过想到待会儿他大吃一惊的情形,“他”就觉得有趣。
刚一到达森林边缘,便有十几位骑着银狼的精灵满面冰霜地站列在前方,为首那名精灵冷冷地喝道:“人类!快离开这里!”
亚历克斯有些紧张地吞了吞口水,正要上前说明来意,却看到敏特拉开头巾,露出一头披肩长发,上前几步高兴地叫道:“路西恩!你记得我吗?我是明娜啊!”
亚历克斯瞪大了眼,呆呆地看着那明显是女孩子的友人,脑子里一片空白。
(前几天更得少了,今天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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