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沉沉中李松只觉得自己身处大漠深处,炙热的太阳,滚烫的流沙,毫不客气掠夺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丝水分。(本书由)
他干脆脱下盔甲,平日里保护自己性命的盔甲却成为了他的累赘。整个人死死的禁锢在铁甲之中,暴晒在烈日之下,脚下还是滚烫的黄沙。自己身体里的水分便是这么流逝的。

脱去盔甲后,身子轻松了一节,不再因为盔甲的沉重而举步维艰。身上的燥热也消失了几分。

突然天降甘露,不等他张开口,便又停了。他懊恼的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囊,一滴也没有了。

越来越热,越来越热……

李松干脆扒光自己的衣裳等待着下次甘霖的降落,却不想这样,反而将大量的皮肤暴露在火热的阳光中。

迈着两条虚软的腿,艰难地在沙漠中行走。双足深深的陷在滚烫的沙堆中,每迈出一步,自己都要付出几倍努力。可是他愿意为此付出所有的力气,只为双脚腾出那短暂的清凉时刻。

口舌越来越干,气喘吁吁的他连嘴都不想张开,哪怕这是处帮自己散热的出口,他都不愿意。

沙漠里最怕的不是缺水,而是没有了求生的意志。他不断地提醒着自己,千万不要倒下去,一定要坚持着。远远的,好像有人走过来。李松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早已被烈日夺取的意识恢复清醒。延绥在长城以南,黄河以北,再往西北走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在延绥从军的几年,他没少跟沙漠打交道,人在最饥渴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幻觉。

他没把眼前出现的景象放在心上,继续往前走。那团模糊的人影渐渐地向他靠近。他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那是个双手抱着个酒坛地姑娘。

他贪婪的咽着口水。边军的将领极严,行军讲究“一酒二醋三水”,酒在军营是拿来洗伤口或者是降体温的,若是能喝到酒却要等到战后。如今这酒就成了他解渴的最好东西。

喉结上下鼓动着,口腔也因此分泌了少许吐沫。李松想抬手掐掐自己,好确定,这是不是真的。可是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抬不起来。甚至连握都握不起来,右手臂还隐隐的作痛。

姑娘越走越近,什么都不说就殷勤地踮起脚,吃力地举起酒坛,将酒缓缓的倒向他的口中。

他微微的蹲下身子,好让姑娘顺利地将酒倒入自己的口中。李松现在口干的厉害,心中虽记挂着军令。却也不能把生死置之度外。可是无论如何先解渴再说,等自己回去再跟上司请罪。这酒怎么是咸的?李松感觉有些不对劲,忙闭上嘴,却不想那姑娘继续倒酒,一坛酒水就全部洒在了他身上。

燥热地全身刚沾到酒还有丝凉快,不一会便觉得全身刺痛。好烈的酒啊!沾在身上,为何那么刺痛,感觉全身上下又被放在火上烤。

李松用力的躲闪。可是那坛酒水好像永远都倒不完似的,像四溅的铁水。每一滴都落在他的身上,灼烧着每一寸肌肤。

在又烫又痛中他竟然晕了过去。

好痛。头痛,右肩也痛,身体各个地方都酸疼无比。

李松记忆飘到很久很久以前,那是自己刚投身行伍。边军不同其他军队,搏斗是每个边军士兵都必须掌握的,而且他们所面临的还是生死搏斗。

刚从军那会,每日地搏击都让他难以承受。为了最大的激每个人地潜能;迅提高新兵的战斗力,军训官总是安排老兵同他们搏击。沐浴生死搏杀血腥气息地老兵,带给自己的除了刀剑无情。拳脚无眼。还有的是全身的伤痛。

自己一次次被击倒,又在军训官的吆喝中爬了起来。身形还没站稳又被击倒。军训官不停地要求他们再来、再来……

若是慢些,军训官手中曾浸泡在盐水中的马鞭,带着风声落在的马鞭便会毫不留情地落在他们袒露的肩背上。倒刺勾起他们的肌肤,撕裂地不是他们地血肉,而是他们内心深处残留的温情。

在被击倒数百次之后,军训官仍旧不愿意放过他们,要求每个人再将与自己对练地老兵击倒。只要击倒今天的训练便结束了,而他们也可吃上饱饭。

燃起的希望在贸然中顿时陨落。老兵不会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毫无力气,也不会因为他们一天也就这一餐饱食而手下留情。叫嚣着冲过去的新兵,只在一回合中便被摞倒在地,最多的不过三招,老兵的手正是落在他们致命处,若是此时老兵手中有把剑,他们已是黄泉路上的过客。

他没敢冒然行事,细心的观察着每个老兵的招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终于现了,老兵们在轻易撩倒新兵后,虽然收下并未留情,不过双阳却显得有些轻视他们。他也明白自己同他们的差距有多大,既然武力不能解决,便智取。

将双手背在身后,悄悄地握紧双手,只待出其不意……

可是为何举不起自己的双手,李松挫败的束手就擒,算了,打就打吧。老兵一点情面都不留,抬手迎面一拳。自己立即仰面栽倒,陷入黑暗中。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李大哥便退了烧。先生诊了脉,吩咐道:“只要他醒了,给他喝点水,再把药给他服下。切忌不可让他再烧起来。”

馒头一直紧张的守在一边,她深怕学徒的一丝疏忽造成李松再次烧,她坚决要求自己在旁边守护。

一天而已,李大哥下巴就冒出了青须,衬着苍白的面容,毫无生机的躺在床上,馒头还是能感到他全身散出的气息。

好像他只是休息而已,只要你轻轻呼唤声。他便会爬起来,精神抖擞的站在你面前。

在杜仲为李大哥换药的时候,她看到李大哥孔武有力地身躯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疤痕。

身为大夫的杜仲看着这满身的伤口,无奈地摇摇头,指着几道伤疤,咂嘴道:“再偏移点,人就没命了。”

李大哥想必同闫大哥一样。或者说同所有的军士,都把这满身的伤疤作为对自己战功的一种炫耀。

馒头拿着棉花又沾了些水,湿润着李松地嘴唇,却细心的现,李松的喉结上下移动着,她不由一阵欣喜。

馒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李松,生怕错过一丝动静。可是好像除了喉结动了一下。便再也没有什么动静。

馒头失望的叹了口气,起身为李松把被盖好。裸露在外健壮的胳膊,不像那些庄稼汉,一个个犹如碗口那么粗,可却显得很有力。指节分明的手掌厚实却长满了茧子。

好像有东西碰了自己地大腿,是……

是李松的手。李大哥的手分明要抬起来。馒头一把抓住李松的手,呼唤道:“大哥,大哥。……”

李松的眼皮只是微微的抖动了几下,并没有睁开的迹象。饶是这样。馒头仍兴奋的冲出屋外,请老大夫来看诊。

李松睁开双眼。现自己身处间小屋子里。细细地打量整间屋子,简单地一张床铺,一张小桌子放在床边,连个像样的家具也没有,想来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身边还趴着个女地。莫不是……他警惕的缩着身子,试图借力挺身,却不想全身软弱无力,右肩到胸部却火辣辣地痛。

他低头一看,见是自己右肩到胸口处裹着厚厚一层纱布。仔细回想起来。梦中自己右肩疼痛却是为此。

军服已不在身上。他大惊失色,坏了。自己的官凭及军部书信。“恩!”一激动连带着他右肩的伤口扯的生疼,他不想惊动趴在自己身边的姑娘,却忍不住出低哼声。

“大哥?你醒了?”低哼声到底惊动了那个姑娘,姑娘忙按住他的身子,温和的道,“大哥,你渴不渴?我给你倒水?”

也不等他说话,便起身倒了杯水,微微凉了凉。轻手轻脚的抬高李松的头,小心翼翼地喂了些水与他。

李松艰难地就着姑娘地手喝干了一碗水,清凉甘甜地水滋润着干涸的喉管,犹如久旱地土地,迎来水流灌溉,一点一点的渗透在干涸的土壤。

“多谢!”李松轻轻额向服侍自己的姑娘道谢,在她的帮助下,重新躺下。平躺后的李松这才看清服侍自己喝水的姑娘是馒头。

“小妹子……?”李松不敢确定,试探着叫着。眼前的少女,跟小妹子长得很像。他有点不肯相信自己的双眼。他清楚得记得自己昏迷前是在清源县驿站换得马匹,清源离远定县还有好几百里的路,小妹子怎么会出现在这?小妹子不是回家了么?

见李松还能认出自己,馒头欢心的点头微笑:“大哥……”她想自己贸然的叫李松为大哥,有些鲁莽。涨红了脸,低下头绞着衣带,良久才抬起头,“李大哥,你……”

果然是她,大概是人长开的缘故,她比两年前长得好些了。听她叫自己大哥,又改了过来,面上还有一丝懊恼,想是鲁莽叫自己大哥,怕自己说。他轻轻地笑道:“小妹子,叫大哥没事……”

嗓子干的太厉害了,他一说话便觉得难受,勉强说了句话,示意馒头再喂自己喝些水。

又喂了杯水,馒头伸手探了探李松的额头,温度正好。低下头缓声道:“大哥,我去请先生来,你先躺躺。”

李松默然应许了。虽说人是清醒的,不过身子很是疲软,自己好像很久没有这么舒服的躺着了。他有些眷念松软的床铺,贪念这少有的安宁,至少不是每日骑马戍边。

门“吱呀”一声推开来,李松迅收回自己的心神,警惕地望着推开的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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