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回老家进个部门,一生局限于此。
估计也能过得不差,但绝对称不上精彩。能把兴趣爱好当成职业,真的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这几年成绩的确不如以前了,又顶着白金的名头,难免招人嫉妒,只要发书,就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账号跳出来说怪话,我毕竟年纪也大了,删了评论也就懒得理会了,放在以前肯定要骂出来……
12号、也就是五天前,收到起点送的生日蛋糕,当时颇为感慨,过完整个生日,就四十岁了,网文整整写了十八年了!
当初年会,我也是妥妥的正太,如今人家都说“我是看你书长大的”。
这本书准备了四五个月,只是废掉的稿子,大约就有四十万字。为何适合现在的读者口味,换更快的故事节奏,增加更多的爽点,改变行文句式的习惯,等等。甚至让我前所未有的患得患失,有时候也想似乎不必如此,我已不再年轻,网文江湖代有新人出,咱也拼不动了。
直到今天下午,我才忽然明白了:很多人都会开玩笑似地说“男人至死是少年”,但实际上就是这样,十八年的时间有的是疲惫、痛苦甚至是厌倦的时刻,但不管这些年我多了什么样的其他爱好,我最喜欢的仍旧是看小说。
这么多年不知道看了多少本,但是找到一本合胃口的书,仍旧会忍不住想要通宵看完,总是到了凌晨四五点,强迫自己结束:不行啊,明天还得码字呢。
我对于网文的热爱,仍旧如当年在校园里,忽然一拍脑袋觉得“我也能写”那时候一样。
所以我仍旧想要书写有趣的故事,想要让更多人看到这个故事,喜欢这个故事。
想要去塑造独特的角色,希望多年以后,大家可能已经记不起故事的脉络、却仍旧对某个人物的某个行为、某句话记忆犹新。
我是因为热爱进入这一行的,也是因为热爱让我一路坚持了下来,而且我觉得我还会因为这种热爱一直走下去,我就是喜欢看书,喜欢写书,每天把追更的书看完,心情都会好很多,要是看到某个龟速作者忽然爆了三四更,就会开心诶呦一声:今儿个难得啊!
要是哪个更新一直很稳定的家伙,突然跳票了,就总觉得这一天呐,亏了!
中午十二点上架,咱也诶呦难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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