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起床时精神抖擞。
早饭秦卿亲自下厨,摊了几张鸡蛋饼,小葱蘸酱,两个人美美地吃了一顿。
沈醉自去工作,秦卿准备去学校自习,就开着车去看唐一。
唐一昨天发烧,不过今天已经好了,只是胃溃疡是慢性病,总要慢慢调理才好。相比于西药,还是中药方子更妥当些。
秦卿细细地用砂锅煎了一碗变异的六君子汤,加了半钱人参,又加了两分甘草,少少地添用了一点儿灵液,也不敢多加,怕药效太过,唐一的身体承受不住。
唐一其实已经被秦卿给调理的面色红润,肉都多长了两斤,只是这小子耍赖,窝在床上不肯起,又赶上秦卿心情好,也乐意来‘伺候’他。
“你们时候办喜酒?我得给你们买点儿礼物吧,要只是沈醉到罢了,可咱们家卿卿结婚,我无论如何也得表示表示”
唐一笑眯眯地吃苹果,按说他胃不好,不该吃那么多水果,伤脾胃。可他没有胃口,饭食不进,又是个倔强的,有时候还会不管不顾的性子,秦卿也只能由着他把水果档正餐。
这会儿闻言,秦卿便忍不住瞪他只要你到时能活蹦乱跳地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别出幺蛾子,就是万幸”
现在政审过了,介绍信拿到手,就差去民政局领证儿,只是秦卿还没正式见过沈醉的爸妈,又赶上过年,沈醉依旧请不下假来,两个人就商量着年后再去,反正都到了现在,也不差那么一天两天的。
熬好药,秦卿盛碗里捧出来给唐一喝。
看着黑乎乎地中药汤子,唐一一闻就反胃,眉头紧皱,勉勉强强地接过,憋住气,灌下肚,然后赶紧抓住只苹果吞了好几口压一压嘴里的涩味。
“我要喝鸡汤。”
啃完苹果,唐一还是觉得嘴里苦得难受,趁机要求更好的待遇,扯着秦卿的衣袖不撒手,一副不答应就哭的表情。
秦卿顿时哭笑不得,一把把他的胳膊扒拉下来,摇头道样子,难不成你比苗苗还小,当年苗苗三岁打针输液喝药,就比你让人省心。”
“……有关系,你不是刚好炖了鸡汤?”
唐一笑眯眯地眯着眼道,早晨来的那会儿,卿卿拎着只老母鸡进了厨房,以前总说她厨艺不佳,结果要结婚的果然不一样,连手艺都长进的厉害——鸡汤的浓香四溢,招惹得隔壁龙老头都在阳台上探头探脑,他当时正不舒服,有点儿发烧,胃口也不好,没想到要喝,这会儿却有些饿。
“我炖给沈醉的,你想喝,我再给你做。”
秦卿摸了摸唐一的额头,烧退了,就去厨房端了碗浓稠的白粥,又给他加了两颗咸鸭蛋,白粥出锅不到二十分钟,温度刚刚好,不冷不热,咸鸭蛋是周眉腌好,送来给秦卿的,周眉的手艺一向不,鸭蛋黄儿又香又油,咸度正合适。她和沈醉都爱吃。
白粥煮得不,切开的鸭蛋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唐一看了看,也就不在挑剔,乖乖喝下。
今天天气挺好,冬日里难得的艳阳高照。
吃完饭,趁着晌午暖和,秦卿就打开窗户,给唐一披了件外衣,扶着他在窗户边上坐一坐。
秦卿就打开电视看新闻,最近南方降温,她想着要是又有雪灾之类的发生,大概大川哥他们带的新兵会派支援……
就静默了这么几分钟,唐一就趴在窗户上不肯抬头。
“昨天她给我打了个,说她决定听她妈**劝说,要结婚了。不给我请帖,也不用我去参加婚礼,只是想说一声而已,省得我去了双方都不自在。”
秦卿支棱起耳朵来,她,唐一说的是那个魏小薇,又娇又媚,还很泼辣的一个小女孩儿,有一双完美无瑕的长腿。
“她说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一点儿也没有即将做新娘子的喜悦。也不像我印象里泼辣活泼,看不顺眼直接动手的那个小姑娘……”
“她说,她的未婚夫是华大的经济学硕士,在国外读的博士,高大英俊,有房有车,拿了美国的绿卡,还打算带她一起出国。”
“嗯。”秦卿点头,“典型的成功人士。”最近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海龟嘛。
唐一苦笑小薇说,那个男人很好,可和她没办法交流,那个男人喜欢在她面前自称美国公民,说美国这也好,那也好,没有一点儿不好……他喜欢在她面前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说中国太过后,不说别的,连民主都没有,留在国内根本毫无前途,他们这些上流社会的精英,要想出人头地,要想活得精彩,就是得出国……”
“小薇说,她想和他谈谈,想说她不愿意离开部队,她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军人,虽然只是个文艺兵,但到底是实现了人生的追求。那个男人根本完全不能理解,在他眼里,军队就是个政治工具,在部队里哪能实现人生价值,哪里又值得留恋……”
唐一的眼眶发红,秦卿也不好受。
和一个完全无法理解的人结婚,是魏小薇选的。就算有恶果,她也只能承担。
“卿卿,那样的男人,没有信仰,没有国家概念,不知忠诚为何物……那样的人,真的懂得叫爱吗不跳字。
秦卿也不,若是当年她没有被刘队捡回家,没有加入羽林,没有这十年的军事生涯,也许,她最后也会成长成一个和那个男人一样的人,做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社会精英,也许,就可以理解那样的人心里的想法了。可是,她从一开始,选择的就是另外一条道路,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
唐一很伤感,秦卿想,不唐一后悔了没有,如果他早一点儿告诉魏小薇,的出身,而不是总吊儿郎当的,也许……
可惜,这世间永远不会有‘也许’。
好在都是洒脱人,就算伤感,也只有一瞬间而已。秦卿纵容他喝了两杯白酒,便醺然欲醉。
于是,秦卿关上窗户,给唐一喂了两口清茶醒酒,安顿他在床上躺下,给他盖好被子,端一杯凉开水搁在床头柜上,就开车去学校自习。
因为过两天便是元旦,整个大学校园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节日的喜庆。红绸招展,彩灯闪烁,道路两旁各系的广告牌都支了起来。
偶尔有吹拉弹唱的声音在学校上空回响。
现在这些大学生们,多才多艺的不少呢,唱歌跳舞,讲笑话,说相声,变魔术,每一次晚会,总能办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秦卿觉得有趣,傍晚,从图书馆出来,就一个人随走随看,在街边小摊上买了两串烤玉米,要了一罐啤酒。
大学城附近的步行街美食挺多的,秦卿看着木炭烤肉的摊子,还有旁边的肉夹馍的摊子,忽然就想给沈醉打个。
她一向想到就行动,从来不会迟疑。
那头儿,沈醉正在办公室看文件,一摸,是卿卿的号码,眼睛里便染了几分暖色。
“今天晚上回家吃饭,我煮了鸡汤。”
“好。”
“再买一些烤肉和肉夹馍吃好不好,大学城附近的还算地道呢。”
“行。”
就这么两句话,沈醉身上的疲惫就仿佛略略消散了些,柔和了眉眼间的棱角。
秦卿去买烤肉,鲜嫩的烤肉吃进嘴里,很香,她却觉得说烤肉,还是容大妈烤的最好,别人的都不行。又掰了一块儿肉夹馍吃,肚子里暖暖的。
一块儿馒头刚下肚,前面的烧烤摊忽然哐当一声,倒了,阴暗的灯光下,七八个人,影影绰绰,刀光,棍影,伴随着呻吟呼痛的声响,随风传来……
“停手,你们干,警察”
一个坐在大排档那儿吃羊肉串的小伙子忽然站起身,大喊道。
周围的小商贩们四散逃跑,一挡住通路,秦卿皱眉,刚站起身,就听见一声惨叫,抬头,那个警察已经蜷缩着身体倒了下去。
她心里一惊,飞快地穿过人群,向前冲,后面烤肉摊的小老板吓得脸色煞白姑娘,你别,这些小混混们狠着呢……”
秦卿冲,先三下两下把这一群人都放翻,斜眼瞟了一眼,见年纪都很小,有几个看着跟高中生似的,这会儿也顾不上他们,先扯了这帮人的裤腰带,随手栓一块儿,才扑看倒在地上的小警察。
秦卿扶着他的脑袋让他躺平,就看到左胸上一刀血口,很深,血像喷出来似的,转眼就把雪白的毛衣染红了一片。
那个年轻的小警察,脸色铁青,嘴唇上也毫无血色,额头上全是虚汗。
秦卿给他把了把脉,一摸口袋,都没有,这才想起来今天去唐一那儿的时候,把随身一直带着的银针都搁在特事局宿舍了。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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