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父子天性
这天,小狼人正在狼洞前面训练,忽地闻到了王海亮跟带娣身上的味道。

远远过来一个大个子,小狼人犹豫了一下,大个子的味道非常熟悉,跟自己身上的味道十分相似。

他犹豫了一下,野狼的机敏跟凶狠立刻激起了他的斗志。

狼的领地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胆敢侵入自己的领地,小狼必然会跟他以死相拼。

王海亮瞅了瞅眼前这个既不像狼也不像人的怪物,眉头立刻皱紧了。

“嗷嗷,嗷——!”小狼张牙舞爪,一个劲地嘶嚎。

他想不到眼前的大个子这么厉害,不但没有怕他,反而会给他一脚。

他感到了胆怯,也感到了恐慌,但是却没有逃走。

王海亮没有怕,反而苦苦一笑,他立刻判断出,眼前的东西绝对不是狼,分明就是个孩子。

他听说过关于狼孩的传说。

所谓的狼孩,说白了就是在襁褓里被野狼叼上山的婴儿。

如果将他叼走的是一头母狼,而那条母狼刚好死去孩子,立刻就会母性大发,把孩子当做小狼那样养大。

长大以后,这东西就是狼孩了,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一条狼。

从前,大梁山不断被野狼骚扰,被野狼叼走的孩子也不计其数,但大多数都被吃掉了。

那眼前的狼孩究竟是谁家的孩子?不会是我那天捡来的弃婴吧?

王海亮仔细瞅了瞅,越看越像。

还真是,这狼孩子跟自己的样子有几分相像。

当初,孩子被抱回来的时候,大家都说他跟海亮的样子像,很多人都以为是王海亮跟山外的女人胡搞,生出来的孽种,被他抱回了家。

因为这个,玉珠好几天都不理他。

尽管海亮竭力辩白,说自己没有找过其他女人,可玉珠还是不相信。

因为这孩子跟海亮的样子太像了,那眼睛,那嘴巴,那鼻子,还有那一身骨骼的比例,分明就是一个缩小了的王海亮。

王海亮叫苦不迭,所以那时候孩子被野狼叼走,他没有感到十分难过,反而有点庆幸。

今天,再一次跟这孩子相见,他完全变了一个人,浑身都是亮光闪闪的黄毛,样子狰狞,眼神恐怖,嘴巴里竟然有两个尖尖的犬牙。

那犬牙便于撕裂猎物的皮肉,跟刀子一样。看样子,它同样是吃生肉嗜毛饮血长大,为了适应环境,生理发生了改变。

大自然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让他在大梁山上活了下来,四岁多的样子,已经像六七岁儿童的个子。

他可以直立,可以嚎叫,扑击的速度之迅猛,身体之灵巧,让王海亮咋舌。

本来海亮想杀死他的,但现在他立刻改变了主意,打算活擒了。

无论这是谁家的孩子,都不能杀,他是人,不是狼,一定要把他便成人。

王海亮松开了抓着匕首的右手,微微一笑,定了一下神。

他首先将带娣护在了身后,用雄伟的身躯挡住了狼孩的视线,不想他伤害身后的女人。

然后海亮微微弯下了腰,双臂伸展,做出了扑杀的姿势,冲着狼勾了勾手指头。

这种挑衅的举动立刻激起了狼孩的愤怒,他的眼睛腾地变得血红。第二次攻击瞬间即到。

狼孩这一次扑击用的是自己的嘴巴,撕咬的是海亮的腿,因为他的个子没有海亮高,身板没有海亮庞大,够不到他的喉咙,只能在他的腿上咬一口。

一口就足以解馋,也足以将对手击倒。

王海亮不慌不忙,轻点右腿,一下子闪过,狼孩的一击扑空了,身体跟他擦身而过。

海亮的身后就是带娣,如果被这小狼绕到背后,那受伤的就是带娣。

海亮才没有那么傻,右手快如闪电,直接抓向了狼孩的后腿。

他的动作太快了,身子也高大,小狼的身躯跟他不成比例,力量也不成比例。

只一下,他就抓住了小狼孩的脚,生生将他拉了回来。

按照海亮平时的脾气,立刻会举过头顶,将野狼砸在石块上,砸得四分五裂。

但今天他没有这么做,而是一脚踏在了狼孩的前胸上,让他动弹不得。

然后他开始寻找绳子,打算将这东西捆绑起来,拉回家去,祛除他一身的狼性,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

那知道海亮失算了,这东西的灵巧程度完全出乎了他的想象,就在海亮将他踏在地上,准备找绳子的时候。

忽然,这东西光身子一扭,跟摸了油一样,滑不溜秋,生生从海亮的脚下溜走了。

与此同时,身子一扭,吭哧就是一口,一口叼在了海亮的脚丫子上。

王海亮吓一跳,抬腿又是一脚,这一脚正中狼孩的后背。

狼孩叽里咕噜滚出去老远,爬起来以后,知道面前的大个子不好惹,撒腿就跑。

猛地抓住一根树藤,在半空中一荡,嗖地滑出去七八米远,三荡两荡窜出三四十米远的距离,消失在树林里不见了。

王海亮抬起脚看了看,他的一只鞋子被咬破了,狼孩撕裂了他的鞋面,差点咬断他的脚拇指。

海亮浑身出了一层冷汗,感到非常后怕。

这小东西哪儿学来的本事?怎么这么灵巧?

这是他还小,如果再过个三五年,一旦身体发育成熟,大梁山的狼王绝打不过他。

这时候,海亮就已经意识到,有天大梁山的狼王江山易主,再次拼斗,狼王的位置非眼前的狼孩子莫属。

带娣也吓了一条,赶紧蹲下关心地问道:“海亮哥,你怎么样?”

海亮摇摇头说:“没事,就是鞋子破了。”

“被他咬坏没有?俺瞅瞅。”女孩子赶紧抓住了海亮的脚。

海亮微微一笑:“没事,可惜,让他跑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厉害,竟然不怕你。”

海亮说:“他就是我四年前抱回来的那个孩子,被野狼叼走了,想不到还活着,竟然成为了狼孩。”

“啊?狼孩?那孩子他竟然没死?”

海亮说:“是,他的确没有死,不知道为什么,我刚才会手下留情,而且他的眼神,让我感到可爱,也感到亲切。”

“可爱?亲切?你竟然觉得那狼孩亲切?”

海亮点点头,的确,刚才他不忍心下手,那孩子的眼光好像一面镜子,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十年以后,当王海亮再次跟这狼孩相遇,才知道今天心软的原因……他就是自己跟二丫的儿子。

这是父子天性,他产生了那种天生的父爱。

好在有惊无险,海亮说:“没事了,咱们走。”

再次穿过前面那片树林的时候,海亮加了小心,野狼他不怕,就是担心碰到这狼孩子。

这小子太凶猛了,看的出他非常有智慧,有头脑,聪明无比。

树林是两个小时以后穿过去的,再往前又是山坡了。

那山坡显得十分荒凉,没有一颗大树,但是下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茅草。

低矮的草丛里藏不住狼身,也藏不住大型的食肉动物,海亮这才虚口气。

大梁山是两天以后走出去的,中途没有遇到任何危险。

再说这条路海亮已经走过不下几十次了,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他们是三天以后来到Z市的,也是三天以后来到了大梁县办公楼的。

在办公楼里,他再一次找到了李秘书。

现在的李秘书高升了,已经不再是乡里的秘书,而是成为了县委的一个干事。

干事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海亮不知道,所谓的干事……估计就是干事情。

海亮拉着带娣走进了李秘书的办公室,他跟李秘书是老相识了。

李秘书正在办公桌前忙活,一眼看到海亮,心里又惊又喜:“海亮,你怎么来了?”

王海亮也不客气,拉着带娣的手直接闯了进去。

进去以后,他将带娣按在了沙发上,然后端起李秘书桌上的茶杯,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然后擦擦嘴巴,又为带娣倒了一杯水。这才一屁股坐在李秘书的对面。

李秘书是非常喜欢海亮的,这小子不但能干,够朋友,讲义气,一身的医术绝技,而且幽默,为朋友两肋插刀。

海亮说:“李哥,我又来麻烦你了。”

李秘书说:“你小子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话说,有屁放,这次不会又是要钱吧?听说已经有经销商为你们修路注资了。”

海亮说:“瞧你那小气劲儿,好像老子来就是为了找你要钱似得,没事我就不能找你聊聊天啊?”

李秘书停下了手里的活儿,拿出两根烟,一根甩给海亮,一根夹在了自己的嘴巴上,说道:“你小子就是夜猫子进宅,没事不来,你整天修路,忙得放屁都没功夫,还有功夫找我聊天,是朋友就赶紧说,不说我就走了。”

海亮呵呵一笑,道:“不是我找你有事,是带娣,我们大梁山缺少老师,我想找你跟文教局说说,给我们大梁山安排一个老师过来。”

带娣的手里端着水,女孩子已经忘记了一身的疲惫,赶紧道:“是啊,李哥,我们这次来,就是要找你帮忙,给我们大梁山安排个老师,当然,两个就更好了。我跟玉珠姐姐两个人教了一百五十个学生,真的有点力不从心了。”

李秘书是认识带娣的。

曾几何时,他也对带娣产生过幻想。

但是他知道,带娣喜欢的是王海亮,上次去大梁山考察,他就看出来了。

朋友妻不可欺,虽然带娣没有嫁给海亮做媳妇,可早晚是他的女人。

李秘书说:“带娣妹妹,我知道你们大梁山的老师不容易,可教育局的事儿,不归我管啊。这事儿你们应该直接到文教局反应情况。”

王海亮一瞪眼:“我认识教育局的人,可教育局的人不认识我,李哥,你见多识广,有很多朋友,跟教育局的人一定熟悉,你跟他们说说,无论如何也要安排一个老师到大梁山。

最好是个男老师,玉珠跟带娣都是女孩子,根本管不住山里的那些野孩子。”

“这个……?”李秘书犹豫了一下:“安排老师,不是不可能,可你们大梁山那么远,那么穷,穷乡僻壤的,饭都吃不饱,擦屁股纸也没有,听说你们那儿的山民擦屁股,都用土坷垃。

刚刚毕业的师范生,谁乐意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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