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出现在你范围的十米之内并有不友好的异常行为的,我会视为挑衅,会尽一切力量给予最严厉的打击和报复。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说话不算——”可能他以为我是责备他,所以继续解释。
我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了,不必说了。可是以后有这种事,你也要提前告诉我。我在我们这一区人送外号神经侠女,我想我们以后可以当现代版神雕侠侣,一起去揍人多好,虽然金庸先生的书中,我最讨厌这一部。但是,你不放心我,我同样也不放心你呀。”

他微笑,“这么孩子气的事,以后不会发生了。其实我倒希望现在是可以以武犯禁的古代,这样我可以直接宰了他,然后我们就隐居了。”

“嗯,占山为王,回头收留所有被人类伤害的动物。”我也微笑,心却为他做出这种不符合他身份的行为而柔软,“这个不会破相的。”我转移话题,轻抚着他鼻侧的小伤痕。

“袁定这娘娘腔抓的。”他无所谓的耸耸肩,“所以他的下巴以后要用钢钉来固定了。”

我吓了一跳,“小野伸二呢?”

“他的肋骨和锁骨会出点问题。”他很平静,像是说别人的事。

“干什么那么狠?”“我的原则是:打,就要照死里打,否则就别打。要让他们一次就给我牢牢记着,我在我们订婚那晚说的话是当真的。”他又亲了我一下,“而且我保证你身边不会再出这种类似的事了,等以后他们的公司彻底垮了,他们也再没机会作怪。这些日子。你如果发现身边有人跟随保护,不必惊讶。”

他要请保镖了吗?好吧,我不会为了什么所谓的自由和**而让他为难和不安地。我忍。我也相信这一切都是暂时的。而他回来的这么晚,想必一整天都在忙碌,要安排工作、要跑到俱乐部揍人、要弄成正当防卫的样子,还要安排保护我安全的事,然后再工作。

“你会在意我破相吗?”他忽然问。

我连想也没想就摇头。

没错,开始被林泽秀吸引,千方百计跑到来是因为他长得帅。完全是我梦中情人的样子。而林泽丰也长得很帅。虽然与他弟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但外形仍然非常吸引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开始被外貌迷惑也正常,但当彼此了解,深深相爱,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像我,并不是最美,他不是也很爱我吗?还为了我去和人动架。

“那假如昨天我师父晚来一步,我真的被毁容了,你还会要我吗?”我问。

“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他回答地斩钉截铁。

“我是说假如。”想到这种可能性。我心里还真有点忐忑和后怕,“假如我被毁容,假如没办法用现代医术来整容恢复,你要怎么办呢?会不会像《笑傲江湖》中地令狐冲那样,把自己地眼睛弄瞎了,那样我的容貌就没有关系了。还是会——抛弃我?其实这种情况我可以理解,毕竟整天对着扭曲的脸。任谁也会受不了。或者女人可以,但男人是视觉动物——你看,有《美女怀野兽》的童话,可没有《美男与恐龙》对不对?”

说到这儿,我也不禁伤感。

据说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爱情产生于一种叫做后叶催产素的东西,还有多巴胺、苯乙胺等神经化学物质。但这种物质不能长期施放。一旦停止,爱情也会停止。那时。假如我还是个被毁容的女人,他还会这样爱我吗?

我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看到这条科学信息的时候,我很绝望。尽管林泽丰对我说,他对我的爱像火山喷发,就算不再喷火,内心中也永远翻滚着炽热的岩浆,可我仍然会觉得,其实也许我不值得。想想我有什么突出的优点吗?似乎没有。

他定定望着我,似乎在思考,又似乎有点恼火,好半天,他才很认真、很严肃、用像是开会后做出决议地口吻,一字一句、不容置疑的说,“首先,我不会允许你的假如出现。其次,假如真的出现,我不会弄瞎自己,因为我要睁大眼睛报复,让每一个伤害你的人都付出他们想象不到的惨痛代价,让他们后悔曾经出生在这个世上。然后我会带你到一个没人住的小岛上去生活,因为没有对比,也就没有美丑。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消灭岛上所以可以照出人像地东西。不要怀疑,我现在就有一个岛,在南太平洋上。第三,美男与恐龙也是可以上演的,只要体型上差距不要太大,因为那样,我没办法抱你。”

他说得那样一本正经,我差点笑出来,但心却感动得无力跳动,一个字也说不出,只回望他。

可是他居然还没有说完,有点生气的道,“最后,这种问题非常无聊,我怀疑你是要用另一种方法引诱我,你是想让我心疼,不得不说你很成功。”最喜欢他用这种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情话,因为认真,所以超性感的,让人恨不得立即扑过去,推倒、撕衣服,后面省去万千字。

“还有什么问题?”他皱紧眉头问我。

“我只是想知道——”我终于开口,“如果我不漂亮了,你还会不会爱我?”

“你现在也没多漂亮,顶多是中上之姿。”诚实有时候是很恶劣的,他现在就很恶劣,不过他后面说的话却让我血管里地血都变成了缓缓流动地蜂蜜,血糖指数绝对超高,甜到了每一个毛孔里去。

“可是我爱你,非常爱。”他抚着我的脸,拇指在我嘴唇上来回轻柔地摩挲,一个简单的动作,却显示出那样无尽的缠绵之意,“只要你的心不变,就算你丑成小狗一样,我也会继续爱的。”

“小狗一点也不丑,所有的小狗都很可爱。”我不服气的辩驳,不过鉴于他讨厌狗,他这样说也没什么不对。他肯这样比喻,已经很了不起了。

就小狗是丑还是可爱的问题,他同样没和我辩论,只道,“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世上有爱情这种东西,我认为所谓爱就是条件,所谓婚姻就是利益,我还对你说过,有钱男人不需要爱情。可是当我向你第二次求婚,你说要嫁给秀时,那一瞬间我就相信爱情了,因为我强烈的感觉到绝不能失去你。奇怪吗?你说要嫁给别人,我才真正相信爱情的存在,之前的种种动心,我都错过了答案。”

“你本身就很奇怪,所以做点奇怪的事是正常的。”我心甜得要糖中毒了,可嘴里却娇嗔着,“但如果我真的是小狗,你也可以爱我吗?”

“只要是你,就可以。”他说得简短,却是给我的山盟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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