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江毛毛走到旁边给了她一个含义十分丰富的眼神之后,江薇就忍不住想要笑了。
“好啊,刚好, 我觉得我和毛毛的照片并不多,可以多拍几张留念。”
陆凌霄听到电话那边江薇的声音中带着笑意就知道这女人肯定知道哈尔那蠢狗子干的蠢事了。但是,算了, 自己养的狗, 跪着也要养完。
而且, 哈尔这三天已经为它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它被陆凌霄逼着看完了一部电锯惊魂。然后怂成了一条死狗。
拍遗照什么的,呵呵,他还没到要死的时候呢!他还能至少再活五十年!
于是在三天后,十二月四号这一天,陆凌霄和江薇一起约好去附近的森林公园登山。顺便拍照。
而在十一月底的时候, 不论是大黑的《我的奇幻男友》还是哈尔的《暗夜守护者第四季》都已经杀青。两条狗子都已经过了拍戏的隐, 所以哪怕之后还有导演或编剧拿着剧本找上陆凌霄想要让他的狗子们演戏的时候, 陆总就拒绝了。
哈尔和大黑也拒绝了。前者是因为没有它喜欢的剧本,除了装疯,就是卖傻,它已经是一个脱离了低级卖蠢的狗了,这种有辱智商的戏它才不接。而后者,觉得演戏本身就很蠢。它可以做更多事情, 比如像黑风学习一些更厉害的扑咬击杀技能。
杜宾犬英雄的事情对大黑的触动有些大, 这家伙最近几天都在思考如何变得更厉害一点, 好能够在关键的时候保护它家霄霄,哪怕陆凌霄表示他自己战斗力强悍并且养了很多保镖绝对不会有危险也没什么卵用。
反正,最近这两天陆总心情都挺复杂的。
而且吧,更复杂的是,《暗夜守护者第四季》虽然拍的晚了点儿,却已经在十二月一号开播了。
一经播出哈尔就受到了大众的欢迎,因为现在只播出了四集,哈尔表演的还是那个傻白甜喜欢啃桌子腿儿的哈士奇,所以网络评论一边倒都是“讨论哈士奇如何拆家”的画风,大家都在说哈尔十分可爱,是哈士奇本哈了。
然而,在今天晚上,哈尔就会第一次显露出它“暗夜守护者”的隐藏身份,想来,是能够惊掉一群人的下巴的吧。
做好了明天登山的准备,陆凌霄难得轻松的和自家的狗子们一起看电视。
因为是哈尔主演的电视剧,哪怕全家都没有看电视剧的习惯,大黑、泰三以及陆凌霄都表示了支持。
电视剧已经播到那个神秘的虐待杀手开始对人下手了。他长期的虐杀癖好已经不能再用猫狗来满足,在今天晚上,打扮得衣冠楚楚的他,准备寻找一个自愿上钩的女人带回家。
在剧中下班晚的女白领觉得这是一场艳遇、而看电视的观众门心惊这场阴谋在心里尖叫着这家伙就要动手了你赶紧跑的时候,突然一个无比帅气的黑影从小路的那头一跃而出,狠狠地扑向了那个即将动手的男人。男人用那个女白领当作挡箭牌,甚至在无法逃跑的时候直接推到了女白领,这才找到了机会逃离。而女白领全程懵逼,到了这个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条狗突然出来破坏了她的艳遇。
要知道,刚刚那个男人长得可是非常帅气的啊。
这时候,陆凌霄开启了电视弹幕功能。
发现所有的人都在大吼着“卧槽哈士奇居然能这么帅!!?”或者“刚刚我竟然被一只哈士奇帅到了!这不科学!”
“发现这个女人的智商还不如一条狗!!”“她竟然还好意思在心里吐槽哈士奇!要是没有这条狗她今天晚上就会成为那家伙的盘中餐了!!”
哈尔满意的看着电视里那些称赞它的留言,而后对说那个女白领的话十分赞同。而后剧情就接着发展到那个男人主动追求女白领,并且一直在跟女白领说哈士奇的坏话。十分不巧的,哈士奇就是女白领的同事,也就是女主养的狗。
于是,大家就一边看着女白领对女主角说昨天晚上你的狗突然出现想要咬人,一边听女主角坚定的否决:不可能我家哈士奇每天除了啃椅子腿儿什么都不会,更别说它会主动扑出去咬人了。它比泰迪都怂!
然后女白领不相信,女主角就领着女白领回家,直接在家里给她上演了一番“哈士奇怼不过泰迪”的活生生的一幕。
女白领一脸懵。
哈士奇在两人看不到的地方特别恰当的翻了个白眼。
【哈哈哈哈!我的老天!这白眼简直拍的恰到好处啊!!差点就信了,这是真的狗演的啊!】
【这特技相当不错。哈哈哈,而且演技也爆棚啊!就跟咱们男主角一样,平日里我就是个呆萌的程序员啊。夜里转个身就是超人了哈哈哈。】
【两个人被一条狗耍的团团转。心疼女主。她不知道自己养了一条什么样的狗。】
【不过这狗的演技是真的好啊,据说冯导和乔编剧都说了是神选角呢。】
哈尔心满意足的看完了两集观众们吹它的演技。陆凌霄莫名同情电视里面的那个女主,不过后来又觉得不知道才是一种幸福啊。想他自从知道了自家狗子们的特殊之处,他那平静的生活就像是一头哈士奇一样随着风儿狂奔再也不见踪影了。
好不容易看完了电视剧,陆凌霄接到了自家亲老子的电话。他看着手机号码足足犹豫了三分钟思考要不要接听这个电话。
但是五分钟过去了,电话依然在不依不饶的响着,陆凌霄翻了个和电视剧里哈尔差不多的白眼,免提接通了电话。
“又有什么事?”
“儿子,我觉得你似乎对我的电话存有敌意和不耐烦。”
陆凌霄斩钉截铁:“还好。没到敌意的地步。”
“……算了,老子不跟儿子计较。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
陆凌霄:“有,我要带大黑它们去爬山。一整天都不会有空。”
“爬山?哦哦,是那个森林公园吧!爬山好啊!爬山有利于身体健康,而且能够凸显男人的魅力,不错不错,说不定还会有艳遇呢嘿嘿嘿!很好。”
陆凌霄莫名觉得哪里不太好:“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陆爹终于忍不住爆了粗口:“滚你大爷的,我打什么坏主意!?我是你老子我还能害你咋地!行了,没事儿,就是明天你穿的帅气一点,好看一点,然后乐于助人一点就好了。其他没啥事儿,就是我的小美人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心情不好,总是喜欢没事打翻我的药瓶子,我重新找了十几个一样的小瓶子给它玩儿它都不带搭理的,就认准了我的小药瓶。哈哈,别说,小美人真是太聪明了,我把不一样的小瓶子混到一起,它就能准确的找出我现在吃的那个呢哈哈我就说没有哪只宠物能够和我的小美人相比,而且我的小美人多爱干净啊不像某人的狗……”
陆凌霄忍无可忍,直接挂断了电话。
呵呵,要不是他亲妈去世了,亲老子需要一个精神寄托,那只总是爱臭美撒娇还高冷喜欢欺负哈尔泰三的波斯猫,他早就偷偷给掐死了。
猫有什么好的!那种娇气的恨不得从鼻孔里看你的动物!哪里有狗好!!
陆总这作为狗爹的心就吐槽了一晚上他亲爹那个猫奴,并且在第二天早上开车去森林公园的路上,还和江薇继续确认。
“你说,猫是不是没有狗好?”
江薇嘴角微抽,这种好像“粽子和豆腐脑吃甜的还是咸的”的世纪难题,从来就没有标准答案的好吧。
“……都挺好的。”
陆总顿时就一个凌厉的眼神飘了过去。
江薇微笑,别说猫狗了,兔子、松鼠、豺狼虎豹哪怕是蝙蝠和黄鼠狼,她都觉得挺好的。每一个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独特的地方嘛。
“那你更喜欢猫,还是更喜欢狗?”陆凌霄没在第一时间得到江薇的支持,继续问。
江薇看着车后座和趴在她怀里的那四双狗眼,外加旁边某总裁的虎视眈眈,最终失笑点头:“嗯,当然是狗了。”
这个时候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选猫的。
于是,总裁和四条狗子才心满意足了。
而后,陆凌霄停好了车,就和江薇一人背着一个背包和照相机,带着四条狗子开始走森林公园了。
哪怕是沉稳如江毛毛和大黑,在这个可以撒丫子狂欢的地方也是十分开心的。哈尔和泰三更是跑前跑后的来回蹿,而江薇为了不吓到路人,就让哈尔、江毛毛和大黑三条中大型犬一犬背了一个小背包,并且嘴里还叼着一瓶它们自己的水。
这样,看到它们的路人首先就会注意到它们背上的小背包,然后就会发现它们竟然自己叼着水,就不会太恐惧它们三个会暴起伤人了。毕竟,嘴巴堵着呢。
而事实也是如此,一路上不光是陆凌霄和江薇时不时的带笑和四条狗子合影,还有不少喜欢动物的年轻人和小朋友们,主动要求和背着背包会叼着水瓶的大黑、哈尔江毛毛合影。气氛一时很好。
陆凌霄正透过自己的单反相机镜头,看到了江薇蹲下身和江毛毛额头抵着额头的照片,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洒在她们身上,让这幅图画忽然有了无比温暖动人的美感。下意识的按下了拍照键,陆凌霄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一声惊呼,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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