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何遇带着他们俩,他的性格只是比楼西洲稍微开朗一点,远远不如韩佐那么会活跃气氛。
所以后座他们俩没说话,盛何遇也没讲,沉闷着。

只是偶尔瞥了一眼后座,看两个人正坐襟危,中间还隔着一个人的距离。没有打算交流的意思,肢体更没有半点接触。

盛何遇衬着下颌,道,“你俩怎么看起来像个闹别扭的孩子?”

“……”

没有人回应他。

盛何遇无谓的淡笑了一下。

他并没有多少心情去兜风,先前对花尽说那句话,就是随口说说。

哪儿知道,楼西洲当了真。

于是他直接把车子开到了警局。

停了车,后座的两个人依旧没有下车。

盛何遇只有下去,把车钥匙留在了车上,“自己安排,哥上班去了。”

走了。

楼西洲下来,去正驾。

他没有去碰花尽——事实上他今天从头到尾看花尽,不超过三次。

唯一的两次肢体接触就是在墓园里时看她脸上的伤口,第二次是在梧桐苑,他握她的手。

………

四月份的天气,气候温暖,鸟语花香,是这一年里最浪漫又散漫的季节。

吹散的风柔软又芬芳,轻轻的拂在脸颊上,在肌肤上徜徉,透着一股极致的雅致的惬意。

花尽的头靠在窗户,看外面的风景。

高楼林立,一排排一幢幢,街道两边种满了玉兰花,白紫相配,演绎着绚烂的视觉盛宴。

迎着风,闻着花香,走过拥挤的车道。

直到高楼消失,玻璃被升了起来,风景已经不那么明显,可绿色植物却多了无数倍。

路边插着急救电话,以及车距提示,各种牌子。

车,上了高速。

她眼睛酸涩,身体疲惫,于是就闭上眼睛。却在闭上眼睛的那一瞬,看到了一大片的槐花林。

粉紫色。

旖旎烂漫的垂坠感,从上空掉落,地上掉了很厚的一层花瓣。

车子一过,带起了风,把花瓣吹的似是天女散花,不停的飞舞。

她看着看着,突然就失了神。

到什么时候睡着的,她都没有印象。

…………

迷迷糊糊醒来时,她被人抱在怀里。

她没动,也没睁眼。

她闻到了来自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腰上的手结实有力。

他在酒店大堂。

感受他说话时,胸膛的起伏。

花尽的脸颊摩擦着他的衣服,不是衬衫那种硬朗的材质,这衣服质地柔软,又很薄。

他的体温隔着衣服渗透到了她的肌肤里,直达全身。

她被抱着进了电梯。

电梯里不止他一个,还有其他人,但都没有说话。

可花尽感觉到了那种紧绷的气氛,这种气氛来自——

上级对下属。

去酒店套房。

她被放在床上。

他没有走。

而是坐在床边,他没说话,眼睛搭在她的身上,深邃,未曾转移。

过了五分钟,他才起身,走了。

除了抱她之外,依旧没有碰她。

花尽睁开眼睛,套房里乌漆抹黑,已经是深夜了。

她看着那空洞的黑底洞,那一瞬间感觉自己被掏空了一样。

…………

花尽不知道这一晚楼西洲有没有回来,或许是她睡得太沉了。

但当她看到套房里摆设上的logo时,这才发现也是摩尔,依然是他手下的品牌。

洗漱时她看到了脸上的口子,医生说以后不会留疤,但对于她来说,有没有疤已经无所谓了。

出来后打开窗帘,却看到了比高速上看到的槐花林,更要惊艳唯美的景色。

玫瑰花。

面积庞大到是那个别墅没法相比的,火红火红。

玫瑰的那一边是胡杨林,金黄金黄。

笔直而清列。

他们把玫瑰团团的包住,就好像是一面屹立不倒、遮风挡雨的墙。

这一片的风景比邺城的摩尔更加漂亮,是一种没法形容的倾国倾城。

她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服务员来了。

给她送来了早餐。

“小姐,总裁在开会,还有一系列工作。如果您想去找他,他在12层的会议室。如果您要四处走走,我派人带着您。”

“不了。”

花尽婉谢。

服务员下去。

一分钟后,又有人敲门。

花尽以为还是服务员,一开门却看到了……

陆离。

他封神俊朗的站在门口,“早上好。”

“你怎么会来?”

“过来有点事。”

“哦。”

“一起吃早餐?”

…………

餐厅在8楼。

花尽和陆离在大堂的角落里吃早餐,阳光突破云层漫无目的的洒下来。

胡杨林和玫瑰花,交辉相映。

璀璨绚烂,如诗如画。

“这片胡杨林是早就存在的,大概有十几年了吧。西洲在创建这个酒店时,唯有这片土地留下,其实摩尔总店就是模仿这个栽种的胡杨林,效果斐然。”陆离开口,同时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

就是——

那片玫瑰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种下的。

它面积如此庞大,红黄交错,颜色浓烈而鲜艳,和胡杨林配合的如此完美。

如——

楼西洲和花尽。

他蓦然苦笑了下。

花尽没作声。

回头,吃饭。

陆离的手包扎着,右手的整个手掌都包的严实。

花尽看到了。

问,“伤怎么样?”

陆离的左手转动着水杯,衬着他的手指通透修长,指甲圆润,骨节分明。

他慵懒又矜贵的看着花尽,启唇,“昨天去楼家,还好吧?”他不答反问。

“嗯,还行。”花尽轻描淡写的。

不会还行的,但她不说,陆离不会逼问。

他顿了会儿,“昨天,很抱歉。”这话是为父母而说。

花尽低低的笑了下,“这几个字实在轮不到你来说。”而且她并不觉得元素素说的话,没有道理。

比如,她确实不应该谈那个恋爱。

“我来确实有事。”陆离这一次并不是跟着过来,“呆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要离开。当然,如果……”

“如果你不想留在这儿,我现在就可以带你一起走。”

楼西洲和她是兄妹。

怕是无法再和以前那样一起相处。

花尽搅弄着杯子里的牛奶,眼神微抬,看着陆离,“我就不能自己走么?我并不需要靠男人。”

“………”

或许就是因为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才会更加吸引人吧。

人总是在得不到的事物或者人的情况下,有些疯狂式的执念。

越得不到越想念。

越得不到越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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