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寒景,这就是你要的结果吗?!逼死时念卿,是不是觉得终于没有人来妨碍、纠缠你了?!此时此刻,你开心吗?!”
“霍寒景,你根本不是人。”
“你知道她结过婚以后,只知道埋怨她,诋毁她,但是你知道她为什么要结婚吗?!你知道她的前夫,是做什么工作的吗?!你口口声声说你爱她,可是你根本不爱她!你对她,除了猜忌与伤害,连半点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你知道这些年,她在美国过的是什么生活吗?!你有深入调查过吗?!”
“你在意她没有落红,你侮辱她,嫌弃她,可是霍寒景,你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吗?!”
“霍寒景,时念卿只不过是喜欢你而已,卑微又可怜地执着地喜欢着。她就算犯了痴心妄想的罪,也罪不及死。你没完没了地伤害她就算了,为什么连一条活路都不给她留!!为什么要逼死她?!”
七天前,苏媚给他打来电话。她说,时念卿的情绪很糟糕,问他,在哪里可以找到时念卿。
这些天,他满世界发疯般地寻她,可始终没有任何消息。
想到李傲然刚才的那通电话,顾南笙觉得胸腔内奔涌的怒火,瞬间燃烧至最旺,他怒不可遏,狂躁到极点,揪住霍寒景的衣襟,抬手,第二拳毫不客气挥下去。
然,霍寒景并没有心甘情愿吃他第二拳的意思,眸色一凛,稳稳扼住他的拳头,面无表情地冷冷道:“一拳,已然是我的极限。”
下一秒,大力推开顾南笙,霍寒景抿着菲薄的唇,低声问道:“时念卿,到底在什么地方?!”
派去秘密跟着时念卿的两名护卫,死亡时间是下午3时至5时,而时念卿却在当天晚上7时49分,给顾南笙打过电话。
这表示,盛雅的护卫,并没有对时念卿痛下杀手。
所以,对于顾南笙的说辞,霍寒景半个字都不相信。此刻,他执拗地认为:一定是顾南笙把她藏起来了,所以整整七天,她仿若人间蒸发。
否则,就算她遭遇不测,按照他部署的搜寻方式,哪怕是具冰冷的尸体,也应该有消息了。
顾南笙被霍寒景那么大力一推,往后踉跄了好几步才稳住步子,听了霍寒景的话,顾南笙却仿若听见什么好笑的笑话般,忍不住勾起唇角,低低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他的眼底却倏然迸射出凶残的狠戾光芒:“她都遂你心愿死了,你还找她做什么?!难道她死了,你都不打算放过她……”吗?!
这次,不等顾南笙把话说完,霍寒景已经情绪激动,捏紧拳头,狠狠砸了过去,附带愤怒的咆哮:“不要跟我卖关子,企图糊弄我,我没时间,也没心思跟你玩儿,我再问你最后一遍:时念卿,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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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菁海,作为帝城著名的城市景区,白日里,三百六十五天,皆是人满为患。
可,今日,狭长的湖岸线,却冷冷清清。
宽阔的马路对面,警察拉着警戒线,挡住附近围观的居民。
“湖里怎么会淹死人?!天哪,好恐怖,以后都不敢再来这里了。”
“我刚听法医说,好像是自杀。”
“生活这么美好,做什么想不开,非要自杀?!”
“是啊,就算遇到再困难的事情,也不应该以如此消极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来得早,亲眼目睹尸体被警察从湖里打捞起来的时候,全身都溃烂了,双腿好像都被湖里的大鱼吃掉大半截,啧啧,忒惨了。”
“已经够瘆人,你不要再描绘,好吓人的。”
“……”
“……”
附近围观的居民,越来越多,在他们目不转睛盯着放置在观赏台,被白布掩盖住的尸体,纷纷议论的时候,宽阔的马路尽头,急速驶来浩浩荡荡的十几辆黑色豪车。他们的注意力,转移过去的时候,人群,突然爆出更惊诧的呼声。
“天呐,那不是总统大人的座驾吗?!”
“总统阁下,怎么来了?!”
“这么一桩小小的自杀案,还无法惊动阁下亲自过问吧。”
“我适才好像隐隐听见警长打了一通电话,说是死者,怀疑是前总统夫人,不会是真的吧。”
“前总统夫人?!我就说我当时眼睛没有问题,肯定没有看错,坐在石头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女人是总统夫人吧,林林,你还跟我争论说,总统夫人怎么可能精神失常得像个疯子……”
“对啊,当时我们就坐在她的旁边,觉得她很面熟,但是又不敢确定。毕竟,她身份高贵,不可能孤身出行……”
车辆,刚停稳。
穿着黑色制服的霍家警卫,犹如黑色海啸般,急速从车厢内涌出,快速将附近的居民,清理疏散到无法看清观赏台的位置。
霍寒景和顾南笙是同一时间抵达现场的。
接到楚易电话的时候,霍寒景正骑在顾南笙的身上,一拳又一拳,理智全无地砸着顾南笙:“顾南笙,你他妈的不要开口闭口的都是死,时念卿不会死,她怎么可能死?!她只是伤心了,躲起来,不愿意被我找到而已,你闭嘴,不要说她死了,她不会死,她怎么会死……”
那时,他砸红了眼。
顾南笙的鼻血,溅得他满脸都是。
“阁下……”楚易上前,发现霍寒景沾着密密麻麻血迹的脸,惨白得有些骇人,他安慰道,“肯定是弄错了,不可能是时小姐,你先不要担心,等我们确认身份。”
陆宸和徐则,是同楚易一起赶过来的。当时,他们刚刚去收查了火车站,接到李傲然的电话时,他们立马赶了过来。
楚易三人,从来没见过霍寒景如此不堪的表情,嘴角和眼角一片淤青,下巴上还印着一大片早已干掉的血迹,而平日锐利幽深的黑眸,竟然空洞洞的,带着无尽的迷惘与颓然。
那一刻,他们第一次觉得:他们那无所不能、刀枪不入、坚不可摧的景爷,不是人人口中的神,其实也仅仅只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会伤,会痛。
霍寒景从车上下来,眸光只是扫了眼观赏台被白布掩住的尸体,便急切挪开了。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裂了好几道沁出血迹口子的嘴唇,声音喑哑地问道:“她,一定不是时念卿,对不对?!”
“嗯!”
徐则和陆宸都重重点头。
李傲然见到霍寒景等人走过来,连忙上前,想要阻止:“阁下,这是污秽,您,还是避一避吧,但凡有任何的消息,我会跟秘书长大人勾通……”
霍寒景却好似没有听见李傲然的话,执意走至尸体旁,并且示意站在旁边的警察,把白布掀开。
那小警察瞧见霍寒景的动作,吓了一跳,他本能转眸看向李傲然。
李傲然点头的时候,他这才蹲身把白布掀开。
腐烂得触目惊心的尸体,毫无遮掩暴露在空气的当下,在场的人都恶心地扭过头。现场的空气,本就弥漫着一股腐坏的恶臭,在掀开白布的刹那,令人作呕的味道,更浓更重了。
连陆宸几人,都屏住呼吸,深拧眉头。
顾南笙看着那具被湖里的鱼,啃咬得面无全非的发胀尸体,浑然看不出本来面目。
他的目光,落在她穿着上,下一秒,他重重呼出一口放松的大气。
抬起眼眸,他看向李傲然,眼底泛起丝丝笑意:“李警长,她不是我的朋友。小卿,从小都喜欢穿裙子,所以整个夏天,不是特殊情况,她从来不会穿裤子。”
这,还仅仅只是建立在五年前的基础上。
在美国监狱服役之时,时念卿为了减刑,拼了命做工。她的双脚,会被套上铁链,防止她逃跑。
时间长了,她的脚踝,被坚硬的铁环,磨破皮,血流不止,如此反反复复,后来留了很厚重、很狰狞的疤。
虽然出狱后,去美容医院,做过美容,但仍然留有清晰的痕迹。
自那以后,她便更加喜欢长款的裙子。
越长越好。
就连冬天,她都喜欢买那种能遮住脚踝的裙子。
在场的人,听顾南笙那样讲,除了霍寒景,认识时念卿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李傲然回复顾南笙:“抱歉顾先生,尸体浸泡的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根据容貌辨别其身份,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是打捞尸体的时候,顺便捞起来了一部手机,我备案之后,换上那部手机内的电话卡,看见了你和苏媚小姐的号码,以为她就是你们一直寻找的朋友,所以还没来得及确定真实身份,就冒失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实在唐突了。”
说着,李傲然吩咐助理:“抬走,然后让法医采集dna样本,然后回局里看看最近有没有失踪报警的案子……”
“既然不是时念卿,那么我们要不要去附近的省份,去找找?!”陆宸提议,“其实,不能只查公共交通工具。那些私人的,我们也应该查查。”
毕竟,时念卿真想无声无息离开帝城,且不被他们发现的话,顺手招辆私家车,只要给足司机足够的费用,搭个顺风车,就能离开帝城。
徐则觉得陆宸的提议很有道理:“不过,s帝国这么大,想要找个诚心躲藏起来的人,很难。每个城市,挨着挨着查,不切实际。”
在陆宸和徐则商讨,寻人策略的时候,楚易发现霍寒景的脸色不对。
“阁下,你怎么了?!”楚易担心询问。
陆宸和徐则听了,也赶忙朝着霍寒景投去关切的目光。
可,霍寒景的眼睛,却死死盯着尸体身上的衣服。
他记得,时念卿的裙子,被他撕烂了,无法再穿。总统府又没有准备其他女人的衣服,只有盛雅的。桐姨当时去找了名身材跟时念卿差不多的女仆,借了一套新衣服。
时念卿离开总统府时,穿的就是这衣服和裤子。
两名得到命令的警察,戴上雪白的手套,准备弯腰把那具尸体抬走,谁知,他们刚弯腰,还未碰到担架,霍寒景突然爆出雷霆万钧的怒吼:“不准动她——”
刹那之间,霍寒景的表情,狰狞到极致,俊美的额头陡然爆出一条条骇人的青筋,一副勃然大怒的模样。
不止在场的人,就连被撵至200米外的围观居民,都被他的吼声,吓得浑身颤抖。
“……”楚易三人瞧见霍寒景的表情,皆是心惊肉跳,动作一致的,齐刷刷朝着那具尸体投去错愕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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