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之眼里的火光顿时冲出了眼眶,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温书甯,你怎么不去死!”
喉咙被掐着,她瞬间憋红了脸,却任由他桎梏着,贴着墙,一动不动,嘴角冷笑着,嘲弄:“我是该死,那你呢,你就不该死?”

他收紧指腹,手背上的青筋凸凸地暴起,指尖还沾着干涸的血,眼眶殷红,整个人处在暴怒的边缘。

温书甯却半点情绪都不收敛,堂而皇之地讥讽,喉咙被扼住,每一个字都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带着刺耳的压迫感。

“林安之,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想要我温家的权贵,这点代价你不该付吗?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哪有不负如来不负卿的两全法,你得了你想要的,就得付我想要的。我给了你那么多时间,你断不了情,也抽不出身,那就只能我帮你出手了。”

他死死勒着她的喉咙,恨不得把她掐死,可是,手指颤抖,再恨,也不能杀,不能……至少现在不能。

他突然松了手。

“咳咳咳……”温书甯双手捂着脖颈,胸有成竹一样,洋洋得意地笑了,“我坏,你也自私,我们都该死,所以更应该在一起不是吗?”

他嘶吼:“住嘴!”

她大声地喊:“莫冰,”直直盯着他的眼,说,“和她断了吧。”

“别提她的名字!”声音裹挟着冷意,像凝结的寒霜,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强调,“你、不、配!”

温书甯突然沉下眼,走近他眼皮底下,仰头:“安之,你可别逼我。”

隔得近,她能看见他眼底毁天灭地的火焰,是杀气,是恨不得同归于尽的孤勇。

这才是他。

她果然没看错,她爱上了的,是一个从地狱里挣扎出来的灵魂,致命又该死地让人着迷,能够激起她体内所有的征服欲。

“你也别逼我,你再碰莫冰一下,就是死,我要拉着你一起。”

他抬起手,重重推开了她,然后摔门而去。

温书甯坐在地上,大笑出声,笑着笑着,泪流满面。

她父亲说得对,她们温家,都是丧心病狂,她也是,竟然无可救药地觉得这样的林安之让她甘愿跟着一起下地狱。

疯了,都疯了。

早春的夜,带着寒,月光稀薄,透过窗,染白了灰青的窗帘,风吹来,倒影摇曳,影影绰绰的,像笼了一层厚厚的雾,朦胧又虚幻。

姜九笙辗转反侧,难以入眠,闭上眼,全是莫冰空洞又绝望的眼睛。

一双有力的手,从背后环住她的腰,温热的鼻息落在她耳畔,时瑾嗓音低沉:“睡不着?”

“嗯,在想莫冰。”她翻了个身,偎进了时瑾的怀里,“莫冰性子烈,我怕她走不出来。”

她那个性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到最后,一定是两败俱伤。

时瑾亲了亲她的头发,听她说着。

“我想不通,林安之分明很爱莫冰,可为什么要伤害。”他也绝不是贪恋钱权之人,到底什么样理由,能让他不惜跟着受这剜心一样的痛。

在姜九笙的认知里,深爱,可以敌得过世间千军万马,甚至是死亡,还有什么可以让刻骨铭心的爱情去低头,去伤筋动骨,去一辈子舔一个伤口。

她想不通。

时瑾说:“有两种可能。”

她抬头:“什么?”

他伸出手指,揉了揉她紧蹙的眉头:“不够爱,或者,太蠢。”

林安之有多爱莫冰,姜九笙没瞎,看得出来,不是第一种可能,却不明白第二种是何解:“为什么说太蠢?”

时瑾比她理智,不带任何情感地剖析:“分不清主次,用不对方法,等走上了绝路,才发现没有留退路,不是蠢又是什么?”

爱有什么用,不知道自己有多爱,照样不得善果,甚至,不得善终。

她好像听明白了,又好像没听明白。

分不清主次,如果‘主’是莫冰,‘次’又是什么?

姜九笙不禁脱口:“如果是你——”

时瑾打断了:“不会。”夜里很静,耳边时瑾的声音掷地有声,一个字一个字缠绕着,缱绻悱恻,却坚决如铁,“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重要过你,前提假设根本不存在,即便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有,千方百计之中,我也总能找到两全之策,一定不会让你委曲求全。”

只要够狠,只要够坏,只要够丧心病狂,他没什么不敢做的,只要把全世界都踩在脚底下,只要成疯成魔,死亦不悔,护一个她,就绰绰有余。

这么说来,林安之还是不够丧尽天良,不像他,杀天杀地都敢,还忌惮什么。

只是,再疯魔,也不能让她知道罢了。

“时瑾。”

“嗯?”

姜九笙抱住他的腰,脸靠在他心口,听着耳边他有力的心跳声,突然有点患得患失。

她抬头,直视时瑾墨一般颜色的眼眸:“我们不会分开对吗?”感情真的太脆弱,经不起猜忌,经不起隐瞒,经不起风吹雨打城府心计。

时瑾抬手,绕到她背后,把她整个一团都藏进怀里。

“不会。”他说,低低在她耳边,郑重其事地允诺,“就算是黄土白骨,我也会跟你一个棺材。”

姜九笙眉头一拧,捂住他的嘴:“不要说得这么不吉利。”她不是迷信的人,不知怎么了,变得怕东怕西了。

“好。”时瑾在她掌心有一下没一下的啄吻着,“笙笙,你只要记得,我不仅身体是你的,命都是你的。”

姜九笙抬起手,抱着时瑾的脖子,埋头在他肩窝里蹭,蹭了蹭,还不够,便用牙齿轻轻地咬他,拉下衣领,唇落在他锁骨上。

他喜欢她在他身上留下各种痕迹,她也喜欢。

时瑾呼吸重了许多:“笙笙。”

“嗯?”

他抓住她挂在他脖子上的手,放进了衣服里,贴着他的腹,沙哑的声音像缓缓流淌的大提琴:“往下。”

姜九笙听他的话,手顺着他腹肌,缓缓往下,没入他的腰下。

他抽了一口气,舌尖顶了顶上颚,一把把她捞进怀里,低头含住她的唇,动作丝毫不收敛,纵着性子,用力地折腾她,带着她的手,没轻没重地动作。

许久,他闷哼,吐了一口浊气,红着眼咬在她胸口:“不过瘾,想要你。”

他从来不掩饰,对她的欲望。

姜九笙嗓音像饮了酒,带着几分媚:“伤口已经不疼了。”

他闷着声音,眼里全是情欲,克制隐忍着:“不行。”

她抬头,有点不解。

时瑾一口咬在她唇上:“没有套。”

姜九笙:“……”

这……就没办法了。

时瑾舔了舔,舌尖有些红,哄了一句:“笙笙,手。”

第二天,突然变天,春雨蒙蒙,停停歇歇,下得缠绵。

全网都是林安之和温书甯的恋情,两个当事人,却自始至终不做任何回应。

连着三天,莫冰都没有见林安之,只是,她每天吃的东西都是他做的,她一尝就知道。

莫冰放下保温桶:“笙笙,他还在外面?”

姜九笙也穿着病号服,刀口基本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没有出院,也刚好留院照看莫冰,倒了杯水给她:“在。”

她略一沉吟:“帮我叫他进来吧。”

姜九笙犹豫。

莫冰对她扯出一个笑来,很牵强:“我没事。”她眼神很平静,没有什么起伏了,“有些事情,总要说清楚。”

姜九笙没有劝,出了病房,让林安之进去了。

才三天,他瘦得不成样子了,站到病床前,莫冰一抬头,就能看见他削瘦的下巴。

莫冰先开了口:“安之。”

“嗯。”

林安之坐下,不敢靠得太近,坐在床头,目光灼灼地看她,眼神害怕又期盼。

这个样子,很像他刚来她家的时候,没有安全感,做什么都轻手轻脚。

莫冰说,情绪沉在眼睛深处,平静而深邃:“给我父母打个电话吧,你去解释,是真是假都不要瞒他们。”

她的父母亲都是老师,是开明又温暖的人。

林安之低声应了:“好。”

莫冰稍稍坐直,面向他:“关于温书甯,你还有要说的吗?”

他沉默。

等了许久,没有话说,莫冰声音有些哽,说得清晰又缓慢:“既然没有什么要说的,那我们,”顿了很久,她说,“我们分手吧。”

林安之募地抬起头,滚烫的视线撞进她眼里,他几乎喊出口:“不分手!”伸手,颤颤巍巍,还是抓住了她冰凉的手,压着声音,央着求着,眼里有泪光,“莫冰,不要分手,我求你,你别不要我。”

莫冰咬了咬唇,把手抽回来:“不是我不要你,安之,是你没有选择我。”

他冲口而出,又急又慌:“我没得选,莫冰,我没得选,我告诉你,我都告诉你。”

她定了定神,看向他。

她猜到了,他一定瞒了她什么。

林安之停下了,缄默了很久才开口,声音像撕扯过,破碎又嘶哑:“在去孤儿院之前,我还不叫林安之,我叫林矜言,我的父亲是云城银行家,林肖平。”

莫冰惊了一下,耳边,是林安之近乎哽咽的声音。

鲜少有人知道,温氏银行的前身便是林氏,温家的老爷子温志孝曾经是林肖平的授业恩师。

他的父亲因为顾念师徒情谊,在林氏银行最鼎盛的时候,让温家入了股,第三年的时候,林氏银行涉嫌漏税洗黑,举证人就是温志孝。

林安之沉着眼,遮住了眼底翻天覆地的喧嚣:“我父亲没有等来庭审,就死在了牢里,”声音顿了一些,“他是被犯人活活打死的。”

那时候,林氏银行的股份大跌,他是长子,可也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温志孝从他母亲那里骗得了经营权。

“我父亲还没有过头七,我母亲服药自杀了。”他冷笑了声,瞳孔一点一点爬满红色的血丝,覆了滔天的恨,压都不压住,“所有人都说她是服了安眠药,可我知道,不是,我母亲的安眠药早就被我换掉了。”

他一字一顿,说:“是谋杀。”

他母亲死后,温志孝接手了林氏银行,因为他尚未成年,他手里所有的股份在成年之前,都暂由温志孝接管。

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温家人贪得无厌。

林安之滚了滚喉咙,将喷涌而出的怒气咽下去:“莫冰,你不知道,其实我还有个妹妹,比我小九岁,生得很可爱、很漂亮,跟我特别相像,我父母出事那年,她才四岁,还什么都不懂。”

莫冰完全呆愣住,看着他火光覆尽的眼,也红了眼眶。

“温志孝说,送我和妹妹出国,去机场的路上出了事故,翻车的时候,我妹妹还没有死,除了我,车里还有两个人。”他紧紧咬着后槽牙,停顿了很久,才梗着喉咙开腔,“可是,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她咽气,然后,把我留在车里,打开了油箱,点了火。我那时候才知道,温志孝不是要送我和妹妹出国,是要送我们上路。”

他紧紧攥着手心,指尖黏腻,全是血。

“我们林家四口人命,他都计划好了,就连我四岁的妹妹都不放过,唯一的的疏漏就是没有等到汽车爆炸才离开,让我活着爬了出来。”

说完,他低着头,身子在轻微地颤抖。

莫冰抹了一把脸,才发现脸上全是眼泪,淌过嘴角,又咸又涩:“为什么瞒了我这么久?”

林安之抬头:“怕你哭啊,就像现在这样。”他伸手,擦她脸上的泪。

擦不完,莫冰哭得更凶了。

难怪,他总是做梦,他总是在梦里哭。

他捧着她的脸,用袖子轻轻擦她的眼睛:“不能告诉你,温志孝三年前就知道了我没死,若是暴露了,他顶多杀了我,但如果你知情的话,他一个都不会放过的。”他郑重、坚定地说,“莫冰,等我走出这个门,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什么都没有说过,恨我也没关系,不要为我抱不平,不要去靠近温家人,他们都丧心病狂了,什么都敢做的。”

莫冰红着眼,看他:“那你呢?”

他?

他有的选吗?一辈子的噩梦,哭都哭不醒,闭上眼,全是他的父亲、他的母亲,还有他那四岁的妹妹,哭着喊他,哭着跟哥哥说,很疼很疼。

可睁开眼了,恨不得摸了刀,同归于尽。

这样扭曲的心理,折磨了他十四年,他还能怎么办。

莫冰迟疑了很久:“安之,一定要报仇是吗?”

他没有犹豫:“一定要。”

不然,下了地狱,怎么见父母和妹妹。

“有没有别的方法?”

他摇头。

温家人生性多疑,这么多年,他连温氏银行的核心层都接触不到,除了温志孝,温书甯便是温氏银行最大的股东,她引荐他认识了银行的高层之后,他才找到了突破口,慢慢购入散股,可是远远还不够。

莫冰眼里滚烫的火焰,一点一点凉下去:“那我呢?眼睁睁看着你跟她越走越近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求她:“莫冰,你等等我好不好?”

“要等多久?一年?两年?”她张嘴,喉咙里全是酸涩,咽都咽不下去,全堵在胸腔里,一开口,鼻子都酸了,“还是等到你和温书甯结婚生子?”

他回答不出来。

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莫冰知道了,这血海深仇,注定要一辈子横在她和林安之之间,谁都没错,也谁都别想独善其身了。没有生气,她也不怨他,只是心里像剜去了一块,空了。

“安之,我可以理解你,可怎么办?我没有那么大度,我介意,我很介意她。”她眼睛通红,眼泪一颗一颗砸下去,低了头,不去看他绝望的眼睛,“我会难过,会受不了的,是我不好,我自私,就算知道了你要报仇,还是不愿意,安之,我不愿意,我不愿意和任何人共享你,一点都不要。”

她太爱他,所以,眼里容不得沙子啊。

他也没有承诺她,始终一言不发。

或许,就这么完了,这么一起万劫不复……

华纳影视总裁与林安之的恋情热热闹闹了几天,两方都没有表态,隔着雾,看不清摸不透,似乎都在等一个契机,等一个引爆点。

姜九笙问过莫冰,怎么办。

她苦笑,也反问,怎么办呢?

就这样,举步维艰,看谁先退一步,看谁先掉进深渊里,不是海阔天空,就是万劫不复。

林安之什么都不做,每天都守在病房外面,莫冰瘦了,他也瘦了,有些脱相。

姜九笙在莫冰住院的第六天,办了出院手续,阑尾炎的刀口基本已经没事了,修养半月便好,莫冰在养胎,宇文差了一个临时的经纪人过来辅助姜九笙,她用得不太顺手,没有默契,便也不怎么找那位同样磨合不来的经纪人了。

立春那天,春雨蒙蒙,圈里一对明星夫妇的女儿成年礼,宴请了近半个娱乐圈与商圈,姜九笙也去了,时瑾要陪她一起,可临时有手术,他就离了她那么小半天,天就被捅了一个小口子。

下午五点,时瑾刚出手术室,不到十分钟,接到了霍一宁的电话,除了姜九笙,时瑾不存来电,他记得号码。

接起来,无波无澜地:“喂。”

霍一宁自报家门:“是我,霍一宁。”

时瑾倒了半瓶消毒水,擦手,淡淡道:“嗯,我知道。”

这永远波澜不惊的语气啊!

霍一宁懒懒散散地说了一句:“来一趟警局吧,你女朋友被我抓来了。”

时瑾语气沉了:“缘由。”

哦,一听说姜九笙,就不淡定了吧。

霍一宁摩挲着下巴:“打群架,她带头。”

时瑾沉吟须臾,紧了紧嗓音:“我女朋友有没有受伤?”

你女朋友什么身手你不知道?

霍一宁好笑,轻飘飘地扔了句:“她好好的,对方伤了六个。”

时瑾明显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

好什么好!当人民警察是摆设!

霍一宁将搭桌上的那条腿收回来,没再玩笑了:“做好心理准备,估计私了不了。”

时瑾没多言,仅仅问:“对方是谁?”

“温氏银行的温书甯。”估计时瑾那个枉顾法纪的,又要采取什么特殊手段了,霍一宁很头痛,不明白他怎么就和时瑾这样乱来的家伙搞到一条贼船上,还颇有种下不来的诡异感。

时瑾意味不明地嗯了一声,挂了霍一宁的电话,换下无菌手术衣,边按电话边往外走,对着电话说了一个名字:“温书甯。”

那边秦中问怎么回事。

时瑾简明扼要:“短时间内,我要她把柄。”

江北警局。

蒋凯从外面回来,一推开门,哟呵了一声,冷风吹进来,他打了个哆嗦,激灵了一下:“怎么回事?我就去蹲了个厕所,咱警局就开了个明星汇演?”

放眼望过去,卧槽,全是电视里的熟面孔,流量小花就好几朵,坐的坐,站的站,满满一屋子。蒋凯刚刚就接到消息了,说是打群架,也是稀奇了,演艺圈的美人们,不是一个个比一个断得稳吗,今儿个是怎么了?

副队赵腾飞一个白眼飞过去:“少贫嘴,快去做笔录。”

得得得!

他还第一次给女明星做笔录呢,激动啊。

带头群架那个,副队亲自审,尽量按住躁动的粉丝心,强装镇定:“姓名。”

姜九笙神色淡淡:“姜九笙。”

------题外话------

林安之不是时瑾,要是时瑾,估计就是摸了把枪,直接蹦了,然后逃狱去找姜九笙……

所以,我还是喜欢时瑾,知道自己的心头朱砂在哪。

这些极端的做法仅存在小说,是虚构的,小可爱们,别学,不能犯法的,要做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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