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在我的车上?”林萝瞪着俩大眼睛看着嘴角微微翘起的常言。
常言倒是不客气,把林萝手上的包往旁边一丢,直接把她整个人抱到了怀里。“女朋友凯旋归来,我怎么能不来接呢?”他轻轻吻了一下林萝的额头,“这是什么态度?是怪我没直接去里面接你吗?那我下次直接把车开到飞机下面。”
林萝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把车开到飞机下面,那不得找家里两老爷子,这是要让大家都知道自己多娇气吗?
“咳…”张哲不好意思的咳了一声,这真不是他不懂事啊。是他也很苦恼啊,这俩大神至少得先告诉自己要把你们送去哪儿吧?
林萝这才反应过来,前面还有张哲和司机呢,她赶紧歪着脖子看向窗外。。常言看着她微微红起的耳垂,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他伸出手,安抚似得抚摸着林萝的长发。“直接回家吧。”
“好的。”
张哲生怕常言怪他坏了他老人家的好事儿,赶紧拿手往眼上一捂,“我瞎了瞎了,什么都看不见,你们继续继续。”
若刚刚林萝还仅仅是有些不好意思,现在简直是羞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都在一个车上你能看不见听不见?故意这么一说,不就是说明你刚刚都听见看见了!!!
好久没见到了,美人在怀常言自然是忍不住的想亲亲抱抱。但是知道她面皮儿薄,这一路上也倒也是难得的老实,就这么像抱孩子似得抱着,偶尔低声的问着几句贴心的话。
这有坐在前面的张哲,垂着嘴角想,“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种抱法更限制级嘛?”
林萝坐的班次本来就晚,路上又堵了很久,到小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张哲嘿咻嘿咻的把箱子搬下来,“总编,您拿一下钥匙,我给您把箱子搬上去。”
不等林萝回话,常言便把两个箱子从张哲手里接了过去。
“不用。”
张哲眼珠转了转,又开心的点了点头,动作麻利的爬上了车,朝他们挥挥手。“我走了啊,老板明天记得按时上班哦!!!”说完还朝林萝坏笑着挑了挑眉毛。。“这男人啊,都爱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表现表现,你看,常总这样的人也不例外的啊!嘿嘿嘿!!”回去的路上,张哲叽里呱啦的和坐在旁边的司机八卦着。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常总远比他想象的还要禽兽许多。这小区里可不只有林萝的公寓啊,还有他常言的狼窝。不让他送行李也不是为了“表现”,这么低段次的方法他哪儿会做。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外人去他家罢了。而被大灰狼连哄带骗的拐回家的小白兔正一脸懵逼的坐在狼窝正中间的客厅,什么鬼?自己怎么就傻乎乎的跟着来了。
常言把外套搭在椅背上,一边解着衬衫的扣子一边向冰箱走去。“小萝,饿了吗?想吃什么?”
听他这么一问,林萝才觉得肚子饿。她肠胃一向娇贵的不行,动不动就要闹肚子,所以只要是坐飞机,她一向是不吃东西的。她拖沓着常言的不合脚的大拖鞋,走到冰箱前看。“哟~不错嘛,常总这冰箱可比上次丰富多了。”
各种各样的蔬菜整齐的摆在冷藏格,比起上次只有孤零零的几瓶水的冰箱,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常言拿着一把豆角给林萝看,“知道你要回来了,让他们今天上午送来的。你想吃豆角焖面吗?”
因为那次的采访,林萝那儿有很多常言这几年的资料,只是公开的活动就多到吓人,他哪儿有时间自己做饭啊。上次来就知道,他这家里的厨房多半就是个摆设,没想到今天却特意早早准备好了食材要给自己亲手做吃的。
上次吃常言做的饭还是她上中学的时候。临近过年的那几天刘素华都会给吴妈放假,让她回家陪家人过年。赶巧儿,有天林建山临时有个外事活动的酒会,要求必须带着夫人一起出席。而林寒又被林建山丢去部队跟着训练了,闲散人员林萝就自然而然的被寄放在了常家。
晚上林萝摸了摸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可怜巴巴的看着常言。“言哥哥,你会做饭吗?我饿了…”
如果要是林萝不来,常言是打算泡个泡面或者叫个外卖对付下得了,而林萝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常言又不舍的她吃这些。只能认命的走去厨房,想了半天才想到了豆角焖面这个难度系数比较低的菜。别说,这人要是聪明起来啊,做什么都像模像样。在厨房叮叮当当忙活了半天,还真让他做了两盘卖相不错的面出来。小林萝本来就是个觉得常言啥都厉害的傻孩子,这喂饱了肚子更觉得她的言哥哥伟大的不得了了,逢人就夸常言做菜好吃。为这事儿,林寒还吃醋了,好久都不高兴。
想到小时候的事,林萝心里一阵暖洋洋的。两人相视一笑,当即决定晚上就吃它了。
常言从冰箱里拿了一堆的菜出来,又拿出案板和刀。
林萝倚着厨房的门,看着他。都说做饭时的男人是最性感的果然不假,白衬衫被挽到了手肘。结实的小臂,细长的手指,每一处都精致的恰到好处。
她悄悄地绕到常言的身后,伸出手臂环上他的腰,贴上他的背。
“言哥哥,我来帮你好不好。”
常言先是一愣,然后又低头看着腰上那双葱白似得小手。背上的小脑袋像个小猫儿似得蹭着,细细软软的声音撩的他口干舌燥。他握上那双晃眼的小手,使劲儿的揉了揉。
“你这是想帮忙,还是想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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