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498年夏
清晨,阳光早早的洒下,碧空如洗。至从父母过世后,北苑愈发冷清。

今日是萧烈三十二岁生辰,照常起床后,萧烈前往正房厅堂用膳。

李叔端着托盘走了进来,一碗长寿面摆在了萧烈的跟前,不断往外冒着热气。

“今日是少爷的生辰,一碗长寿面,长长久久,多吃点。”李叔语重心长地说到。

萧烈拿起木筷子,大口大口地吃着。

“李叔,今个我要跟平日里几个一起出猎的伙伴出去聚聚。”

“少爷,三年已过,也该说门亲事,延续萧家的香火了。”李叔潜在的意思就是说,萧烈的年纪也不小了,该收收心娶个媳妇儿,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别整天逍遥、悠闲。

“李叔,此事急不得,我会看着办的。”北苑着实冷清了些,也该热闹热闹了。

午时,烈日如火,烤得大地发烫,蝉大声高歌着,不见一丝微风。

玄武堂一日的教学告一段落,萧烈出了萧府,前往张大年家。

北延城里,都是青石铺的街道,街道两旁摆摊的小贩热情地吆喝着,好不热闹。张大年家位于北延城西北面的弄堂里,在经过一个院落时,院门突然打开来,有不少孩童从里断断续续地走了出来。

这些孩童们穿着简朴,每个人斜跨着小小书袋,脸上洋溢着甜腻的笑容,朝气蓬勃。

原来这是一间书舍。

萧烈驻足在院门外,望着逐渐散去的人群,刚准备离开,书舍里面走出一位翩翩少年。只见这位少年身着白色薄衫,乌黑的长发被丝带绑成髻,立在头上。明眸皓齿,肤若凝脂,楚楚动人,一看就知道此少年非彼少年,原来是女扮男装!!

“小姐,小姐。你不能出去,老爷知道了,会责罚我的。”旁边一名丫环打扮的女子,轻声说道。

“叶春,我爹爹正在会客,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只见这名“少年”满脸自信。

“再说了,我就出去逛逛,一会儿就回来!”

“小姐,你就别为难我了。”

“好好好,不为难你。”说完,“少年”牵起丫环的手,就往集市方向跑去。她不为难丫环,只是拉着丫环和自己一同前去逛集市,好个有趣的“少年”。

在经过萧烈身旁时,“少年”对他瞄了一眼,只是一眼,脸上顿时布满红云,煞是可爱!

等“少年”走远后,萧烈“扑哧”一笑,摆了摆头,继续往张家走去。

天气渐渐暗了下来,萧烈和张大年,严虎还有福满四人相聚在北延城的聚香楼。

“来来来,今日是萧大哥的生辰,兄弟我敬你一杯。”随后,一名身材魁梧的大汉起身端起酒碗,对着萧烈一拜。

此人就是张大年,力大无穷,为人憨厚耿直。

“是,兄弟我也要敬萧大哥一杯。”一个看起来精明睿智的男子,也站了起来。

“我们都敬萧大哥一杯!!”福满也随之站起。

福满是今年才跟着萧烈出猎的,四人里面他最小,没爹没娘的,出猎时大伙都很照顾他。福满什么都好,唯有就是性子急,做事有些毛躁,需要好好磨练。

“好,今日我们就尽兴而归!”说完,萧烈站起身,对着大伙一拜,仰头一口喝完了碗里的酒。

聚香楼,北延城稍微有点名气的酒楼,平日里生意极好。店小二端着菜色穿梭于桌面之间,吆喝声,谈笑声,酒碗碰撞声,不绝于耳。

突然,酒楼大厅里,惊起“啪”的一声。

一个长得唇红齿白,娇小玲珑的姑娘,不愿喝下纨绔子弟递过来的酒水,挣扎间,酒杯一不小心掉落在了地上,四分五裂。

“小娘子真是不给面子,大伙好心请你喝酒,你却不领情!”纨绔子弟张口说道。

“怜儿不善喝酒,还望公子见谅……”原来是位酒楼卖唱的优伶。

“这酒你不喝也得喝,别扫了大伙的兴致!”男子随手拿起酒杯倒满酒,又准备灌这位优伶。

萧烈一行人,从包间里面出来,正好看到这幕。

男子的手还没碰到优伶的嘴边,便被人拦住。“谁扫了爷的雅兴?”

“阁下还是住手得好,大庭广众,也不怕被人笑话。”只见萧烈上前,抓住了男子的手臂。

男子转身望去,一位身形欣长,身着玄色绸缎,腰系佩剑的男人挡在他的前面,姿态俊朗;一双剑眉飞扬,眼神墨黑发亮,炯炯有神,鼻尖挺拔,麦色的皮肤,器宇轩昂,此人一看就非富即贵。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酒可以多喝,莫要失了风度。”

男子见萧烈正气凛然,不怒而威,瞬间弱了下来。

“是我喝多了,喝多了……”男子回到座位上,继续喝着酒。

“谢公子!!”

“不必言谢,萧某只是做了该做的事!”说完,萧烈便率先走出了聚香阁。

聚香阁里,议论不断。

“那优伶是命好,刚刚那位可是萧府萧烈,玄武堂的武师呢。”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过萧烈,武功厉害着呢。”

“何止啊,长得也俊俏,看不出来三十了呀。”

“对呀,真是英俊潇洒!!”

……

这晚,陈家老爷也在聚香楼款待贵客,正好碰见这一幕,平平点头,暗道:不错,真是不错。

转眼间,炎热的天气已然过去,北延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

中秋节的灯会,让北延城格外的生机勃勃,萧烈和李叔也沉醉其中。

十里长街灯火辉煌,人声鼎沸。各式各样的彩灯造型优美,做工精细,让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天上的圆月,格外的明亮,皎洁的月光交杂着灯会的烛光照亮了北延城。

拥挤的人群中,一个眼熟的身影从面前飘过。望着地上掉落的荷包,萧烈上前拾了起来。蓝色的荷包上,绣着一支梅花,栩栩如生,微妙微肖,仿佛能嗅到梅花的清香。

萧烈拍了拍荷包上的灰尘,轻轻地擦拭着。眼前闪过一道影像,原来是那日,女扮男装的粉红佳人。着起女装来的“少年”,萧烈一下没想起。

荷包被萧烈紧紧地揣入怀里,睹物思人。

渐渐走远的那道身影,也如梅花一样,清新脱俗。

忙完今年的最后一次出猎,萧烈交托李叔打听清楚,去北延城西南巷子的陈家书舍提亲。媒婆上门絮叨,陈家老爷知晓对方就是当日聚香楼的萧烈时,满口答应了此门亲事。

“小姐,小姐……”

“叶春,什么事啊,你慌慌张张的!”陈云乔在自己的闺房里,绣着荷包。上次逛灯会时,荷包不知怎的丢了,找了许久也没找到,怪心疼的。

“有人上门提亲,老爷答应了。”叶春看小姐不在意的样子,急急忙忙地说了出来。

陈云乔一愣,手指被针扎了一下。算算,自己也到了婚配的年龄了。

“可知是哪家的公子?”陈云乔猛然问到,想起在院门外遇见的那个男子,她心里有点闷。

“是…是萧府北苑的萧烈,萧公子。”

“萧公子?”貌似没听过……

“恩,院里的其他说,萧公子英俊潇洒地紧。小姐不必担心……”

她好像没有担心这些吧,只是上次遇见的那位男子,着实让人有些心动。

唉,想那么多也没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北延城,下起了初雪。雪花随风飘扬,轻轻盈盈,像羽毛般,如飘似飞。

陈云乔想起了北延城里梅园的梅花,恐怕嫁人后也不方便出门看看。她便穿上白色的裘衣,和叶春出了陈家。

梅园在北延城的东北角,一般城里喜好梅花的人,都会来此一睹梅花的风采。虽说比不上萧府的后花园,但也别又一番风味。

空中的雪花,是越飘越密,萧烈拿出怀里的荷包,看着上面的梅花出神。那般喜爱梅花的人儿,想必也会去梅园游玩吧。想着想着,自己这般还真不多见,竟然想碰碰运气,一解相思。

陈云乔兴致勃勃地走到了梅园,雪越来越大,赏梅的人渐渐地都进了阁楼,唯有她还在雪地里,望着怒然开放的梅花,入了迷。

“姑娘,如此这般喜欢梅花,可真是梅花的福气。”

陈云乔微微皱眉,转了身。看到了心里想的那位男子,此时的他穿着白色的大衣,显得温文儒雅,文质彬彬。顿时,陈云乔的脸红得就像快要溢出一般,好似雪里绽开的梅花一样。

思恋多日的人儿,出现在萧烈的身前,萧烈也略显紧张,打开油纸伞,为两人撑开一片小天地。两人默默地站在雪里许久许久,不曾移步。

“在下萧烈,可否问问姑娘芳名?”

原来,此人就是陈云乔要嫁的人,忽然,陈云乔转身疾步往后走去。

风中传来淡淡的一句,“陈云乔……”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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