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走进厨房向村妇厉声问道,“院子里的那个人是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在咱家里?”
村妇赶忙擦干手站起来,凑到男人身边说道,“这俩人是路过的,看天色晚了,想要在咱们,家里歇歇脚,明天一早就走!你说这荒郊野岭的,也没处找客栈去,咱们就留人家住一宿呗。”
“什么?住一宿!”男人顿时扬高了声音,“不行,我不同意!让他们走,现在就走!”
村妇紧张地看了眼外面,见慕容泠风没什么反应,才转身掐了把男人,“你别这么大声,让人家听见了多不好!人家可是给了一个金元宝呢!”村妇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金子,递到男人的面前,“你看,真的金子呢!”
男人一把夺过金元宝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妇人之见!金子对咱们来说有什么用?咱们出了这村子就得挨打,哪里有用得到金子的地方?你为了一个无用的东西,就随随便便把人引进家里来?你又不是不知道外面的人有多坏,非得等他们杀了你,你才明白吗?”男人气得脸通红,“把金子退给他们,让他们走!”
村妇心疼地把金元宝捡回来,用衣服擦拭干净。她抬眼瞪向男人,“谁说没用了?我儿子得娶媳妇,我闺女得嫁人!彩礼,嫁妆!哪个不需要用到钱?”
男人却不以为然,“就咱们这个鬼地方,你给人座金山,人家也不会嫁进来的。闺女就更不要想了,哪里会有人娶咱们村的姑娘!”
“十里没有,我就带着我的孩子走到百里之外;百里没有,我们就到千里之外去找!总会给孩子们找到意中人的!”为母则强,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就这样碌碌无为地过了这一生,甚至身边连个陪伴的人都没有,“我跟着你在这鬼地方守了一辈子,难道我的孩子也活该在这里孤独终老吗?你自己摸着良心问问,你们老刘家的香火就断在你这一代了,你亏心不亏心?”
村妇将男人骂得毫无还嘴的余地,只能蹲在厨房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抽着大烟,一边生闷气。
孩子们并不想男人那般抵触慕容泠风,相反,他们都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而且就像囡囡说的那样,平生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连两个男孩子的眼睛里都出现了爱慕的神采,就更不要说偷偷看着小公子很久的囡囡了。
他们都听到了阿爸的怒骂,有些尴尬地看向慕容泠风,小公子却像没事人似的,自顾自地挑着村妇洗好端来的水果吃。弟弟妹妹都看向长兄,这个做大哥的只能往前冲了,“那个……”
“叫我小公子就好。”慕容泠风懒懒地开口,即使是坐在这村舍的马扎上,她那与生俱来的贵气也没有缩减分毫,让三人不由自主地打心底生出一份恭敬。
这些乡下孩子们可不像王公贵族那般礼数满满。不过,他们那刻印在骨子里的淳朴憨厚更加让人心情舒畅,让人能够完完全全地放松下来,融入到这朴素的自然之中。
大哥尽量挺直了腰板,以自己最恭敬的姿态站在慕容泠风的面前,“小公子,阿爸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他人很好,只是被外面的人欺负狠了,才会这么恨那些人,他不是针对您,真的不是。”
慕容泠风歪着头看他,她朝对面的马扎扬了扬下巴,“坐下说吧。”小公子倒不是心疼这三个孩子站着太累,实在是她自己一直仰着头,脖子发酸。不过,她这架势倒是有些喧宾夺主的意味。
三个孩子都答应着坐下。慕容泠风仔细地打量着他们。说是孩子,也只有囡囡一个人小小的,另外两个哥哥不知是长得太着急了还是怎么的,一个个看上去都得有些年纪了,刚刚进来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囡囡的叔叔伯伯呢。小公子在这种氛围下也完全放松了,直截了当地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你们叫什么?多大了?”
这回老二抢着搭了话,“我叫锤子,今年二十三了;这是我锄头哥,比我大三岁,二十六了;我妹妹囡囡,您应该已经认识了,比锄头哥小了整整十岁,才十六,小丫头!”
慕容泠风听了他的话,嘴角动了动,强忍着没笑出声来。这又是锤子,又是锄头的,他们父母起个名字还真省事,再生个男孩是不是就该叫镰刀、斧子了?
锤子看上去比锄头活泼得多,才聊了两三句就觉得几人已经混熟了,便憨笑着问慕容泠风,“小公子,您今年多大呀?”
“再有两个月我就二十了。”反正小公子是不承认自己也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锤子可不管那些,直接揭了她的老底,“那不就是十九嘛!跟咱们家囡囡差不多大呢!”锤子边说边笑着给囡囡使眼色,早就看出来小丫头春心动了呢。囡囡嗔怪地瞪了锤子一眼,红着脸低下了头。
锄头毕竟年长一些,有时候会跟着阿爸去远集换东西,比这连个小的更懂得些人情世故。出手就是一锭金元宝的岂能是泛泛之辈?更何况这位小公子看上去就是非富即贵,举手投足间自带几分优雅,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上他们家囡囡?就算是真看上了,那也是玩玩,反倒会让囡囡受了苦。他上次跟阿爸去换东西时还听说有姑娘被小白脸骗了,清白没了,还落得个家破人亡,姑娘承受不了,自己也跳江自尽了。他是万万不愿看到囡囡变成那样的结局的。锄头一个劲儿地给锤子使眼色,让他少说两句,别把囡囡往那方面带了,也不知锤子看懂了没有。
村妇端着几碗鸡汤走过来,其中一碗里放着慕容泠风给的一整根人参。村妇虽然见识不多,却也知道人参是好东西。小公子已经给了一锭金子了,这人参他们可是半点不敢沾,直接把一整根呈到了小公子的面前。
慕容泠风笑着摇摇头,“我要是把这个都吃了,恐怕今晚就要流鼻血流死了!”她将人参推回村妇面前,“给我来点鸡汤和就成,至于这根参,还是你们留着慢慢吃吧!但是,也记得一次不要吃多了,补过了对身体可没有好处!”
村妇没有多推辞便收下了。她回头望了眼主屋,“把夫人喊出来吃饭吧!”
慕容泠风想了想轻轻地摇摇头,不自觉地将声音也放低了,“师父累了,刚刚睡下,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咱们先吃,一会儿我给她端屋里去。”
村妇答应着站起来,“那我去把饭菜留出一碗来放锅里热着,省得一会儿夫人吃的时候凉了。”
村妇弄好了厨房里的事,顺便把她家男人也叫了来。男人跟着村妇走了过来,他听着慕容泠风说话,觉得她确实和那些人不一样,或许老婆子说得对,真的是他太过浅薄了。不过,真正让男人对小公子改观的,还是接下来的事情。
他悻悻然地坐下,看着老婆子和小公子相谈甚欢,心里挺不是个滋味的。他也想说些什么,可刚刚那话已经嚷嚷得所有人都听到了,实在是没有收回来的可能了,只得自己一个人坐在马扎上抽口烟缓解一下尴尬。
和男人一样沉默的还有他的大儿子锄头,不过,锄头只是单纯的嘴笨,不会说但他也听着,他们聊到开心的地方,他也能跟着一起笑笑。笑着笑着,锄头突然感觉到后背疼了一下,他“啊”地大叫一声痛苦地倒在了地上。家人们都被他吓得一激灵,赶忙围上去。村妇在他背后一抹,一手的血,立时便吓得她六神无主,“这……这是怎么回事呀?锄头,锄头!”
男人下意识地看了眼慕容泠风,他本来就觉得小公子来者不善,这回竟真的应验了。然而,还没等他说什么,小公子就走了过来,吩咐他们把锄头翻过来,让他趴在地上。
慕容泠风手脚利落地用匕首割开了锄头的衣服,这下子大伙可都看清楚了,是有只手掌大小的甲虫割开了锄头的皮肤,正在埋头往他的肉里钻。锤子看到了,立刻就想要伸手去抓甲虫,却被小公子拦住了,“你这样不能把虫子抓出来,反而会刺激到它,让它更加迅速地钻进你哥的身体里。”她掏出一把金针,用慕容氏的金针之术封住了锄头身上虫子附近的穴道,阻挡了它的去路,然后让囡囡去屋里拿来了她的小药箱,从箱子里取了麻醉剂洒在虫子的身上,很快虫子便不再动弹了。这时候,她才一手拿镊子夹住甲虫,一手持手术刀割开了锄头的肉,小心翼翼地将甲虫取了出来。甲虫被慕容泠风丢在了碗里,她又着手清理锄头的伤口,最后缝合包扎。小公子动作娴熟,看得众人眼花缭乱。男人和村妇对视一眼,看来坐在他们家里的并不是个简简单单的玉面公子哥,而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神医。
慕容府包扎好伤口后,又喂锄头吃下了一颗解毒丸,然后将一个小药瓶交给村妇,“每天这个时候给他换药,记得伤口不能沾水,这段时间少吃油炸辛辣的食物,口味清淡一些。他的背后可能会留疤痕,不过,最多过两个夏天就能消下去。不用太担心。”
村妇接过耀莱连声道谢。那虫子,孩子们可能不认识,但他们这些上了年纪的可是清楚得很。那虫子叫做食骨虫,专门钻进人的身体里,把骨头一截一截地吃掉。食骨虫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一旦扒住肉,就没人能再把它弄出来了。就像小公子说的那样,你只要一碰到它,它就会变得非常敏感,更加迅速地往肉里钻。以前,如果碰到了食骨虫,要么干脆等死,不想死的就得挖掉一大块肉,最后多半也是因为伤口处理不当,感染而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见到这种虫子了。
食骨虫就是个催命符。一开始,男人和村妇看到这虫子,都以为锄头活不成了,没想到让小公子三两下就解决了。村妇暗地里踢了男人一脚——怎么样?还说我是妇人之见!若我没有把神医留下,今儿个锄头可就保不住了,还不快去给神医道歉!
男人摸摸鼻子,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走过来,“刚刚是我识人不清,口无遮拦地说错了话。神医您千万别跟我这粗人一般见识,我……我给您道歉,给您赔不是了,您千万别生气。”
“你说了什么?小爷怎么不知道?”慕容泠风没多废话,去厨房端了饭菜便回主屋了。
留下村妇在院子里嘲笑男人,“看不出,小神医还有些脾气,真是可爱!让你错怪人家,这回自己下不来台了吧?”
男人只得连声叹气,帮着媳妇把院子收拾了。他时不时地看一眼还掌着灯的主屋,小神医这时候来到了他的家里,难道真的是他们的救赎?
苏瑾灵本来也没睡着,围着被子靠坐在床头,笑看着走进屋来的慕容泠风,“小神医还真是敬业呢,到了这荒郊野岭还不忘治病救人呢!”
“这不都是赶上了嘛。虽然见死不救是师门传统吧,但我也不能真的眼睁睁地看着人死在我面前什么也不做吧!”慕容泠风拿了个矮木桌放到床榻上,把饭菜摆好,筷子递到苏瑾灵的手上,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酒,打算陪师父喝上几杯,“而且舍给他们一些恩惠也没什么不好。我总觉得那村妇没说实话,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那女人根本就没说清楚。或许那根本就不是诅咒,也不是瘟疫,而是更可怕更肮脏的东西。不然,那男人也不会这般嫉恶如仇了!”换句话说,二十多年前的,或许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苏瑾灵喝了口鸡汤,别说这村妇的手艺还真不错,汤的味道又鲜又美,难得对上了苏谷主的胃口,让她不自觉地多喝了两碗,还不忘嘱咐徒弟,“调查可以,不过别忘了咱们的正事,离你颜姑姑的婚事可就剩下二十多天了。咱们还要赶回楚京,时间不多了!”
慕容泠风点点头,“放心吧,师父。我有分寸!”
村妇赶忙擦干手站起来,凑到男人身边说道,“这俩人是路过的,看天色晚了,想要在咱们,家里歇歇脚,明天一早就走!你说这荒郊野岭的,也没处找客栈去,咱们就留人家住一宿呗。”
“什么?住一宿!”男人顿时扬高了声音,“不行,我不同意!让他们走,现在就走!”
村妇紧张地看了眼外面,见慕容泠风没什么反应,才转身掐了把男人,“你别这么大声,让人家听见了多不好!人家可是给了一个金元宝呢!”村妇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金子,递到男人的面前,“你看,真的金子呢!”
男人一把夺过金元宝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妇人之见!金子对咱们来说有什么用?咱们出了这村子就得挨打,哪里有用得到金子的地方?你为了一个无用的东西,就随随便便把人引进家里来?你又不是不知道外面的人有多坏,非得等他们杀了你,你才明白吗?”男人气得脸通红,“把金子退给他们,让他们走!”
村妇心疼地把金元宝捡回来,用衣服擦拭干净。她抬眼瞪向男人,“谁说没用了?我儿子得娶媳妇,我闺女得嫁人!彩礼,嫁妆!哪个不需要用到钱?”
男人却不以为然,“就咱们这个鬼地方,你给人座金山,人家也不会嫁进来的。闺女就更不要想了,哪里会有人娶咱们村的姑娘!”
“十里没有,我就带着我的孩子走到百里之外;百里没有,我们就到千里之外去找!总会给孩子们找到意中人的!”为母则强,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就这样碌碌无为地过了这一生,甚至身边连个陪伴的人都没有,“我跟着你在这鬼地方守了一辈子,难道我的孩子也活该在这里孤独终老吗?你自己摸着良心问问,你们老刘家的香火就断在你这一代了,你亏心不亏心?”
村妇将男人骂得毫无还嘴的余地,只能蹲在厨房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抽着大烟,一边生闷气。
孩子们并不想男人那般抵触慕容泠风,相反,他们都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而且就像囡囡说的那样,平生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连两个男孩子的眼睛里都出现了爱慕的神采,就更不要说偷偷看着小公子很久的囡囡了。
他们都听到了阿爸的怒骂,有些尴尬地看向慕容泠风,小公子却像没事人似的,自顾自地挑着村妇洗好端来的水果吃。弟弟妹妹都看向长兄,这个做大哥的只能往前冲了,“那个……”
“叫我小公子就好。”慕容泠风懒懒地开口,即使是坐在这村舍的马扎上,她那与生俱来的贵气也没有缩减分毫,让三人不由自主地打心底生出一份恭敬。
这些乡下孩子们可不像王公贵族那般礼数满满。不过,他们那刻印在骨子里的淳朴憨厚更加让人心情舒畅,让人能够完完全全地放松下来,融入到这朴素的自然之中。
大哥尽量挺直了腰板,以自己最恭敬的姿态站在慕容泠风的面前,“小公子,阿爸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他人很好,只是被外面的人欺负狠了,才会这么恨那些人,他不是针对您,真的不是。”
慕容泠风歪着头看他,她朝对面的马扎扬了扬下巴,“坐下说吧。”小公子倒不是心疼这三个孩子站着太累,实在是她自己一直仰着头,脖子发酸。不过,她这架势倒是有些喧宾夺主的意味。
三个孩子都答应着坐下。慕容泠风仔细地打量着他们。说是孩子,也只有囡囡一个人小小的,另外两个哥哥不知是长得太着急了还是怎么的,一个个看上去都得有些年纪了,刚刚进来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囡囡的叔叔伯伯呢。小公子在这种氛围下也完全放松了,直截了当地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你们叫什么?多大了?”
这回老二抢着搭了话,“我叫锤子,今年二十三了;这是我锄头哥,比我大三岁,二十六了;我妹妹囡囡,您应该已经认识了,比锄头哥小了整整十岁,才十六,小丫头!”
慕容泠风听了他的话,嘴角动了动,强忍着没笑出声来。这又是锤子,又是锄头的,他们父母起个名字还真省事,再生个男孩是不是就该叫镰刀、斧子了?
锤子看上去比锄头活泼得多,才聊了两三句就觉得几人已经混熟了,便憨笑着问慕容泠风,“小公子,您今年多大呀?”
“再有两个月我就二十了。”反正小公子是不承认自己也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锤子可不管那些,直接揭了她的老底,“那不就是十九嘛!跟咱们家囡囡差不多大呢!”锤子边说边笑着给囡囡使眼色,早就看出来小丫头春心动了呢。囡囡嗔怪地瞪了锤子一眼,红着脸低下了头。
锄头毕竟年长一些,有时候会跟着阿爸去远集换东西,比这连个小的更懂得些人情世故。出手就是一锭金元宝的岂能是泛泛之辈?更何况这位小公子看上去就是非富即贵,举手投足间自带几分优雅,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上他们家囡囡?就算是真看上了,那也是玩玩,反倒会让囡囡受了苦。他上次跟阿爸去换东西时还听说有姑娘被小白脸骗了,清白没了,还落得个家破人亡,姑娘承受不了,自己也跳江自尽了。他是万万不愿看到囡囡变成那样的结局的。锄头一个劲儿地给锤子使眼色,让他少说两句,别把囡囡往那方面带了,也不知锤子看懂了没有。
村妇端着几碗鸡汤走过来,其中一碗里放着慕容泠风给的一整根人参。村妇虽然见识不多,却也知道人参是好东西。小公子已经给了一锭金子了,这人参他们可是半点不敢沾,直接把一整根呈到了小公子的面前。
慕容泠风笑着摇摇头,“我要是把这个都吃了,恐怕今晚就要流鼻血流死了!”她将人参推回村妇面前,“给我来点鸡汤和就成,至于这根参,还是你们留着慢慢吃吧!但是,也记得一次不要吃多了,补过了对身体可没有好处!”
村妇没有多推辞便收下了。她回头望了眼主屋,“把夫人喊出来吃饭吧!”
慕容泠风想了想轻轻地摇摇头,不自觉地将声音也放低了,“师父累了,刚刚睡下,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咱们先吃,一会儿我给她端屋里去。”
村妇答应着站起来,“那我去把饭菜留出一碗来放锅里热着,省得一会儿夫人吃的时候凉了。”
村妇弄好了厨房里的事,顺便把她家男人也叫了来。男人跟着村妇走了过来,他听着慕容泠风说话,觉得她确实和那些人不一样,或许老婆子说得对,真的是他太过浅薄了。不过,真正让男人对小公子改观的,还是接下来的事情。
他悻悻然地坐下,看着老婆子和小公子相谈甚欢,心里挺不是个滋味的。他也想说些什么,可刚刚那话已经嚷嚷得所有人都听到了,实在是没有收回来的可能了,只得自己一个人坐在马扎上抽口烟缓解一下尴尬。
和男人一样沉默的还有他的大儿子锄头,不过,锄头只是单纯的嘴笨,不会说但他也听着,他们聊到开心的地方,他也能跟着一起笑笑。笑着笑着,锄头突然感觉到后背疼了一下,他“啊”地大叫一声痛苦地倒在了地上。家人们都被他吓得一激灵,赶忙围上去。村妇在他背后一抹,一手的血,立时便吓得她六神无主,“这……这是怎么回事呀?锄头,锄头!”
男人下意识地看了眼慕容泠风,他本来就觉得小公子来者不善,这回竟真的应验了。然而,还没等他说什么,小公子就走了过来,吩咐他们把锄头翻过来,让他趴在地上。
慕容泠风手脚利落地用匕首割开了锄头的衣服,这下子大伙可都看清楚了,是有只手掌大小的甲虫割开了锄头的皮肤,正在埋头往他的肉里钻。锤子看到了,立刻就想要伸手去抓甲虫,却被小公子拦住了,“你这样不能把虫子抓出来,反而会刺激到它,让它更加迅速地钻进你哥的身体里。”她掏出一把金针,用慕容氏的金针之术封住了锄头身上虫子附近的穴道,阻挡了它的去路,然后让囡囡去屋里拿来了她的小药箱,从箱子里取了麻醉剂洒在虫子的身上,很快虫子便不再动弹了。这时候,她才一手拿镊子夹住甲虫,一手持手术刀割开了锄头的肉,小心翼翼地将甲虫取了出来。甲虫被慕容泠风丢在了碗里,她又着手清理锄头的伤口,最后缝合包扎。小公子动作娴熟,看得众人眼花缭乱。男人和村妇对视一眼,看来坐在他们家里的并不是个简简单单的玉面公子哥,而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神医。
慕容府包扎好伤口后,又喂锄头吃下了一颗解毒丸,然后将一个小药瓶交给村妇,“每天这个时候给他换药,记得伤口不能沾水,这段时间少吃油炸辛辣的食物,口味清淡一些。他的背后可能会留疤痕,不过,最多过两个夏天就能消下去。不用太担心。”
村妇接过耀莱连声道谢。那虫子,孩子们可能不认识,但他们这些上了年纪的可是清楚得很。那虫子叫做食骨虫,专门钻进人的身体里,把骨头一截一截地吃掉。食骨虫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一旦扒住肉,就没人能再把它弄出来了。就像小公子说的那样,你只要一碰到它,它就会变得非常敏感,更加迅速地往肉里钻。以前,如果碰到了食骨虫,要么干脆等死,不想死的就得挖掉一大块肉,最后多半也是因为伤口处理不当,感染而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见到这种虫子了。
食骨虫就是个催命符。一开始,男人和村妇看到这虫子,都以为锄头活不成了,没想到让小公子三两下就解决了。村妇暗地里踢了男人一脚——怎么样?还说我是妇人之见!若我没有把神医留下,今儿个锄头可就保不住了,还不快去给神医道歉!
男人摸摸鼻子,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走过来,“刚刚是我识人不清,口无遮拦地说错了话。神医您千万别跟我这粗人一般见识,我……我给您道歉,给您赔不是了,您千万别生气。”
“你说了什么?小爷怎么不知道?”慕容泠风没多废话,去厨房端了饭菜便回主屋了。
留下村妇在院子里嘲笑男人,“看不出,小神医还有些脾气,真是可爱!让你错怪人家,这回自己下不来台了吧?”
男人只得连声叹气,帮着媳妇把院子收拾了。他时不时地看一眼还掌着灯的主屋,小神医这时候来到了他的家里,难道真的是他们的救赎?
苏瑾灵本来也没睡着,围着被子靠坐在床头,笑看着走进屋来的慕容泠风,“小神医还真是敬业呢,到了这荒郊野岭还不忘治病救人呢!”
“这不都是赶上了嘛。虽然见死不救是师门传统吧,但我也不能真的眼睁睁地看着人死在我面前什么也不做吧!”慕容泠风拿了个矮木桌放到床榻上,把饭菜摆好,筷子递到苏瑾灵的手上,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酒,打算陪师父喝上几杯,“而且舍给他们一些恩惠也没什么不好。我总觉得那村妇没说实话,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那女人根本就没说清楚。或许那根本就不是诅咒,也不是瘟疫,而是更可怕更肮脏的东西。不然,那男人也不会这般嫉恶如仇了!”换句话说,二十多年前的,或许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苏瑾灵喝了口鸡汤,别说这村妇的手艺还真不错,汤的味道又鲜又美,难得对上了苏谷主的胃口,让她不自觉地多喝了两碗,还不忘嘱咐徒弟,“调查可以,不过别忘了咱们的正事,离你颜姑姑的婚事可就剩下二十多天了。咱们还要赶回楚京,时间不多了!”
慕容泠风点点头,“放心吧,师父。我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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