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流失,眨眼的时间又过去了一年半。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杨天赐高中毕业了,再次回到了娘娘山。

淼淼也放了暑假,同样回到了娘娘山。

这时候,那条獒狗赛虎,也已经长成为了一条健壮的大狗,变得毛色光亮,非常威武,雄壮有力,成为了一条名副其实的战狗之王。

杨进宝的事业如日中天,在老金,方亮,春桃,豆苗,麦花嫂跟朱二嫂一群娘们的帮助下声名鹊起,早就突破了身家百亿,已经达到了差不多一百五十亿的总资产。

方亮在一点点把囤积的地开发,随着楼价的上涨,再加上饲养场的红火,进宝公司简直日进斗金。

可儿子回来三天以后却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临走的时候,把家里的赛虎也领走了。

最先发现儿子不见的是巧玲,那一天巧玲醒过来,发现桌子上有一封信,是儿子天赐留给她的。

拿起来一瞅,巧玲大吃一惊,立刻过来拍杨进宝这边的门。

“进宝,你醒醒,醒醒啊,儿子不见了……。”砰砰砰。

当时,杨进宝跟樱子在炕上忙活正欢。

人逢喜事精神爽,随着事业的不但拓展,接近四十岁的杨进宝仍旧威风不减当年。

他跟当初一样凶猛,将妻子抱在怀里,使劲折腾。

杨进宝最近有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跟樱子鼓捣。原因有二。

第一,早上起来精神好,精力充沛,两口子做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第二,跟媳妇折腾一番,各种运动,还省得出去锻炼身体了,真是两全其美。

樱子也显出了一如既往的躁动,天刚亮,不冷不热,她将身体蜷缩在男人的身下,竭力嚎叫。

“咿伊伊……呀呀呀……嗷嗷嗷……。”

杨进宝大汗淋漓,樱子醉眼迷离,两口子缠在一起荡漾,颤抖,一次次被抛上愉悦的巅峰,又一次次被甩进欢畅的幽谷。

不三不四的夫妻事儿做完,才听到外面的敲门声,巧玲的嗓子也要喊哑了。

于是,两口子赶紧起床穿衣服,打开门,看到了门外的巧玲。

“巧玲,咋了?出啥事儿了,大早上的……。”杨进宝还非常不高兴,觉得前妻有点不近人情。

如果吓个不孕不育咋办?樱子最近还想抱个娃嘞。

他俩一直想有个娃,并且为此一直在努力,夜以继……日!

巧玲白他一眼说:“儿子不见了,你还有心情跟你樱子鼓捣?”

“天赐咋了?”杨进宝问。

“他离家出走了,诺……这儿有封信,你瞅瞅。”巧玲说完,将那封信递给了前夫。

樱子也衣衫不整跟男人一起看,杨天赐留下的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爹,娘,樱子阿姨,爷爷奶奶,我走了……。

小凤离开我已经差不多四年了,这四年的时间,我的心一直在燃烧,整个心都要被烧成灰烬了。

我想她,十分地想她,一天看不到她心理也不得劲。

这几年的时间,我的成绩一路下滑,估计考不上重点大学了,因为心里整天被小凤装得满满的。

我想把她找回来,做我的媳妇,找不到她,儿子这辈子也不回来。

你们放心,我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照顾自己,勿念……。

这封信很短很短,可每一个字都敲打在三个人的心上。

这时候,杨进宝才知道儿子训练赛虎的原因,就是想把小凤找回来。

十三岁那年,他的心就被十二岁的小凤勾走了。

杨进宝难以相信,儿子竟然这么执着,会对一个女孩这么专一,并且会为她不顾一切。

他手里的信掉在地上,刚才跟妻子在一起的激情瞬间荡然无存。

旁边的獒狗黑虎听到小主人离开的消息,也晃晃瘦骨嶙峋的身体,慢慢蹲了下去,眼角流下了两滴獒泪。

“进宝,咋办啊,儿子不见了……我咋能对得起彩霞姐?”樱子竟然哭了。

“是啊进宝,你应该派人把天赐找回来,他万一闯祸咋办?”巧玲也不放心。

“找个屁!他个大活人,上哪儿去找?”杨进宝却根本不在乎:“他已经是个大人了,也该出去闯闯了,说不定能闯出个名堂……。”

不是杨进宝不心疼儿子,而是因为天赐真的大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小树不修不成才,出去历练一下,经历一下磨难,对他的人生有好处的。

可巧玲跟樱子还是不放心,说:“儿子出去,万一被人欺负咋办?”

杨进宝嘿嘿一笑:“人家欺负他?他不欺负人就不错了,凭他的身手,加上赛虎的霸道,想伤害我儿子的人,还没生出来!这件事到此为止,随他去吧……。”

对于儿子的失踪,杨进宝很放心,竟然不闻不问。

听到丈夫这么说,巧玲跟樱子也放下了心。

娘娘山最舍不下杨天赐的,就是淼淼了。

当天晚上,淼淼就哭哭啼啼来跟杨进宝告状。

女孩子说:“进宝叔,天赐这次走,竟然不带上我,他一定不喜欢我了,去跟小凤好了……呜呜呜。”

淼淼非常难过,小时候就没有跟杨天赐分开过,两个人可谓青梅竹马。

她发誓长大了要嫁给他的,一直等待他成年。

天知道他即将成年了,却找别的女人去了,女孩子心有不甘。

杨进宝只好劝樱子:“娃啊,缘分这种事,叔叔不能做主啊……如果你真的跟天赐有缘分,他早晚会回来娶你,可你俩没缘分的话,叔叔真帮不了你……。”

淼淼哭着道:“那好,既然天赐走了,俺在村里也没啥意思了,还是出去找他吧,总之一天找不回天赐,俺一天不回来……一辈子找不到,俺一辈子不回村。”

女孩子说完走了,回家收拾东西,第二天早上她也离开了杨家村,这一走好几年都没回来。

她要找到杨天赐,死也要死在他的身边。

淼淼离开以后,杨进宝的家里又发生了一件怪事,就是那条獒狗黑虎竟然不吃不喝了。

黑虎已经老了,在狗的年轮里,它已经超过了一百岁,显得老态龙钟。

它身上的毛发掉了不少,乱糟糟的,眼睛里也没了当初的霸气。而且它的白内障很严重,看东西更加模糊不清。

獒狗每天冲着小主人离开的山道张望,希望看他最后一眼,它知道自己等不到天赐回来了……。

杨进宝很心疼黑虎,为它准备了牛奶,还有它最爱吃的酱骨头。杨天赐离开以后,它啥也不吃,再好的东西闻都不闻。

它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瘦,再后来,身上的骨头叉子都显露出来,骨骼好像山峰。

最后的几天里,黑虎出现了回光返照,竟然一点点爬起来,走出家门,来到了村口的老柳树底下,眼睛仍然瞧着宽阔的山道。

它在哪儿一趴就是好几天,一动不动,想距离天赐近一点,再近一点。

杨天赐离开半个月以后,杨进宝去抱黑虎回家,但是却发现獒狗已经停止了呼吸。

它的下巴沉重地支撑着地面,脑袋仍旧冲着山道,临死前也在渴盼着小主人的回归。

杨进宝扑过去抱上黑虎的身体哭了,说:“黑虎,你咋恁傻啊?你已经老了,看不到天赐了……。”

他感念黑虎的恩德,黑虎跟人一样,为娘娘山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初它还凶猛的时候,智斗狼王,十多年的时间没让狼群踏进村子半步。

它是最好的保安,却从来不图回报,没要过一分钱工资,没有一句怨言,图的就是对主人一家的无限忠诚。

你喂狗一次,它能记住你三年,你救活一个人,对他好一辈子,他三天就能把你忘得一干二净。

有时候稍有不顺,还会反目成仇,想办法对付你。

所以杨进宝觉得,有时候人真的不如狗啊。

黑虎死在了他的怀里,一生到此终结。

杨进宝根本舍不得把它剥皮吃肉,而是抱起它,弄了个小小的木棺,将黑虎的身体放了进去,用车拉进了娘娘山的坟地里。

他亲手为黑虎刨了一个坑,将棺材放进去,一点点将这忠诚的卫士掩埋了,还弄了祭品。

埋葬好,他还为黑虎立了一块碑,上面写着:娘娘山最忠诚的保安,黑虎之墓。

活着的时候,它是杨家的一份子,死了仍旧要跟娘娘山人埋在一起。

它的坟永远向着娘娘山,它的灵魂也将跟着娘娘山一起颤抖……。

杨天赐离开娘娘山的这天,是山村的夏天,地里的小麦已经收割完毕,玉米苗也长到一茶杯高了。

他是清晨收拾好行李,带着赛虎一起出发的。

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踏上人生的旅途,他没有啥舍不得的。唯一舍不得的,就是淼淼跟黑虎了。

但是他不能带上黑虎,因为獒狗已经老了,走不动了。

更加不能带上淼淼,因为要去寻找小凤,担心淼淼会吃醋。

所以他是不辞而别,悄悄走的。

临走他骑了一辆赛车,横跨了一百二十里的山道,一点点向着大西北的旮旯村靠近。

之所以不坐车,是因为赛虎不能上火车,火车上的乘务人员根本不允许。

十天以后,他骑着自行车终于再次来到大西北,走进了小凤的家。

刚刚进门,就听到屋子里一阵嬉闹声传来,是个女人的声音:“村长啊……你好厉害,比俺家当初那个老东西强多了……。”

“嘻嘻嘻,你守寡这么多年,一定憋坏了吧,我来安慰你……。”

“嘻嘻嘻……。”

“咯咯咯……。”

杨天赐不用问也知道咋回事儿,小凤娘熬不住了,开始跟村里的男人偷吃了。

上次她急着赶走他,也是为了急于跟村长偷偷睡觉。

大栓叔死去好几年了,小凤娘好寂寞。

可他还是拍响了女人的屋门,砰砰砰……。

小凤娘跟旮旯村的村长一起吓得阳、痿,两个人赶紧起来穿衣服开门。

门打开,小凤娘衣衫不整,一眼看到了杨天赐。

女人眉头一皱:“娃,你咋又来了?”

“我找小凤……。”杨天赐只吐出四个字。

“小凤一直没回来,根本不在家。”女人不耐烦地说。

“婶儿,那你给我一件小凤穿过的衣服,我立马走人,最好没洗过的……。”杨天赐哀求道。

小凤娘不知道孩子为啥有这样无理的要求,觉得他就是想把小凤的衣服当做念想。

于是抬手甩给他一件闺女穿过的内衣,然后怒道:“快走吧,别耽搁婶儿干正事……。”

说完,女人就关闭房门,又跟屋里的村长抱在一块,里面又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声音。

杨天赐没搭理他们,立刻把小凤的衣服放在赛虎的鼻子下,让它闻了闻。

“赛虎,你记住了,这就是你女主人的味道……帮我把她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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