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是想到大山里寻找他美好的生活的,他计划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圈一块地种果树发展成果园,抓许多野兽来圈养发展成牧场,然后盖一幢大大的花园别墅式的房子。
然后物sè一个漂亮的村姑,追求她,娶她做老婆,然后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生不息,享受着无比的天伦之乐。
然后生老病死,这是谁都逃不过的,他连墓地都想好了,就在离房子不远的一座山上,他想死后也能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他的子孙后代快乐地生活,这也是一种享受。
但现在莫名的电光使他变异成了怪兽,他的一切梦想都如同泡影般破灭了,谁会嫁给一个怪兽!
娶不到老婆一切都白搭,什么果园什么牧场什么花园别墅这些用来吸引异xìng的外物一切都白搭,娶到老婆才是长久之计,人比一切外物都重要,他是这样认为的。
然而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谁会嫁给一个怪兽!
怪兽让他很难受,真的,心里很难受。
但是他又想,也许有人愿意嫁给他也不一定呢?世界那么大,那么多人,人海茫茫,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也许有人不注重外表只注重内涵也不一定呢?他也曾经是一个好好的人,就算现在他也一直有着人的思想,人的思想在他脑子里一直都没有丢失过,只是他现在有了一副怪兽的皮囊而已。
“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他想,“我得先找一套衣服遮掩住我的兽身兽手兽腿,再找一顶帽子,还有面纱,把头脸都遮住。”
“像电影里行侠仗义的佐罗、蜘蛛侠不就是这样吗?”
“行侠仗义?对,行侠仗义,侠士一般都招美女,我也可以行侠仗义。”
他的确是有能力行侠仗义的,他有祖传的朱砂掌,朱砂掌的内功部分他已经练了十二年了,他从八岁开始练,现在已经二十岁了,要不是那次悲哀的山体滑坡,他还过着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呢。
十年前的那次山体滑坡把他的家人全埋了,一个都不剩,要不是他外出玩耍回来得晚了点,估计他也葬身在山体滑坡里了。每当回忆起那惨痛的画面,就犹如发生在昨天一样,如此的清晰,如此的深刻,每次他都会泪流满面。
之后,由于他喜欢zì yóu自在,不喜欢拘束的zhèng fǔ救济生活,所以他就出来流浪了,一流浪就流浪了十年。
十年中,他受尽了风吹雨打,十年中,他尝尽了世人的白眼,但是他从来没有退缩过,还在继续流浪。
现在二十岁了,由于荷尔蒙的作用,他终于想到要娶一个老婆,组建一个家庭了,所以他就到大山里来了,谁知道大山里竟然有莫名的电光……
现在他决定先助人为乐,扮演一个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侠士,博得人们的好感,进而吸引某个美女,接着同她聊天,谈心,培养感情,等感情深到无法自拔时再揭开面纱,让她看怪兽的外表。
他已经决定了先谈感情再露脸,网恋不就是这样吗?先QQ聊天,等熟了再见面。一见面有的人也许会说:“你怎么长成这样!”然后被吓跑;但也有人很包容,原谅了你的外表,继续跟你交往。
他希望他也能那么幸运,碰到包容的人。
他说干就干,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找到一个老婆了,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他也是这样的人。
不过他得先进村子里找一套衣服、一顶帽子、一块面纱遮掩住他的丑面目,他开始行动了。
他环顾四周,他的第六感首先就感觉到这地方跟他刚开始来的时候好像有点不一样,不过因为他本来对这个地方就非常陌生,所以他也没太在意。
他来的时候是坐长途大巴车来的。坐大巴车来之前他就想好了要找一处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所以当大巴车行到中途的时候,他透过车窗往外看,看到外面山林密布,他就下车了,下车后他就专往偏僻的没人的大山里走。走着走着,他还没来得及选个好地方实施他的梦想,一道奇异的电光便把他给电晕了,醒来后他发现他已经变异成了怪兽,他的衣服也不知所踪,他成了一个完全**裸的怪兽。
所以他本来对这个地方就很陌生,现在虽然第六感感觉到这个地方好像跟他没被奇异的电光电晕变成怪兽前有点不一样,不过他心里也没太在意,他心里想的是赶紧进村,赶紧找到衣服遮掩住他的丑面目,赶紧行侠仗义,赶紧娶到老婆。
至于这地方是不是跟没被电晕变成怪兽前一模一样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赶紧娶到老婆,娶老婆才是人生大事。
他环顾四周,由于这地方地处偏僻,不是山就是树,他的视野受到了限制,所以他看得也不是很远。他四周都看了,他没有看到村庄。
他看到旁边有座高山,他心想:站得高,望得远,爬到高山顶上也许能看到村庄。
于是他就爬到了高山顶上,爬到高山顶上一看,在东边千米远的地方果然有一座村庄。那里炊烟袅袅的,肯定有人住。既然有人住,那么用来遮掩住丑面目的衣服自然是有的了。
他兴奋极了!
到了村庄,就会有衣服,有衣服遮住丑面目之后就可以行侠仗义,行侠仗义之后就会有美女……
想到美女他就兴奋,想到美女怎么能不兴奋?他毕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嘛!况且还有荷尔蒙在发挥着作用呢!
他兴奋地迈开步伐快速地往山下朝着村庄的方向走去,他恨不得一步便能跨进村子。
但是他太过兴奋了,他的眼睛只顾看村庄,没有专心致志地注意脚下的路。这可是在高山上,山路崎岖,走路怎么能分心呢?而且还走得那么快,还有他现在已经变异成了怪兽,他用来走路的腿可是虎腿,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
这不,悲哀就来了,疾走中的他突然一个踉跄,他的脚趾踢到石块了。那石块还蛮大的,足有砖头那么大。虽然他的腿是虎腿,但还是把他疼得要死,以至于他不得不直咧牙吹气。
虽然他的脚趾被踢得疼得要命,不过他还不至于被拌倒。他毕竟是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即使已经变异成了怪兽,他仍身强力壮,他还是可以平衡住自己的身体的。他只是向前踉跄了几步,便稳下脚步来了。
“他妈的!”
稳下脚步来的他臭骂了一句,回转身去看那把他拌住的可恶的石块。他一边瞪着那石块一边忍受着脚趾上还没有褪去的钻心般的疼痛,心里就燃起了怒火,他真想一掌把那石块给劈碎了。
“把石块给劈碎了?”
“对了,我现在变异成了怪兽,不知道朱砂掌的威力还在不在?”
他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现在他的手掌已经变异成了鸡爪,谁知道手掌的力气还在不在?不说别的,但说鸡爪张开来的面积就没有人的手掌大,那么力气还有没有以前那么大就难说了。
他还没有变异成怪兽前,也就是在他决定进山来重新开始崭新生活的前几天,他曾经试过他朱砂掌的威力。他把两块砖头叠在一起,丹田运气,真气灌掌,一掌拍下去,他可以把下面那块砖头给拍断,而上面那块砖头却可以丝毫无损,足见他的朱砂掌已经颇具威力,毕竟他已经练了十二年了。
练朱砂掌讲究的是穿透力,两块砖头叠在一起,如果你一掌拍下去,两块砖头都断了,那不说明你厉害;如果你一掌拍下去,两块砖头上面那块没有断,仅仅断了下面那块,反而说明你练朱砂掌练到位了,你已经具有朱砂掌的功力了。
现在他变异成了怪兽,本来好好的人的手掌,已经变异成了鸡爪。手掌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鸡爪,这样不知道对他朱砂掌的威力有没有影响,他很想试试看。因为如果没有了朱砂掌的威力,那就很难行侠仗义了。
你如果一点本事也没有就去行侠仗义,那还不被坏人给扁得满地爬啊?你这不是去行侠仗义,你这是去找抽。所以如果你没能力,那就是自不量力。
他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很想试试看他现在还具不具有朱砂掌的威力。
他拣了两块巴掌大几寸厚的石块,叠在了一起。他没有去选择把他拌了的那块砖头大的石块,虽然他恨那块石块。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他自己的能力,就算是在他还没有变异成怪兽前,他也没有能力把那块砖头大的石块给打断,毕竟石块可比砖块硬多了。
他丹田运气,真气灌入鸡爪,“呼”地往那两块叠好的石块拍去。
只听“啪”的一声,下面那块石块竟然断了,上面那块安然无恙。
“啊!太好了!我的朱砂掌威力一点都没有减弱,反而好像有所增强了。”
看到这样的结果,他高兴极了。
说朱砂掌的威力有所增强并不为过,因为石头可比砖头硬多了,即使是一块只有巴掌大几寸厚的石块也比一块砖头硬,你要一掌拍断一块这样的石块可比一掌拍断一块砖头难多了。
按道理来说人的手掌已经变异成了鸡爪,力量应该有所减弱才对呀,现在反而有所增强,这不合逻辑呀,这里面好像有什么怪异之处。
不过此时的他没有多想,他知道他朱砂掌的威力没有减弱,他仍然有能力去行侠仗义,他已经够高兴的了,他哪里还去想那么多?
他站起身,满意地、信心满满地朝着村庄的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下了山;走着,走着,过了河。
他看到村庄离他越来越近,他好想大呼。
“美女老婆,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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